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縣九峰鎮廣福路亮化工程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平和縣小溪鎮寶隆路3-14號二樓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3日 10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zzdx-2023-016
項目名稱:平和縣九峰鎮廣福路亮化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預算金額:93.52880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93.5288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 序號 | 標的名稱 | 數量 | 標的金額 (元) | 計量單位 | 所屬行業 | 是否允許進口產品 |
| 1 | 平和縣九峰鎮廣福路亮化工程 | 1.00 | 935288 | 項 | 建筑業 | 否 |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①本項目專門面向符合財政部、工信部文件(財庫〔2020〕46號)規定的中、小、微企業。供應商須按照本競爭性談判文件規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工程、服務)即工程由中/小/微/企業承建。供應商應認真對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劃分標準,并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規定準確劃分企業類型,若談判文件中的有關條款與本條款有矛盾之處以此處為準。②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供應商為監獄企業的,可不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但須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③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供應商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但須提供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④紙質響應文件正本中的聲明函須為原件。※供應商應按照競爭性談判文件第五章規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獲得政府采購合同的,小微企業不得將合同分包給大中型企業,中型企業不得將合同分包給大型企業。注:本項目為工程類采購項目,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建筑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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