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商資流〔2022〕17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
為貫徹落實《商務部等17部門關于搞活汽車流通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費發〔2022〕92號),進一步破除汽車流通體制機制障礙,促進汽車消費潛力釋放,經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措施。
一、擴大新能源汽車消費
(一)促進新能源汽車跨區域自由流通
破除新能源汽車市場地方保護,不設定本地新能源汽車車型備案目錄,不對新能源汽車產品銷售及消費補貼設定不合理車輛參數指標。加強針對新能源汽車相關政策措施的公平競爭審查。[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支持新能源汽車消費
貫徹執行延續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政策。持續深入開展汽車(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并辦好國家新能源汽車下鄉(四川站)活動,挖掘縣鄉新能源汽車消費潛力。(經濟和信息化廳、財政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省能源局、四川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積極支持充電設施建設
深入貫徹落實《“電動四川”行動計劃(2022-2025年)》。積極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支持新能源汽車整車及核心零部件項目落地實施。指導和推動各地編制“十四五”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出臺全省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方案,建設全省電動汽車充電智能服務平臺。強化全省干線公路公用充電樁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和管理,實施綠色出行“續航工程”。2023年底前全省高速公路充電站覆蓋率達到60%,2024年底前達到80%。鼓勵新建停車場推進停車充電一體化建設,引導既有停車場配建充電設施。調動物業服務企業在居民小區充電設施建設安裝過程中的積極性,鼓勵其依據授權利用公共停車位建設相對集中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引導充電樁運營企業適當下調充電服務費。[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繁榮二手車市場
(四)取消針對二手車經銷的不合理限制
登記注冊住所和經營場所在二手車交易市場以外的企業可以開展二手車銷售業務。調整全省“市場監管一體化平臺──市場主體登記業務系統”有關內容,對從事新車銷售和二手車銷售的企業,經營范圍統一登記為“汽車銷售”。按有關規定做好汽車流通領域企業信息備案工作,指導督促備案企業合規、按時、如實填報經營內容等信息。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公安機關、稅務部門建立完善工作聯系機制,實現備案企業信息在部門間有效共享。對已備案汽車銷售企業從自然人處購進二手車的,允許企業反向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并憑此辦理轉移登記手續,相關部門相應做好系統升級、宣傳輔導和業務監督等工作。[公安廳、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四川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促進二手車交易市場規范發展
各地應從符合城市及城市商業網點規劃要求和便利二手車交易角度出發,科學布局和引導二手車交易市場建設。二手車交易市場應當依法明碼標價,并在醒目位置明示交易服務程序、收費項目及標準、查詢和監督電話號碼等內容,不得搞價格串通或價格壟斷,不得巧立名目亂收費。機動車登記服務站不得擅自增設二手車轉移登記業務辦理條件和門檻。鼓勵二手車交易市場向信息化、數字化方向轉型升級,健全和完善二手車交易全流程服務體系。[公安廳、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促進二手車商品化流通
汽車銷售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將購進并用于銷售的二手車按照“庫存商品”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已備案汽車銷售企業申請辦理小型非營運二手車轉移登記時,公安機關實行單獨簽注管理,核發臨時號牌。(公安廳、財政廳、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促進二手車流通規模化、規范化發展
嚴格落實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落實二手車交易登記跨省通辦措施。在全省范圍取消對符合國五排放標準的小型非營運二手車的遷入限制,促進二手車自由流通和企業跨區域經營。鼓勵各地有關部門、二手車行業組織和二手車經營主體,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開展各類二手車促銷活動。引導各地開展以舊換新活動,加快汽車置換,促進新車消費。[公安廳、生態環境廳、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州)人民政府]
自2023年1月1日起,對自然人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出售持有時間少于1年的二手車達到3輛及以上的,汽車銷售企業、二手車交易市場、拍賣企業等不得為其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不予辦理交易登記手續,交有關部門按規定處理。公安機關、稅務部門共享核查信息,稅務部門充分運用共享信息,為有關企業開具發票提供信息支撐。鼓勵新車銷售企業發展二手車銷售業務,推動二手車經營規模化、品牌化、連鎖化。引導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拓展新能源汽車業務,促進新能源二手車交易。推動二手車流通領域誠信體系建設,鼓勵有關機構和行業組織搭建市場化的汽車全生命周期大數據服務平臺,收集加工汽車生產、銷售、交易、進出口、維修保養和報廢等環節重要數據信息,為相關企業和消費者二手車交易等活動提供數據信息服務,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促進汽車流通。(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四川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推進二手車出口試點
做好二手車出口試點企業擇優增補工作,擴大二手車出口規模。對二手車出口試點企業收購二手車申請轉讓登記的,在交回行駛證并交驗二手車后,公安交管部門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讓待出口”事項。進一步簡化二手車出口流程,在車輛轉讓登記、出口許可證申領、車輛注銷等環節為企業提供便利。保障二手車出口試點企業發票開具,對符合條件的二手車出口退稅提高辦理進度。支持二手車海外倉建設。促進新能源二手車出口,優化新能源二手車出口運輸通道,積極爭取成都國際鐵路港開展帶電產品鐵路運輸先行先試,力爭盡快開展國際班列運輸新能源汽車試點。做好新一輪二手車出口試點城市申報工作。(公安廳、商務廳、成都海關、四川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促進汽車循環消費
(九)加快老舊車輛淘汰更新
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碳達峰碳中和、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等決策部署,指導各地摸清納入淘汰的汽車底數,落實“削存量、控增量”年度指標和措施;采取經濟激勵、科學劃定限行區域、強化路檢路查、定期排放檢驗和引導報廢汽車在具備資質的企業回收拆解等方式,加快淘汰老舊車輛;強化道路運輸車輛技術檢測,引導老舊營運車輛有序退出道路運輸市場。[公安廳、財政廳、生態環境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培育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與再利用產業
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獲得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質。對《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施行前已取得資質的企業,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無法按期重新完成資質認定的,可延期到2023年3月1日。(商務廳)
加大對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建設項目用地支持力度,指導督促各地結合產業發展實際和項目建設時序,及時安排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保障項目用地;堅持“主動服務、提前介入、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原則,對符合國家政策、發展前景好的項目,指導市縣有關部門先期介入、主動服務,依法依規加快組卷報征;支持優先采取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標準地”等出讓方式保障項目用地需求。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建設項目用地性質原則上應為工業用地,對已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質的企業及《商務部等17部門關于搞活汽車流通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費發〔2022〕92號)印發后3個月內獲得用地審批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在建項目,按已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自然資源廳)
編制實施《四川省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與再利用產業發展規劃(2022-2025年)》,推動建設一批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與再利用產業基地,培育和壯大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零部件回用和再制造、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和綜合利用、大宗拆解產物再生利用等產業,打通汽車循環利用鏈條,促進報廢機動車高效規范回收、綠色精細拆解和高值循環利用。[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加快發展汽車平行進口
(十一)促進汽車平行進口
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向國家爭取汽車整車進口口岸資格,拓寬汽車平行進口渠道,擴大進口增量。宣傳推廣成都鐵路口岸汽車整車進口口岸,優化平行進口汽車通關流程,提升通關各環節可監控、可跟蹤、可溯源水平,快速通關放行檢驗合格的平行進口汽車,并切實保障平行進口汽車質量安全。指導平行進口汽車試點企業公開平行進口車型維修技術信息,促進平行進口汽車正常維護保養。完善平行進口汽車檢測設施設備,合理規劃滿足“國六”排放標準的新增環保檢測項目。推動落實平行進口汽車強制性產品認證和信息公開制度。[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成都海關、省政府口岸物流辦按職責分工負責;有關市(州)人民政府]
五、改善和提升汽車使用環境
(十二)推進城市停車設施建設
指導市縣將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納入當地國土空間規劃及相關規劃。完善用地支持政策,通過盤活存量建設用地資源等方式,擴大城市停車設施有效供給。指導市(州)通過建立綠色通道、并聯審批、聯審聯辦等形式優化停車設施項目審批程序,加快項目落地建設。結合國土空間規劃及相關規劃,嚴格按照配建停車設施為主、路外公共停車設施為輔、路內臨時停車為補充的原則,建設城市停車設施系統,實現停車資源高效利用。將停車設施改造建設納入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完善類內容,在尊重群眾意愿的基礎上,因地制宜、能改則改,積極改善停車環境。完善停車收費政策,加大力度使用地方債支持符合條件的停車設施建設。[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三)發展汽車文化旅游等消費
指導各地結合實際對符合條件的汽車運動賽事、汽車自駕運動營地等項目,及時保障用地。建立健全汽車運動賽事、活動、場地運營安全管理機制,制定完善省級汽摩運動行業規范。依托四川獨特的山水湖林資源,因地制宜打造星級汽車自駕運動營地和精品自駕運動線路。適時舉辦傳統經典車賽事、展示活動。[自然資源廳、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省體育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四)推進汽車維修數據綜合應用
分類分批指導汽車維修企業進入“汽車維修電子健康檔案系統”,督促已進入系統的汽車維修企業實時、準確、完整上傳汽車維修數據。依托“汽車維修電子健康檔案系統”依法開展面向管理部門、車主、二手車銷售企業的汽車維修數據查詢服務。鼓勵有條件地區的商務主管部門會同交通運輸部門借助“汽車維修電子健康檔案系統”數據為二手車提供車輛維修情況證明,推動二手車透明交易。(交通運輸廳、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拓展汽車金融發展空間
(十五)支持汽車消費金融發展
支持和鼓勵金融機構結合汽車流通行業特點提供專業性融資服務,創新新車和二手車消費金融產品,合理確定首付比例、貸款利率、還款期限等,豐富汽車消費普惠金融產品供給。有序發展汽車融資租賃,鼓勵汽車生產企業、銷售企業與融資租賃企業加強合作,增加金融服務供給。(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推動相關工作落地落實,以此暢通汽車流通渠道、穩定汽車消費增長。相關工作推進情況請及時向省級相應部門反饋。
四川省商務廳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四川省公安廳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自然資源廳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四川省體育局 四川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四川省能源局 成都海關
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 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管局 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與物流辦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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