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安徽神一機械有限責任公司年產25萬支活塞桿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的嚴肅性、公正性及公眾知情權,現將該項目環評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即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01月13日。如有意見,請于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反饋至蚌埠市高新區生態環境分局。
聯系電話:0552-4910008
地址:蚌埠市高新區管委會東側
| 項目名稱 | 年產25萬支活塞桿技改項目 |
| 建設地點 | 蚌埠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嘉和路101號 |
| 建設單位 | 安徽神一機械有限責任公司 |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安徽瑞廣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項目概況 | 安徽神一機械有限責任公司投資5000萬元,主要對現有1條鍍鉻線進行重新布局及設備升級改造,新建鍍鉻生產線一條,替換老鍍鉻生產線,不新增加鍍鉻能力,鍍鉻能力仍為20000㎡/年;并計劃新造15000平方的現代化廠房,購置大磨床5臺,外圓磨床4臺,雙頭數控機床6臺,剝皮機2臺,滾光機2臺,中頻調質感應爐流水線2臺,替換淘汰現有舊設備。 |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電鍍生產線產生的鉻酸霧、硫酸霧廢氣等。 電鍍生產線產生的鉻酸霧、硫酸霧經過“鉻回收塔+堿式噴淋處理系統”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高空排放,能夠滿足鉻酸霧、硫酸霧執行《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5中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項目環境防護距離確定為廠界外100m。根據現場勘探,本項目100m環境防護距離內無集中居民區等敏感點存在,滿足環境防護距離的要求。 因此本項目廢氣對區域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2)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為地面沖洗水、鍍前水洗槽廢水、廢氣噴淋塔廢水、鍍后水洗槽廢水、電鍍冷卻循環水排水和初期雨水等。地面沖洗水、鍍后水洗槽廢水、廢氣噴淋塔廢水等一并進入含鉻廢水預處理裝置(設計處理規模為2 m3/d)處理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2中限值后與初期雨水、鍍前水洗槽廢水、電鍍冷卻循環水排水一起排入廠區綜合污水處理站(設計處理規模為10 m3/d)處理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2中標準值以及蚌埠市第一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后排入蚌埠第一污水廠深度處理,對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3)噪聲 本項目噪聲污染源主要是機械設備噪聲,根據預測結果,經廠區建筑物的隔聲、距離的衰減后,廠界環境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對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 本項目一般固廢包括一般工業固廢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業固廢包括鍍前拋光除塵器收塵、金屬邊角料及不合格品和鍍前拋光廢布輪。一般工業固廢收集后外收綜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垃圾收集箱內,不得混入一般工業固廢或危險廢物中,由環衛部門每日統一清運,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本項目電鍍生產線廢槽渣、廢槽液、廢水處理污泥、各類廢包裝桶、隔油池油渣、廢機油、廢切削液、廢濾芯、鍍后拋光除塵器收塵和鍍后拋光廢布輪等屬于危險廢物,須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修改單中的相關要求,規范暫存并交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 綜上,只要按照本環評要求對固廢妥善處理,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廢最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5)土壤、地下水 實行分區防滲,將電鍍生車間、危化品倉庫、電鍍廢水預處理站、初期雨水池、綜合污水處理站、危廢庫等劃為污染重點防滲區,其他輔助工程區等劃為污染一般防滲區。嚴格按照不同等級的防滲規范要求進行防滲處理。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監測制度,合理設置地下水監測井,定期開展土壤及地下水監測,嚴防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一旦出現地下水污染,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辦法,避免對周邊地下水環境敏感保護目標和土壤造成不利影響。 (6)環境風險 嚴格落實《報告書》中提出的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應急措施,做好生產裝置區、化學品倉庫、危險廢物儲存場所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場所環境風險防范工作,配套視頻監控系統、消防設施等,嚴防泄漏事故發生。項目新建事故水池和初期雨水池,確保初期雨水、事故廢水得到全部有效收集處理,防止事故情況下事故廢水進入蚌埠市第一污水處理廠和周邊地表水體。 加強化學品環境風險管理,按要求進行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認真做好本項目涉及危險化學品的運輸、使用和儲存工作,建立化學品環境管理臺賬和信息檔案。加強危險源的設備檢修、維護以及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制定完善的環境風險事故應急預案,報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并在運行中全面落實;與高新區構建應急聯動響應機制,投入生產前進行應急培訓并開展事故模擬與應急演練檢驗,生產過程中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和培訓,杜絕和防范環境風險和事故排放。 在有效落實風險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的前提下,從環境風險角度分析,項目風險處于可接受范圍內,項目建設是可行。 |
| 公眾參與情況 | 我局受理該項目環評文件后,在蚌埠市生態環境局網站進行了環境影響報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間未收到反饋信息。 |
| 聽證權利告知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該項目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逾期不提交聽證申請的,視為放棄聽證權利。或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到本機關進行陳述、申辯。逾期不到的,視為放棄陳述、申辯權。 |
| 相關部門意見 | 蚌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的備案文件 (項目代碼2206-340361-04-02-174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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