1適用范圍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遼寧省銅及銅合金管材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針對特殊情況的專項抽查、遼寧省內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地方監督抽查可參照執行,監督抽查產品范圍包括銅合金拉制管產品。本細則內容包括產品分類、企業產品生產規模劃分、檢驗依據、抽樣、檢驗要求、判定原則、異議處理及附則。
2產品分類
2.1 產品分類及代碼見表1。
表1 產品分類及代碼
|
產品分類 |
一級分類 |
二級分類 |
三級分類 |
|
分類代碼 |
7 |
705 |
705.6 |
|
分類名稱 |
電工及材料 |
金屬材料 |
銅及銅合金管材 |
2.2產品種類
根據銅及銅合金管材產品執行的產品標準,將產品分為以下 14 個種類:銅及銅合金擠制管、 銅及銅合金拉制管、空調與制冷設備用無縫銅管(空調與制冷設備用銅及銅合金無縫管)、無縫內螺紋銅管、熱交換器用銅合金無縫管、銅及銅合金散熱管、無縫銅水管和銅氣管、塑覆銅管、銅及銅合金毛細管、壓力表用銅合金管、拉桿天線用銅合金套管、電纜用無縫銅管、導電用無縫銅管、冰箱用高清潔度銅管。
本次抽查產品類型為銅及銅合金拉制管。
3企業產品生產規模劃分
根據國家統計局印發的相關管理辦法,確定企業規模。
4檢驗依據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不適用于本細則。
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細則。
GB/T 1527-2017 銅及銅合金拉制管
GB/T 228.1-2010 金屬材料 拉伸試驗 第一部分:室溫拉伸試驗方法
GB/T 5121.1-2008 銅及銅合金化學分析方法第1部分:銅含量的測定
GB/T 5121.19-2008 銅及銅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第19部分:銀含量的測定
YS/T 482-2005銅及銅合金分析方法 光電發射光譜法
YS/T 483-2005銅及銅合金分析方法 X射線熒光光譜法(波長色散型)
GB/T 5231-2012加工銅及銅合金牌號和化學成分
相關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
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
5抽樣
5.1抽樣型號或規格
抽取樣品應為同一批次、同一合金牌號、同一狀態、同一種規格的銅及銅合金管材產品。
5.2抽樣基數、抽樣數量
5.2.1 抽樣地點
在企業的成品庫內或市場待銷產品中隨機抽取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產品。
5.2.2抽樣基數
抽樣基數滿足抽樣數量即可。
5.2.3抽樣數量
由于銅及銅合金管材產品一般較長,不易整體抽取。為了減少企業損失,現場需要對所抽取的產品進行檢驗樣品的截取,截取樣品滿足試驗要求即可,具體取樣數量要求詳見表 2。
表2 銅及銅合金管材產品取樣數量要求
|
產品種類 |
截取樣品數量 |
詳細說明 |
|
銅及銅合金拉制管 |
直管在 6 根上各取 2 段(其中6段為檢樣,6段為備樣) |
對于外徑≤30mm 時,每段截取 400mm 長;對于外徑>30mm,壁厚<8mm 時,每段截取 300mm 長;對于外徑>30mm,壁厚≥8mm 銅及銅合金拉制管時,每段截取150mm 長。 |
|
盤管在 2 盤上各取 6 段(其中6段為檢樣,6段為備樣) |
||
|
注:每種產品如有直管和盤管,任取一種即可; |
||
表 2 中未編號的銅及銅合金管材產品截取樣品應按以下規則進行編號:
| 示例 1:示例 2:直管 6 根上各取 2 段編號為:第一根(1-a1,1-b1,),第二根(2-a1,2-b1),第三根(3-a1,3-b1),第四根(4-a1,4-b1),第五根(5-a1,5-b1),第六根(6-a1,6-b1) |
示例 2:盤管 2 盤各取 6 段對應編號為:第一盤(1-a1,1-a2,1-a3,1-b1,1-b2,1-b3),第二盤(2-a1,2-a2,2-a3,2-b1,2-b2,2-b3)。
5.2.4抽樣時應注意的問題
5.2.4.1現場抽樣時,需被抽查企業提供所抽取產品合格證(或質量證明書)。
5.2.4.2企業執行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或企業明示的質量要求時,抽樣過程中需要被抽查企業提供其加蓋企業公章的標準或明示質量要求的復印件。
5.3樣品處置
將截取樣品中編號中含 a 的單獨包裝,并簽封標明為檢驗樣品;編號中含 b 的單獨包裝,并簽封標明為備用樣品。截取的樣品應小心包裝,外包裝建議覆蓋保護膜,檢驗樣品和備用樣品應分別簽封,樣品運輸時應防止劇烈碰撞損壞樣品。備樣封存于檢驗機構。
5.4抽樣單
應按有關規定填寫抽樣單,并記錄被抽查產品及企業相關信息。同時記錄被抽查企業上一年度生產的銅及銅合金管材產品銷售總額,以萬元計;若企業上一年度未生產,則記錄本年度實際銷售額,并加以注明。
6檢驗要求
6.1檢驗項目及重要程度分類
表3檢驗項目及重要程度分類
|
序號 |
檢驗項目分類 |
檢驗項目 |
依據標準 |
檢測方法 |
強制性/推薦性 |
檢驗項目分類 |
|
|
A |
B |
||||||
|
1 |
化學成分 |
Cu/Cu+Ag |
GB/T 5231-2012 |
GB/T5121.1-2008 GB/T5121.19-2008 YS/T 482-2005 YS/T 483-2005 |
推薦性 |
● |
|
|
2 |
力學性能 |
抗拉強度 Rm |
GB/T 1527-2017 |
GB/T 228.1-2010 |
推薦性 |
● |
|
|
斷后伸長率 A |
GB/T 228.1-2010 |
推薦性 |
● |
|
|||
|
3 |
表面質量 |
表面質量 |
GB/T 1527-2017 |
GB/T 1527-2017 |
推薦性 |
|
● |
|
a:極重要質量項目;b:重要質量項目 ①極重要質量項目是指直接涉及人體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標;重要質量項目是指產品涉及環保、能效、關鍵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標。 ②上表所列檢驗項目是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規定的,重點涉及健康、安全、節能、環保以及消費者、有關組織反映有質量問題的重要項目。 |
|||||||
6.3檢驗應注意的問題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高于本規范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標準要求時,應按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或包含規范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應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規范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規范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該項目不參與判定,但應在檢驗報告備注中進行說明。
當企業明示的質量要求(含企業標準、使用說明書、外包裝標識等)中規定的指標不一致時,按照外包裝標識、使用說明書、企業標準的順序判定。
7判定原則
7.1 單項判定
7.1.1 化學成分判定原則
化學成分檢驗一份樣品,如所有元素檢驗結果均符合標準要求,判該項目合格,否則判該項目不合格。
7.1.2 力學性能判定原則
力學性能每批檢驗 2 段樣品,兩段樣品均符合標準要求者,判定該項目合格;若有其中一個指標不合格,按照標準要求進行加倍復驗,加倍復驗的樣品如均合格,則判該項目合格,復驗結果仍有一個樣品不合格時,判該項目不合格。
7.1.3表面質量判定原則
表面質量檢驗一份樣品,如符合標準要求,判該項目合格,否則判該項目不合格。
7.2 綜合判定
經檢驗,檢驗項目全部合格,判定為被抽查產品合格;檢驗項目中任一項或一項以上不合格,判定為被抽查產品不合格。
檢驗結果綜合判定需表述為:①經抽樣檢驗,所檢項目符合**標準要求,依據《遼寧省銅及銅合金管材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判定為合格。②經抽樣檢驗,**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依據《遼寧省銅及銅合金管材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判定為不合格。
8異議處理
對被判定為不合格企業進行異議處理時,按以下方式進行:
8.1對判定不合格產品進行異議處理時,對于不需要復檢的情況(如對抽樣過程的異議),處理企業異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對企業異議及時答復,并形成有針對性的書面回函。
8.2核查不合格項目相關證據,能夠以記錄(紙質記錄或電子記錄或影像記錄)或與不合格項目相關聯的其它質量數據等檢驗證據證明。
8.3對需要復檢并具備檢驗條件的,處理企業異議的市場監督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指定檢驗機構應當按原監督抽查細則對留存的樣品或抽取的備用樣品組織復檢,復檢結論為最終結論。
9附則
本細則編寫單位:沈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本細則由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管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機電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JDZJ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