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審議,我局擬于近日內批準《年產10萬噸塑性混凝土臨時加工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局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聯系地址:澧縣行政服務中心五號樓二樓澧縣生態環境分局行政審批辦公室 郵編:415500
聯系電話:0736-3148458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 項目名稱 | 年產10萬噸塑性混凝土臨時加工廠項目 |
| 建設單位 | 湖南涔生旺建筑勞務工程有限公司 |
| 建設地點 | 湖南省常德市澧縣澧西街道榮家河居委會 |
| 環評單位 | 湖南志遠環境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 項目概況 | 本項目位于澧縣澧西街道榮家河居委會,租賃澧縣太青山有機食品有限公司原有工業用地,建設年產10萬噸塑性混凝土臨時加工廠,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攪拌加工車間、原料倉儲區、產品倉儲筒倉等,并配套建設相應的環保及辦公等公輔設施。項目投資300萬元,服役期2年,服役期滿后自行拆除。 |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水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廢水主要為攪拌機清洗廢水、運輸車輛清洗廢水、生產作業區地面沖洗廢水、雨天產生廠區初期雨水以及員工生活廢水。強堿性廢水(攪拌機清洗水、洗罐及洗斗水)經收集溝單獨收集,建設單位擬設2個200m3沉淀池對生產廢水(洗車水、地面沖洗水和初期雨水)收集處理,生產區四周擬設地面沖洗水和初期雨水導流溝,生產廢水采用多級沉淀池處理后100%回收利用。運輸車輛洗罐水、攪拌樓清洗水應通過專用管溝進入沉淀池,擬配備砂石分離機。生活廢水依托建設單位已有的化糞池處理,經處理后用作農田施肥。 (2)環境空氣影響分析 本項目營運期的廢氣主要為砂石骨料卸料產生的粉塵、水泥筒倉吸呼粉塵、商品混凝土生產時物料的輸送、計量、投料等產生的粉塵、機械設備運行和運輸車輛尾氣等。水泥等粉料筒倉呼吸粉塵:采用臺脈沖布袋除塵器進行處理后呈無組織排放;輸送、計量、投料粉塵:廠房封閉、在投料口和計量口設置噴霧裝置,防止粉塵飛揚;卸料起塵:原料堆場采取全封閉狀態,堆場內設置噴霧裝置;燃油廢氣:機械設備數量較少,尾氣產生量較小,為無組織排放,周邊擴散條件較好,燃油廢氣對外環境影響較小。 本項目的各項外排廢氣均能滿足相應的標準,對周邊環境空氣質量影響較小。 (3)聲環境影響分析 項目營運期間噪聲主要來源于攪拌機、輸送泵、運輸車輛、空壓機和裝載機等,其源強為70-93db(a)。為減輕本項目噪聲對周圍聲環境的影響,建設單位應加強噪聲防治工作。噪聲防治措施如下:①攪拌樓修建封閉式廠房。②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進行合理布局。③對高噪聲設備進行基礎減震等措施。④加強設備管理,對生產設備定期檢查與維護。⑤加強職工環保意識教育。⑥加強運輸車輛管理,禁止超載和超速,經過居民區時不得鳴笛并控制速度。⑦利用廠房隔聲。⑧合理安排生產時間,盡量避免夜間進行生產,若有必要進行夜間生產時,必須及時告知項目所在地周邊居民,取得他們的理解。通過采取以上措施,項目廠界東、西、北側均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要求。南側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4類標準要求。因此,本項目產生的噪聲經有效處理后達標排放有可靠性,同時對周圍聲環境不會產生明顯的影響。 (4)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固體廢棄物主要包括除塵器收集下來的粉塵、沉淀池沉渣、廢機油、生活垃圾等。除塵器收集的粉塵:作為生產原料,回用于生產過程;沉淀池沉渣:外售給磚廠作為原材料;廢機油:收集后委托具有處理危險廢物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因此本項目固廢處置妥善,不會對環境產生有害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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