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預案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
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預案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目錄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公路交通中斷是指因自然災害、意外事件等原因而引起的影響車輛正常通行需及時進行疏通的事件。為了及時、有效預防可能發生或應對已經發生的公路交通中斷突發事件,根據應急處置的需求,對有關組織、資源和信息渠道進行有效整合,全面提高我市交通運輸系統應對公路交通中斷突發事件的綜合管理能力和抗擊風險能力。結合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第八十八號,2021)
(2)《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13〕101號)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主席令第五十七號,2016)
(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四十七號,2011)
(5)《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交公路發〔2009〕226號)
(6)《安徽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06年7月10日發布)
(7)《安徽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皖政辦〔2013〕41號)
(8)《安徽省交通運輸廳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預案》(2014年9月修訂)
(9)《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五十號,2013)
(10)《蚌埠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蚌政辦2014年40號)
(11)安徽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進一步明確突發事件及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報告事項的通知。(皖交安監函〔2021〕38號)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指導全市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1)依法制定,預防為主。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與實施以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為依據,結合本市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體現政府應急管理的主導作用。樹立“以防為主”的觀念,在應急準備、指揮程序和處置方式等方面,實現平時預防與突發應急的有機統一,把應對突發事件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達到有效控制、降低突發事件的影響。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市交通運輸局統一領導下,按照分級管理,就近保障的原則,建立多級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構,形成分級負責、分類處理、綜合協調、逐級提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體系。
(3)系統整合,集中資源。市交通運輸局按照條塊結合、系統整合、資源集中和降低成本的要求,立足將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指揮機構、人員、技術、設備、物資、信息等資源科學整合,并進行檢驗、檢測、儲備,保證統一指揮和調度。
2.應急指揮體系
市交通運輸局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指揮體系由組織指揮機構、日常工作機構、應急工作組、現場工作組、專家咨詢組組成。
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分別設立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管理機構。
各縣交通運輸局可參照市交通運輸局模式成立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管理機構。
2.1組織指揮機構
2.1.1指揮部機構組成
市交通運輸局成立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市交通運輸局各位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局機關相關科室負責人、局直屬相關單位負責人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市農村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等。
2.1.2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職責
2.1.2.1指揮部職責
日常工作職責:
(1)在市政府領導和部署下,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全市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保障工作,統一下達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任務,并組織督察;
(2)擬訂全市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預案,組織制定、落實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公路交通中斷突發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導局屬各單位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
(3)積極推廣應用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科研成果;
(4)審定年度應急工作經費預算;
(5)其他相關事項。
應急狀態下的職責:
(1)決定啟動與終止市級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預警狀態和應急救援行動。
(2)負責協調、解決、執行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任務中出現的各種問題、重大突發事件,并及時向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報告;
(3)根據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工作;
(4)指導、協調局屬各單位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工作;
(5)承辦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2.1.2.2 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保障預警和處置,需要有關部門的配合和共同實施。在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保障響應中,局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事件的級別和類型,協調相關部門參加應急協作,各協作部門的應急任務分工根據其職責而定。
(1)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對緊急搶通或改道的公路、橋梁及時進行安全性評估,及時清障,保障國省道、重要縣道、市內橋梁的安全通行;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負責轄區內國省道、重要縣道、市內通行橋梁的路面巡查,統計、報告國省道、重要縣道、市內通行橋梁的交通中斷里程及通行情況,保障車輛的安全通行;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按照局應急指揮部的要求,指導相關單位和企業及時調配運輸車輛、人員,保障交通中斷疏通的需要,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4)局屬各單位在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協調下,參加應急協作工作。
2.1.3指揮部各小組及日常工作機構
2.1.3.1日常工作機構
局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機構為局應急辦公室,應急辦公室設在安全監督科,辦公室主任由安全監督科科長擔任。
局應急辦公室的職責:
(1)傳達、貫徹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及局應急指揮部有關公路交通中斷疏通工作的指示;
(2)負責搜集、分析、核實和處理公路交通中斷突發事件的信息,重要信息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
(3)跟蹤了解、組織檢查局屬各單位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組織各單位對應急管理工作進行總結;
(4)組織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培訓和演習;
(5)負責日常接警值班工作,應急期間24小時值班接警工作及協調應急期間的領導值班工作;
(6)負責接收、處理上級和應急協作部門的預測預警信息,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
(7)負責局應急指揮部與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市內外相關應急管理機構和下級應急管理機構的聯絡和信息上傳與下達等工作;
(8)收集、匯總交通中斷有關信息及應急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的相關信息,編寫應急工作日報;
(9)根據局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組織協調各單位的應急人員、物資和設備參加搶險行動;
(10)編制年度應急工作經費預算;
(11)負責組織應急處置工作的總結及上報工作;
(12)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1.3.2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在局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行動時自動成立,由分管副局長為組長,在局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承擔應急處置工作。下設三個應急工作小組,各組人員名單由局應急辦公室擬定,局應急指揮部審定,應急工作組成員由組長召集,組長因故缺位時由局應急指揮部指定人員擔任。
(1)綜合協調小組
由局辦公室主任任組長,局相關科室人員組成。
①與醫療單位、消防部門聯系,確保發生公路交通中斷時及時救助,保障生命安全;
②負責起草報告、綜合類文件,根據局應急指揮部和其他應急工作組的要求,統一向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和相關部門報送應急工作文件;
③負責信息系統通信保障工作以及電視電話會議通信保障工作;
④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公路搶通小組
由局公路港航科科長任組長,局相關科室、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相關人員組成。
①根據突發事件大小、性質,負責組織交通中斷搶通工作。
②會同公安交警部門擬定公路繞行方案并協助組織實施;
③負責協調社會力量參與公路搶通工作;
④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總結評估小組
由局安全監督科科長任組長,其他應急工作小組、專家咨詢組有關人員組成。
①對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績、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并向局應急指揮部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②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各應急工作小組指定專人負責與現場工作組溝通聯絡,協調應急工作,并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匯報情況。
公路搶通小組在應急響應行動終止時自動解散。綜合協調小組、總結評估小組在相關工作完成后,由局應急指揮部宣布解散。
2.1.3.3現場工作組
接到公路交通中斷報警信息后,局應急指揮部根據公路交通中斷事件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處置行動的需要,派出領導、專家和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設立現場工作組,配合市政府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現場工作組具體職責如下:
(1)參與市政府組織開展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2)提供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技術支持;
(3)指定專人負責與應急工作組溝通聯絡,協調應急工作,并及時向現場工作組負責人匯報情況;
(4)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1.3.4專家咨詢組
局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咨詢組,由交通運輸行業及其他相關行業工程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專家咨詢組由局應急辦公室負責組建和管理,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需要時及時抽調。主要職責:
(1)參與市交通運輸局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預案的擬訂和修訂工作;
(2)對本市交通系統發生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處置工作提出建議;
(3)對本市交通系統發生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4)負責對應急響應終止和后期分析評估提出咨詢意見;
(5)為公眾提供有關防護和技術咨詢;
(6)承辦局應急指揮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2.2各縣交通運輸局職責
各縣交通運輸局結合自身情況,成立相應的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指揮機構,制訂職責范圍內的應急預案,處理相應的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事件。當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報請局應急指揮部給予支持。
3.預警預報機制
3.1預警原則
本著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完善預警和預防機制,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以及風險分析、預警、預防工作。
3.2.預警信息來源
(1)事發地公路養護部門的報告;
(2)事發地群眾的報告;
(3)過往車輛、目擊者的報告;
(4)公安110報警臺、有關部門的轉報;
(5)氣象、國土部門的通報;
(6)其他信息來源。
3.3預警監測
3.3.1道路巡查
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督促公路管養部門,組織隊伍對轄區內的公路地質復雜路段和重點部位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局應急辦公室。
3.3.2與相關部門聯絡
局應急指揮部指定專門部門或聯絡人,負責與氣象、國土、水利等相關部門聯絡。
3.4預警預報與風險分析
(1)轄區內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洪水等自然災害預警預報按照《安徽省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規定進行,并及時上報市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應急指揮部。
(2)轄區內重要收費公路道口發生聚眾堵塞、集體抗費或者沖卡等意外事件時,事發地交通運輸局要及時上報當地政府和局應急指揮部。
(3)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管轄的國道、省道、重要縣道和公路地質復雜路段,如果發生道路毀損公路交通中斷事故,將會造成嚴重的交通堵塞事件。
(4)轄區解放路淮河大橋主要通行中小型客貨車和公交客車,每天車流量3.5萬輛左右;朝陽路淮河大橋主要通行中小型客貨車和公交客車,每天車流量4萬輛左右;大慶路淮河大橋主要通行大型貨車,每天車流量3萬輛左右;長淮衛淮河大橋主要通行大型貨車,每天車流量2萬輛左右。如果淮河公路大橋毀損或交通中斷不能及時恢復通車,將會造成極其嚴重的交通堵塞事件。
3.4.1預警分級
安徽省交通運輸廳將交通中斷事件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預警(特別嚴重預警)、ⅱ級預警(嚴重預警)、ⅲ級預警(較重預警)、ⅳ級預警(一般預警),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來表示。見表3-1
表3-1 交通中斷事件預警級別
| 預警級別 | 級別描述 | 事件 情 形 |
| i級 | 特別 嚴重 | 可能導致高速公路、國道、省道交通中斷,預計處置、搶修時間需要在48小時以上。 |
| ⅱ級 | 嚴重 | 可能導致高速公路、國道、省道交通中斷,預計處置、搶修時間在24小時以上,48小時以內。 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自然災害的數量在10000m3以上。 |
| ⅲ級 | 較重 | 可能導致高速公路、國道、省道交通中斷,預計處置、修復時間在12小時以上,24小時以內。 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自然災害的數量在3000m3~10000m3。 |
| iv級 | 一般 | 可能導致高速公路,國道、省道交通中斷,預計處置、修復時間在12小時以內。 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自然災害的數量在3000m3以下。 |
交通中斷事件ⅰ級預警由交通運輸部負責啟動。接到ⅰ級預警啟動指令后,局應急指揮部和各應急工作小組進入待命狀態。
交通中斷事件ⅱ級預警由省交通運輸廳按程序啟動。接到ⅱ級預警啟動指令后,局應急指揮部和各應急工作小組進入待命狀態。
交通中斷事件ⅲ級、ⅳ級預警由市交通運輸局按如下程序啟動:
(1)局應急辦公室提出交通中斷事件ⅲ級或ⅳ級預警狀態啟動建議;
(2)局應急指揮部在2小時內決定是否啟動ⅲ級或ⅳ級交通中斷事件預警,如同意啟動,則由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正式簽發ⅲ級或ⅳ級預警啟動文件,并向省交通運輸廳及市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報告,市交通運輸局各應急工作小組進入待命狀態;
(3)ⅲ級或ⅳ級預警啟動文件簽發后1小時內,由局應急辦公室負責向相關下級交通應急管理機構下發,并電話確認接收;
(4)根據情況需要,由局應急指揮部決定此次ⅲ級或ⅳ級預警是否需向社會發布,如果需要發布,在12小時內聯系此次預警相關應急協作部門聯合簽署;
(5)已經聯合簽發的ⅲ級或ⅳ級預警文件由綜合協調小組聯系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
(6)局應急辦公室立即開展應急監測和預警信息專項報送工作,隨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形成突發事件動態日報制度;
(7)市交通運輸局各應急工作組開展應急工作。
在預警過程中,如發現事態擴大,超過本級預警條件或本級處置能力,及時上報省交通運輸廳,建議提高預警等級。
3.4.3預警終止程序
交通中斷事件ⅰ級預警終止程序由交通運輸部下達。
交通中斷事件ⅱ級預警、降級或終止程序,由省交通運輸廳下達。
交通中斷事件ⅲ級或ⅳ級預警終止程序,由市交通運輸局采取如下預警終止程序:
(1)局應急辦公室根據預警監測追蹤信息,確認預警涉及的交通中斷事件已不滿足ⅲ級或ⅳ級預警啟動標準需撤銷時,向局應急指揮部提出報告;
(2)局應急指揮部在同意終止后,正式簽發ⅲ級或ⅳ級預警終止文件,明確提出預警后續處理意見,并在24小時內向省交通運輸廳及市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上報預警終止文件,市交通運輸局各應急工作組自行撤銷;
(3)如預警直接撤銷,局應急辦公室負責在24小時內向預警啟動文件中所列部門和單位發送預警終止文件。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1)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要對轄區范圍內的道路急彎、陡坡、地質復雜等危險路段設置警示牌和報警電話號碼;
(2)任何公民一旦發現突發嚴重的公路交通中斷事故,立即通過電話等形式向市交通運輸局報警,市交通運輸局根據報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報告;
(3)市交通運輸局在報告突發公路交通中斷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并組織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和有關部門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故發展。
4.2應急預案啟動
公路交通中斷突發事件發生后,按照“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工作程序-后期處置”的程序進行應急處理,保證突發事件得到正確、及時解決。
4.2.1應急預案的啟動條件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局應急指揮部啟動本應急預案,投入組織疏通工作。
(1)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即雖經事發地公路管理部門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進行了先期處置,但事態仍在發展;
(2)國道、省道、重要縣道因自然災害發生交通中斷,預計處置、修復時間在12小時(含12小時)以上24小時以內;
(3)國道、省道、重要縣道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自然災害的數量在3000m3~10000m3。
(4)國道、省道、重要縣道因意外事件發生交通堵塞2小時以上或者人員傷亡。
4.2.2預案的啟動方式
局應急指揮部聽取突發事件情況報告,經會商確需啟動時,由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正式簽批啟動文件,啟動本預案。
4.2.3應急通訊保障
公布應急辦公室值班電話以及負責人和有關成員電話,各應急工作組配備大功率(半徑大于5km)對講設備,局應急指揮部各成員保持24小時手機暢通。
4.3應急響應
(1)局應急辦公室、各應急工作小組立即啟動24小時值班制度,向社會公布熱線電話。局屬各單位立即啟動本單位相關應急預案,在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局應急指揮部向事發地派出現場工作組,制定現場處置方案,組織、調度現場交通行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處置工作;
(3)臺風、暴雨、大霧等惡劣天氣造成公路通行困難時,協助交警部門采取交通管制措施,設立現場警示標志,維護現場和交通通行秩序。大雪引起交通通行困難時不能簡單的禁行,保障車輛能緩慢通行,使雪盡快消融,確保安全通行,減少交通堵塞的壓力;
(4)突發事件造成路橋阻斷、損傷、破壞,立即組織人員對受損公路和橋梁進行加固、搶修,必要時可以向單位和個人征用應急救援所需設備、設施、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短期內不能恢復通行時,發布繞行通告;
(5)服從市政府發布的決定、命令,配合市政府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
突發事件包括自然災害與意外事件兩種,兩類突發事件的性質不同,處理方式也不同,分別采取如下兩種不同的應急響應工作程序。
4.3.1 發生自然災害
(1)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負責搶修或修筑臨時便道、便橋,盡一切可能確保道路運輸安全通行,盡快恢復交通;
(2)迅速查明自然災害類型、影響范圍及誘發因素,組織災情監測和評估,分析、預測自然災害發展趨勢,提出應急對策;
(3)根據應急對策調度應急救援物資和力量,趕赴受災地區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公路搶通工作;
(4)在發生自然災害并造成交通中斷期間,局應急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由局應急指揮部統一安排,值班人員負責收集、整理信息,按規定將險情、災情、自然災害發展趨勢和搶修救災情況及時上報局應急指揮部;
(5)當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報請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有關應急機構給予支持;
(6)發生自然災害造成交通中斷12小時以上時,要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并指導交通出行。
4.3.2 發生意外事件
(1)由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或事發地交通運輸局,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政府和公安機關,并報市交通運輸局,同時,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參與意外事件處理的現場工作組,針對意外事件的類型、影響范圍及誘因因素,積極配合信訪、公安等部門開展疏導工作,及時上報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2)在意外事件造成交通中斷期間,局應急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由局應急指揮部統一安排,值班人員收集、整理信息,按規定將意外事件狀況、發展趨勢和處理情況及時報告局應急指揮部領導。
(3)意外事件造成公路交通中斷2小時以上或人員傷亡時,須通過有效信息發布途徑,向各相關部門發布及時、準確、全面的信息,為意外事件的解決構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局應急指揮部派出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協助、指導疏導工作。
4.4應急物資調用
當市交通運輸局應急物資儲備在數量、種類及時間、地理條件等受限制的情況下,需要調用省交通廳應急儲備物資時,由局應急指揮部提出申請,經省交通運輸廳應急指揮部同意,下達應急物資調用指令,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單位接到調撥通知后,應在48小時內完成儲備物資發運工作。
4.5跨部門支援
在市交通運輸局協調下,建立本市交通系統應急資源互助機制,合理充分利用市、縣交通部門應急儲備物資和應急處置力量,以就近原則,統籌協調各單位應急力量支援行動。
5.信息發布
(1)公路交通中斷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為交通中斷疏通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在事件發生后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工作;
(2)信息發布必須經市政府授權。
6.善后處置
6.1救援救助
市交通運輸局配合醫療部門、消防部門做好生命救助工作,配合民政部門及時組織救災物資、生活必需品和社會捐贈物品的運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6.2調查與評估
后期處置工作在局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由公路交通中斷發生地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配合實施。
(1)現場工作組組織人員調查和分析事件發生的原因和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處置結束一周內,將總結報告報送局應急指揮部。
(2)在公路交通中斷突發事件處置結束的同時,局應急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成立事故處置調查小組,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地評估,并在20天內將評估報告報送局應急指揮部。局應急指揮部根據報告,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工作的要求和建議。
(3)組織有關部門和專業機構,對事件所造成的影響范圍和程度,損失額度和后果進行全面評估,經核實審查無誤后上報局應急指揮部,經局應急指揮部及上級部門同意后向社會公布。
(4)公路交通中斷發生地有關單位,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程度、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資源評估后,認真制定重建和恢復計劃,盡快恢復交通運輸。
7.預案管理
7.1預防和應急準備
(1)市交通運輸局積極做好交通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準備工作;
(2)結合管轄范圍內的實際情況,制定突發公路交通中斷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根據實際需要和情勢變化,適時修訂應急預案;
(3)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建立危險、地質復雜路段檔案,組織人員定期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應急裝備,裝備擁有單位應加強裝備的維護和保養,科學規劃存放地點,確保裝備性能完好,并定期進行檢查、調試和更新補充。執行應急任務時,必須對現場裝備進行必要的檢查,配備專業技術人員跟蹤服務設備,使之保持良好狀態,確保隨時可調用;
7.2預案演練
市交通運輸局應急辦公室負責協同有關部門,制訂應急預案演練計劃,至少每3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活動。
局屬各單位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預案演練。
7.3宣傳與培訓
局應急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寫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處置宣傳讀本,做到圖文并茂、通俗易懂、攜帶方便、快速查詢,提高宣傳與培訓效果,并通過多種渠道,加強宣傳工作。
局屬各單位將應急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為年度考核指標,定期開展應急培訓工作。應急保障人員定期進行相關知識培訓,依據培訓記錄和考試成績實施應急人員的動態管理,提高交通系統應急保障人員的素質和專業技能。
8.附則
(1)本預案是蚌埠市交通運輸局指導本市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救援工作的部門預案。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情況,結合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以及應急救援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適時進行修訂;
(2)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等部門制定本單位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預案,報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3)本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制定和解釋;
(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9 附件
附件1: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指揮體系組織架構圖

附件2: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名單
| 姓名 | 職務 | 聯系電話 | |
| 指揮長 | |||
| 副指揮長 | |||
| 指揮部成員 |
附件3: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工作組成員名單
| 職務 | 姓名 | 聯系電話 | |
| 綜合協調小組 | 組長 | ||
| 成員 | |||
| 公路搶通小組 | 組長 | ||
| 成員 | |||
| 總結評估小組 | 組長 | ||
| 成員 |
附件4: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應急處置工作流程圖
附件5: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公路交通中斷疏通應急物資、裝備
| 序號 | 品名 | 規格 | 數量 | 存放地 |
| 1 | 挖掘機 | 1臺 | 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 | |
| 2 | 裝載機 | 9臺 | 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 | |
| 3 | 平地機 | 1臺 | 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 | |
| 4 | 撒鹽機 | 3臺 | 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 | |
| 5 | 汽車起重機 | 50噸 | 1臺 | 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 |
| 6 | 除雪車 | 2臺 | 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 | |
| 7 | 平板車 | 1臺 | 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 | |
| 8 | 發電機(組) | 7套 | 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 | |
| 9 | 瀝青(混合物) | 3噸 | 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 | |
| 10 | 石料(碎石) | 3000立方米 | 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 | |
| 11 | 防滑砂 | 1300立方米 | 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 | |
| 12 | 水泥 | 50噸 | 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 | |
| 13 | 鋼梁 | 1組 | 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 | |
| 14 | 鋼管樁 | 20根 | 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 | |
| 15 | 麻墊(草墊) | 12噸 | 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 | |
| 16 | 編織袋 | 6000條 | 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 | |
| 17 | 融雪劑(工業鹽) | 123噸 | 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 | |
| 18 | 大客車 | 50輛 | 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 | |
| 19 | 大貨車 | 30輛 | 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 |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局屬單位應急聯絡通訊錄
| 序號 | 單位 | 聯系電話 |
| 1 | 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0552-7285512 |
| 2 | 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 | 0552-7289932 |
| 3 | 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 | 0552-7186128 |
| 4 | 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 | 0552-3050002 |
| 5 | 市農村公路管理服務中心 | 0552-3025719 |
| 6 | 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0552-3026200 |
| 7 | 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 | 0552-3038965 |
| 8 | 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 0552-4038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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