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倡導低碳綠色出行,激發大眾對新能源車輛的消費熱情,提升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4月28日,常州市出臺《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實施細則》和《新能源汽車停放服務收費優惠實施細則》,并于5月1日開始接受購置補貼申報。
根據實施細則規定,補貼時間從今年4月17日起,補貼車型為新能源乘用車(不含二手車),僅限個人消費者申領。
按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含稅購車價格,分三個檔次分別給予一次性補貼。購車價格20萬元(含)以下,補貼2000元;20萬元-30萬元(含),補貼5000元;30萬元以上,補貼8000元。
《新能源汽車停放服務收費優惠實施細則》則明確了對新能源汽車延長免費停車時長和給予停車收費優惠。
新能源汽車進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含路內停車泊位)停車的,在同一路段或同一停車場每天首次停放,免費停車時長統一延長至2小時。超過24小時連續停放的車輛,停車免費時長不重復計算。新能源汽車進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含路內停車泊位)停車的,汽車停放服務費在應繳納金額的基礎上優惠50%,但不包含包月停放車輛。
同時,鼓勵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其他停車場對新能源汽車停車服務收費實施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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