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浦東新區推進兒童友好城區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
滬浦發改規劃〔2023〕985號
各有關單位: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浦東新區推進兒童友好城區建設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浦東新區推進兒童友好城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上海市浦東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10月13日
浦東新區推進兒童友好城區建設行動方案
兒童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建設一座兒童友好的現代化品質城區,是浦東引領區建設的應有之義,是助力兒童健康成長、吸引人才近悅遠來、促進人口長期均衡和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抓手,也是打造一流營商環境、塑造文明發展形象、提升城市核心競爭力的重要舉措。為統籌推進全區兒童友好城區建設工作,根據《關于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發改社會〔2021〕1380號)、《上海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實施方案》(滬府辦發〔2022〕1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浦東新區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踐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以促進人口長期均衡和高質量發展、實現城市對兒童更加友好為目標,在現代化城區建設進程中推動兒童友好全要素統籌、全過程融入、全地域覆蓋、全齡段共享,全面保障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的權利,全面提升廣大兒童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推進高品質兒童友好城區建設,為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注入活力、貢獻力量。
(二)基本原則
——兒童優先、普惠共享。以兒童需求為導向,堅持公共事業優先規劃、公共資源優先配置、公共服務優先保障,推動兒童優先原則全面融入社會政策。堅持普惠共享原則,關注并滿足不同年齡段和不同行為能力兒童的差異化發展需求,讓全體兒童共同享有公平、便利、安全的服務。
——創新發展、示范引領。立足浦東人口特征、資源稟賦和發展優勢,積極創新兒童友好工作機制和服務模式,在兒童資源豐富的重點功能區域適度超前建設,為廣大兒童提供更加多元化、特色化的服務,推動打造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戰略定位相適應的兒童友好城區示范樣板。
——國際視野、開放包容。堅持世界眼光,強化交流互鑒,主動接軌國際標準,在兒童友好城區建設實踐中更好彰顯中國風與國際范。積極開展對外交流,全面提升浦東兒童友好城區在國際上的形象傳播力、品牌影響力和人才吸引力。
——系統謀劃、多元共建。堅持系統觀念,將兒童友好城區建設與精品城區、現代城鎮、美麗鄉村“三個圈層”建設、“15分鐘社區生活圈”等工作統籌推進,促進各類設施綜合高效利用。發揮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作用,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充分激發市場活力,形成全社會共同推進兒童友好城區建設的合力。
(三)工作目標
到2025年,兒童友好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兒童友好要求在社會政策、公共服務、權利保障、成長空間、發展環境等方面充分體現,兒童事業發展達到全國領先水平,基本建成有溫度、有顯示度、有感受度的兒童友好城區,用兒童視角講好“浦東故事”、傳播“上海精彩”、表達“中國聲音”。
展望2035年,兒童友好理念成為全社會共識和全民自覺,兒童事業發展達到國際領先水平,兒童友好成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的鮮明標識,為中國式現代化貢獻兒童友好“浦東樣板”。
二、重點任務
圍繞建設高品質兒童友好城區目標,到2025年,按照“社會政策友好、公共服務友好、成長空間友好、權利保障友好、發展環境友好”五方面部署要求,實施兒童友好制度深化、空間建設、服務提質、權益保護、環境護航、產業引領、數字賦能、共建共享、品牌宣傳、綜合保障等十大行動,全面推進兒童友好城區建設各項工作。
(一)實施制度深化行動
行動目標:加強兒童工作“一盤棋”意識,構建更加完備的兒童友好政策制度體系,深化制度創新,發揮引領作用,推動兒童友好理念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
1. 完善兒童友好城區頂層設計
(1)推進兒童友好城區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體系,在教育、衛生、民政、文化、生態環境、城市治理、婦女兒童、青少年發展等專項規劃和各主題城市、五彩濱江、金色中環等區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過程中,充分考慮兒童需求。(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婦兒工委辦、區建交委、區規劃資源局、區教育局、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文體旅游局、區生態環境局、團區委、區浦江辦、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度假區管委會、保稅區管理局、陸家嘴管理局、金橋管理局、張江管理局、世博管理局)
(2)以《浦東新區兒童友好城區建設行動方案》為基礎,制定出臺相關領域支持政策舉措,構建形成浦東新區兒童友好城區建設“1+n”政策體系。(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各有關部門)
(3)推進兒童友好理念融入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完善城市功能布局,切實保障兒童服務設施用地需求。(責任單位:區規劃資源局、各街鎮)
(4)組織開展兒童友好城區建設前瞻性研究,謀劃儲備并推進實施一批重點項目。(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建交委、區婦兒工委辦、區規劃資源局、區教育局、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文體旅游局、區生態環境局)
2. 深化重點領域制度創新
(5)探索建立兒童友好建設評估機制,在城市發展重大規劃、政策、項目決策中引入兒童影響評價,鼓勵引導各單位樹立兒童友好理念,在推進重大任務和重大項目的前期謀劃、方案設計等階段,積極融入兒童友好元素。(責任單位:區婦兒工委辦、區發改委、區規劃資源局、區建交委)
(6)推動《浦東新區兒童友好城區規劃導則》落地落實,在城區、街鎮、社區各層面形成一批特色實踐案例。(責任單位:區規劃資源局、區婦兒工委辦、各街鎮)
(7)落實兒童友好社區、學校、醫院、商場等領域標準規范、導則指引,探索在部分領域開展先行先試。(責任單位:區婦兒工委辦、區教育局、區衛生健康委、區商務委)
(8)用好中央賦予的浦東引領區立法權,探索推進家庭教育等與兒童發展密切相關領域的地方立法工作。(責任單位:區婦兒工委辦、區教育局、區發改委、區司法局)
(二)實施空間建設行動
行動目標:推動兒童友好理念全面融入現代化城區“三個圈層”建設,與城市更新等重點工作有機結合,系統推進公共空間和服務設施適兒化改造,大力拓展兒童校外活動場所和游憩設施,打造一批讓孩子們“走出來、跑起來、笑開來”的活動空間。
3. 全面提升城市公共空間適兒化水平
(9)加強教育、醫療衛生、兒童福利、圖書閱覽、展示與藝術表演、體育、商業、社區、公園、交通等服務設施的適兒化改造,強化兒童活動場所環境安全防護,推進無障礙設施建設,落實通風、照明、降噪等管理要求。(責任單位:區建交委、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文體旅游局、區生態環境局、區商務委、區發改委、各街鎮)
(10)加強公共場所母嬰室、第三衛生間嬰幼兒護理設施等母嬰設施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引導企業按需建立 “愛心媽咪小屋”。(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區總工會、區建交委、區商務委、區文體旅游局、區生態環境局、各街鎮)
(11)持續做好“童悅空間”城市公共空間適兒化改造為民辦實事項目,每年打造至少10個“童悅空間”精品項目。(責任單位:區規劃資源局、區婦兒工委辦、各街鎮)
(12)聚焦東岸濱江等重點地區,布局一批重點項目,整體提升兒童成長空間品質和服務效能,高標準打造若干兒童友好示范帶。(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區婦兒工委辦、東岸集團)
4. 營造兒童安心出行環境
(13)重點聚焦幼兒園、中小學、兒童校外活動場所等周邊道路,科學合理建設機動車停車位和慢行交通系統,加強交通穩靜化設計,設置適合兒童尺度和便于兒童理解的交通標識,加強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管理,建設一批“童心學徑”,形成連續安全的兒童步行、過街、騎行環境。(責任單位:區建交委、區公安分局、區規劃資源局、區教育局、各街鎮)
(14)加快建設城鄉綠道網絡,完善綠道服務設施,拓展適宜兒童及其家庭的慢行空間。(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區建交委、區規劃資源局)
(15)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培養兒童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建交委、區公安分局)
5. 健全兒童友好自然生態網絡
(16)發揮浦東藍綠空間交織優勢,打造由“一江一網”和“百座公園”構成的兒童友好自然生態空間網絡,推動自然生態教育資源與兒童科普、藝術教育深度融合。(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區文體旅游局、區農業農村委、區科經委)
(17)推進公園綠地增設兒童活動空間設施,口袋公園優先配置兒童活動場地,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園綠地優先滿足兒童活動需求,郊野公園結合生態體驗和自然教育等特色,配置休閑游步道、自行車道、自然體驗點、科普研學館等游憩設施。(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區農業農村委、區規劃資源局、區科經委、各街鎮)
(18)推進“美麗街區”建設,因地制宜增設兒童游憩空間和活動設施。(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各街鎮)
(19)推動體育公園兒童活動設施全覆蓋,科學布設適合不同年齡兒童的體育活動器材。(責任單位:區文體旅游局、區生態環境局)
(20)深化兒童自然科普教育,推進區級環境教育基地全部向兒童開放并提供導覽服務,擴大“生態巴士”等品牌活動的兒童參與度。(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
6. 深化兒童友好社區建設
(21)推動功能復合的服務綜合體和嵌入式的家門口服務點建設,鞏固“一中心多站點”兒童友好社區服務網絡,推動兒童服務中心和兒童之家功能布局優化和服務品質提升,規范完善場所管理機制,提高場所利用率和服務水平。(責任單位:區婦兒工委辦、區規劃資源局、各街鎮)
(22)豐富公共文化配送內容,推動更多適合兒童的公共文化服務下沉基層。(責任單位:區文體旅游局、各街鎮)
(23)依托社區公共綠地、社區活動室、健身苑點等,建設全齡包容、特色有趣的兒童活動場地,形成一批社區“童趣苑點”,鼓勵有條件的社區設置分齡活動場地。(責任單位:區婦兒工委辦、區規劃資源局、區生態環境局、區文體旅游局、各街鎮)
7. 推進兒童友好鄉村建設
(24)推動兒童友好理念全面融入美麗鄉村建設等工作,拓展村級家門口兒童服務功能,推進村級“四站一室”等公共場所統籌布局面向兒童的活動區域和服務功能。(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委、各鎮)
(25)大力挖掘鄉村特色資源,加強鄉村親子旅游路線建設和宣傳推廣。(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委、區文體旅游局、區教育局、區婦聯、各鎮)
(三)實施服務提質行動
行動目標:推進公共服務優質均衡發展,著力提升托育教育、健康醫療等“硬設施”品質和“軟服務”水平,努力滿足廣大兒童及其家庭多樣化、多層次服務需求。
8. 高質量推進幼有善育
(26)完善托育資源供給體系,到2025年每千人常住人口擁有托位數達到4.5個,普惠性托位占比60%以上。(責任單位:區教育局)
(27)加大“托幼一體化”建設力度,到2025年開設托班的幼兒園數占幼兒園總數的比重不低于85%。(責任單位:區教育局)
(28)全面推進社區托育“寶寶屋”建設,街鎮覆蓋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各街鎮)
(29)鼓勵社會力量辦托。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總工會)
(30)優化學前教育資源配置布局,完善裝備配置,提升保教隊伍專業水平,全面建設高質量幼兒園。 (責任單位:區教育局)
(31)完善托育服務行業準入與綜合監管體系,建設托育機構視頻巡查平臺。加強學前教育質量評估監測和辦園行為督導。(責任單位:區教育局)
9. 打造高品質浦東教育品牌
(32)推進兒童友好理念融入各類學校規劃建設,落實兒童友好學校建設實施方案,加快提升校園硬件設施與管理服務的兒童友好水平,到2025年力爭建設兒童友好學校15所左右。(責任單位:區教育局)
(33)辦好每一所家門口學校,建設一批示范性學區集團和新優質學校,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普通高中特色多樣發展,優化職業教育學校和專業布局,擴大優質國際教育資源供給。(責任單位:區教育局)
(34)落實“雙減”政策,深化義務教育課程教學改革,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加強教考一致的教育教學管理。(責任單位:區教育局)
(35)持續推動創新創造教育發展,鼓勵學校結合區域特色和已有基礎,探索實施注重創造力培育的綜合課程。(責任單位:區教育局)
(36)加強勞動教育課程特色體系建設,完善勞動實踐基地網絡。(責任單位:區教育局)
(37)實施義務教育課后服務,提高課后服務質量,保障服務時間,推動體育、科普、文化等領域優秀工作者參與課后服務。(責任單位:區教育局)
(38)推動特殊教育優質融合發展,加強特殊教育資源建設,“一人一案”做好殘疾兒童入學安置。(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殘聯)
(39)持續辦好“愛心暑(寒)托班”,每年開辦不少于60個愛心暑托班。(責任單位:團區委)
10. 優化兒童看病就醫和醫療保障服務
(40)加強兒童醫療服務網絡建設,落實兒童友好醫院實施方案,加快提升醫院設施服務適兒化水平和兒科醫療救治能力,到2025年力爭建設兒童友好醫院50所左右。(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
(41)依托兒科醫聯體建設,推動上級醫院兒童相關科室專家下沉社區,帶動提升區域性醫療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兒科服務能力。(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
(42)持續推進社區醫生兒科診療和兒童保健能力培訓,強化兒童健康人才隊伍建設。(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
(43)加大對慢性重病兒童和罕見病兒童的醫療救治力度,做好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少兒住院互助基金、醫療救助等政策覆蓋和銜接協同。(責任單位:區醫保局、區衛生健康委、區紅十字會)
(44)對符合條件的兒童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和少兒住院互助基金,個人繳費部分進行全額資助。(責任單位:區醫保局、區民政局、區紅十字會)
11. 促進兒童身心健康發展
(45)提高優生優育和兒童保健服務水平,加大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力度,完善兒童早期發展基地浦東模式。(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
(46)深化醫教融合,持續推進近視綜合防控和口腔健康服務,宣傳普及近視、肥胖、齲齒、脊柱彎曲異常等預防知識。(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區教育局)
(47)加強兒童戶外體育活動,保障幼兒每天在園2小時戶外活動,中小學生每天校內、校外各1小時體育運動時間。推動具備條件的學校體育場地在節假日、寒暑假等向社會有序開放。(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文體旅游局)
(48)舉辦兒童體育冬夏令營、周末營,推動幼兒體育、親子運動、戶外體育發展,優化完善學校、家庭、社區相結合的兒童體育賽事活動網絡。(責任單位:區文體旅游局、區教育局)
(49)根據兒童年齡特點,提供更為安全放心、質量可靠、營養均衡的學校學生餐。(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市場監管局)
(50)建立健全兒童心理健康問題預防、評估、干預和轉介機制,強化兒童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性教育,加強學生情緒干預和家庭教育指導。增加公益性心理咨詢服務,推進中小學校心理健康輔導室和教師配置率均達到100%。(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衛生健康委、區婦聯、區文體旅游局)
(四)實施權益保護行動
行動目標:扎實推動兒童福利事業發展,進一步健全普惠型兒童福利體系,加強分類保障、精準施策,讓每個孩子都能感受到城市溫度。
12. 健全兒童關愛服務體系
(51)持續加強未成年人保護陣地建設,做優做實街鎮未成年人保護站,夯實“1+36+n”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陣地。到2025年全區新增困境兒童照料床位100張,街鎮未成年人保護站規范達標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街鎮)
(52)加強基層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隊伍建設,實現每年接受社會工作專業培訓全覆蓋,鼓勵專業化、專職化發展。(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街鎮)
13. 加強困境兒童關愛與分類保障
(53)做好困境兒童的發現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護送轉接和分類保障工作,加強困境兒童精準幫扶和個案干預。(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教育局、區婦聯、區殘聯)
(54)健全完善困境兒童信息庫及信息報送機制,試點建立未成年人保護潛在風險預警機制,探索開展未成年人潛在風險評估標準化工作。(責任單位:區民政局)
(55)開展0-6歲孤獨癥兒童篩查干預服務。試點推進孤獨癥未成年人關愛賦能中心建設。(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
(56)拓展困境兒童精神慰藉和家庭支持服務,推進貧困家庭兒童文化福利補貼全覆蓋,開展“浦東青春守護計劃”“冬日暖陽”等服務項目。(區民政局、區婦聯、團區委)
14. 做好孤棄兒童保障工作
(57)拓展孤兒保障渠道,分類做好孤兒安置。(責任單位:區民政局)
(58)完善孤兒保障和關愛服務體系,落實相關福利政策,開展家庭走訪、關心關愛、監護支持等工作,促進孤兒身心健康成長,提升社會融合水平。(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街鎮)
15. 提升殘疾兒童康復服務水平
(59)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服務保障體系建設,依托示范性社區康復中心建設、“殘疾人康復之家”建設試點等工作,推動優質康復資源延伸下沉,為殘疾兒童提供就近就便、精準實在的社區康復服務。(責任單位:區殘聯、區衛生健康委、各街鎮)
(60)深化醫教結合服務模式,建立殘疾兒童康復和教育信息交換平臺,為殘疾兒童提供以教育康復為主、醫教結合為特色的全面康復服務。(責任單位:區殘聯、區衛生健康委、區教育局)
(61)鼓勵公辦機構開展殘疾兒童康復業務,支持社會力量舉辦殘疾兒童康復服務機構。(責任單位:區殘聯、區衛生健康委)
(62)加大特殊兒童志愿服務供給,深入開展“助心圓夢”等志愿助殘服務項目。(責任單位:區殘聯、區文明辦)
(五)實施環境護航行動
行動目標:加強家庭、學校、社會、政府、司法兒童保護,不斷滿足兒童多元精神文化需求,營造更加和諧友好、健康文明、開放包容的兒童發展環境。
16. 推進家庭家教家風建設
(63)深入實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常態化開展尋找“最美家庭”活動,廣泛開展好家風宣傳活動。(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區婦聯)
(64)構建家庭學校社會協同育人體系,充分發揮街鎮“家中心”、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社區家長學校、居村家庭教育指導點、空中父母學堂等陣地作用,擴大公益普惠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供給。(責任單位:區婦聯、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各街鎮)
(65)推進家庭科學育兒指導服務,深入實施“父母成長支持計劃”,持續開展兒童閱讀指導包等服務項目。到2025年,實現科學育兒指導服務對常住人口適齡幼兒家庭全覆蓋,優秀科學育兒指導點占比20%以上。(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婦聯、區衛生健康委)
17. 構筑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環境
(66)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用好各類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深入開展共青團、少先隊實踐教育活動。重視儀式教育,常態化開展“國旗下成長”少年兒童升國旗暨愛國宣講主題活動(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區教育局、團區委)
(67)引導鼓勵區內文化藝術單位出品一批高水準的原創兒童繪本、文學、影視以及舞臺藝術作品。(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
(68)組織開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民族藝術進校園、進社區活動,引導兒童傳承和發揚紅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文明辦、區婦聯、各街鎮)
(69)凈化兒童文化市場,有力打擊各類危害兒童健康成長的出版傳播活動。(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文體旅游局)、區公安分局)
18. 加強兒童安全防護
(70)開展兒童法治宣傳教育,完善“青春啟航?法律課堂”法治教育課程體系,推廣“開學第一課”普法宣傳進校園活動。開展“春天的蒲公英”特色普法項目,打造“紫丁香”未檢服務品牌。加強校外法治教育陣地建設。(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司法局、區公安分局、團區委)
(71)加強兒童安全教育,在中小學和幼兒園持續開展校園安全、社會安全、網絡安全等安全知識普及,培養兒童自護自救技能。加強家庭、學校、社區聯動,開展假期安全教育。(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公安分局、區婦聯、團區委)
(72)深入推進平安校園建設,健全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加強學生欺凌防控工作。推進校園周邊安全巡樓、安全檢查及環境專項整治行動。深化開展“一校一警”駐點護校勤務模式。(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公安分局)
(73)落實兒童意外傷害監測報告制度,加強兒童意外傷害預防培訓工作。(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區教育局)
(74)預防和懲治針對兒童的違法犯罪活動。(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
19. 提升兒童防范應對災害事故能力
(75)加大防災減災救災知識在兒童群體中的安全教育力度,做好臺風、洪澇等各類災害知識和防范應對技能普及。(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教育局)
(76)強化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評估數據成果應用,推動學校等兒童密集場所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完善校園安全應急預案,有效防范應對各類災害事故風險。(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教育局)
(77)加強面向兒童的應急物資儲備。(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
(六)實施產業引領行動
行動目標:發揮浦東科創、文旅、商業等資源要素集聚優勢,為廣大兒童提供更多高品質服務體驗,全力提升兒童創新意識和人文素養,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最大程度賦能兒童成長成才。
20. 推動兒童科技創新和科學普及融合發展
(78)廣泛開展青少年科普研學活動,引導科普場館、科普基地、青少年科學創新工作站等定期開展兒童探究實踐活動,鼓勵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提供面向兒童的科普服務。到2025年,全區各類科普陣地數量達到100家以上。(責任單位:區科經委、區教育局)
(79)持續開展浦東新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浦東小院士”、未來科學之星培養計劃等品牌項目,協同舉辦世界人工智能大會青少年創新發展論壇等活動,引導兒童增強創新意識。(責任單位:區科經委、區科協、區教育局)
21. 打造兒童友好特色文旅品牌
(80)鼓勵引導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等各類公共文化場館及各類旅游景點實施適兒化改造,開展兒童專題展覽和導賞活動。(責任單位:區文體旅游局)
(81)加強兒童美育工作,辦好“社會大美育”課堂,深化開展少兒藝術家培養計劃,持續推出適合兒童的藝術普及教育活動。(責任單位:區文體旅游局)
(82)推動公共文化服務設施以及有條件的公共體育設施、游覽參觀點等向兒童免費或低收費開放。(責任單位:區文體旅游局、區教育局、區科經委、區發改委、區市場監管局)
(83)深入開展兒童校外研學,聚焦紅色教育、文化藝術、科技創新、鄉村振興等主題,持續推進“十萬少年看浦東”等系列活動,豐富兒童友好文旅資源供給。(責任單位:區文體旅游局、團區委、區教育局)
(84)深化“紅領巾講解員”品牌建設,推進講解員隊伍和陣地雙拓展,以兒童聲音講好浦東故事。(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區教育局、團區委)
(85)優化兒童閱讀環境,推動區、街鎮、社區各級公共圖書館增強兒童閱讀服務功能。深化浦東圖書館上海兒童文學基地建設。(責任單位:區文體旅游局、區婦聯、各街鎮)
22. 推進兒童友好商場與消費市場建設
(86)鼓勵引導商業場所對服務臺、衛生間、導航標識等既有設施開展適兒化改造,增設母嬰哺乳、兒童游樂等功能空間,提升親子購物休閑體驗。(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87)以國際消費中心建設為契機,推進兒童友好型消費市場建設,豐富兒童產品供給,拓展兒童消費業態。(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88)強化兒童用品、食品、藥品等智慧安全監管,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0%以上。(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七)實施數字賦能行動
行動目標:在全面推進城市數字化轉型進程中重視兒童需求,促進教育、兒童醫療、兒童福利等數字化智能化發展,為兒童營造更加豐富、更為安全的數字成長環境。
23. 推動兒童友好融入城市數字化轉型工作
(89)聚焦兒童及家庭常態化服務需求,優化辦事流程,推進落實兒童出生、入托入園入學等事項“一站式”服務和全程網辦。(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區教育局、區審改辦、區大數據中心)
(90)加快推動教育數字化轉型發展,推進50所智慧校園建設。(責任單位:區教育局)
(91)推動兒童福利工作數字化轉型,夯實精準救助平臺數據基礎,實現更多兒童福利保障“政策找人”“免申即享”。(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教育局、區殘聯)
24. 持續凈化兒童數字網絡環境
(92)推進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建設和凈網系統專項行動,及時發現處置危害兒童身心健康的不良信息,凈化兒童上網環境。嚴厲打擊侵害兒童以及利用兒童實施的網絡犯罪。(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委網信辦)、區公安分局)
(93)提高兒童文明用網、安全用網意識和能力,幫助兒童樹立正確的網絡文明觀。(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文明辦)
(八)實施共建共享行動
行動目標:凝聚多方力量,引導兒童以城市“小主人”身份深度融入浦東發展,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兒童事業發展,形成共建共享的社會參與格局。
25. 構建“浦東小主人”兒童參與體系
(94)拓寬兒童參與渠道和方式,用好浦東新區人大代表“家站點”、政協委員青少年工作室、紅領巾理事會、人民建議征集等平臺,推廣“小小規劃師”“小小林河長”等參與形式,擴大兒童參與的覆蓋面和代表性。(責任單位:區婦兒工委辦、團區委、區信訪辦、區教育局、區文明辦、各街鎮)
(95)推進“15分鐘少先隊幸福圈”建設,完善兒童就近就便參與社會實踐活動。圍繞垃圾分類、城市微更新等領域,廣泛開展兒童社會實踐活動。(責任單位:團區委、區教育局、區文明辦、區婦兒工委辦、區生態環境局、區規劃資源局、區建交委、各街鎮)
(96)構建兒童建言引導、征集、反饋、宣傳一體的長效參與機制,加強兒童參與的制度型和政策性保障。(責任單位:區婦兒工委辦、團區委、區信訪辦、區委宣傳部(區文明辦)、區教育局)
26. 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兒童事業發展
(97)支持和鼓勵各類社會組織和市場主體參與兒童活動場所設施建設、服務項目開發供給。(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婦兒工委辦、區教育局、各街鎮)
(98)培育壯大為兒童服務的專業社會組織、專業社會工作者、志愿者隊伍等社會力量,打造有影響力的服務品牌。(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婦兒工委辦、區文明辦、各街鎮)
(99)加強少先隊校外輔導員配置,到2025年校內外少先隊組織中平均每個大隊、每兩個中隊至少有1名校外輔導員。(責任單位:團區委)
(100)大力發展兒童公益慈善事業,鼓勵社會資本、公益基金參與兒童友好城區建設。(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街鎮)
(101)推進兒童友好智庫平臺建設。(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婦兒工委辦)
(九)實施品牌宣傳行動
行動目標:深化浦東兒童友好城區品牌宣傳,加強交流互鑒,將兒童友好打造成為浦東引領區建設的鮮明標識,努力提升廣大兒童和家庭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27. 廣泛開展宣傳交流
(102)加強兒童友好城區品牌宣傳,加大兒童友好理念普及力度,全面展現浦東兒童友好城區建設成效,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關愛兒童成長的氛圍。各有關部門、各街鎮及時梳理總結典型案例、經驗做法,相關材料及時報送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各層面統籌做好宣傳推廣。(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婦兒工委辦、區委宣傳部、各有關部門、各街鎮)
(103)聚焦國際兒童節、世界兒童日等重要節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展示活動。在各類主題大會及城市推介活動中適當增設兒童友好議題和成果展示,積極舉辦兒童友好相關主題論壇或活動,促進對外交流,全面提升浦東兒童友好城區品牌影響力。(責任單位:區婦兒工委辦、區發改委、區委宣傳部、區科經委、區商務委、區外辦)
(十)實施綜合保障行動
行動目標:健全條塊聯動、多部門協調工作機制,強化區級層面政策供給、資源統籌,鼓勵各街鎮創新實踐、先行先試,形成推進兒童友好城區建設合力。
28. 加強組織領導
(104)加強市區聯動,積極爭取市級各條線支持,深入推進市級兒童友好先行實踐區建設。健全區級層面統籌推進機制,重點在政策協調、資金投入、項目實施等方面形成合力。依托浦東新區推進兒童友好城區建設領導小組工作體系,區發改委負責做好兒童友好城區建設頂層設計和統籌管理,區婦兒工委辦負責協調推進各項具體任務實施等,區規劃資源局負責完善兒童友好城市空間及功能布局等,區建交委負責推進兒童友好重大項目建設及改善兒童出行環境等。各有關部門將兒童友好理念融入日常工作,按職能組織開展兒童友好領域政策研究、標準制定、項目實施等工作,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見效。(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婦兒工委辦、區規劃資源局、區建交委、各有關部門)
(105)各街鎮建立健全兒童友好推進落實機制,加強基層創新實踐,根據本行動方案,結合實際明確建設目標、細化工作內容,推進實施一批兒童和家庭關注度高的任務項目,形成各具特色的兒童友好區域品牌。區級部門加大在規劃布局、業務培訓、資源對接、資金投入、宣傳推廣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提升基層服務兒童能力。(責任單位:各街鎮、各有關部門)
29. 強化要素支持
(106)區級財政部門統籌做好財力保障工作,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將兒童友好城區建設相關經費列入年度預算,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投入保障機制。(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107)各單位按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有關規定,在本單位財政預算和重點工作中統籌落實兒童友好相關要求。(責任單位:各有關部門、各街鎮)
(108)將兒童服務設施涉及的相關用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優先安排年度用地計劃,農用地轉用指標、新增用地指標分配適當傾斜。(責任單位:區規劃資源局)
30. 完善監測評估
(109)加強兒童人口變動情況監測,做好監測結果分析應用。依托婦女兒童發展規劃及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做好對區內兒童發展情況的年度監測。(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婦兒工委辦、區統計局、區公安分局)
(110)各有關部門、各街鎮對照本行動方案,開展自查自評,總結經驗做法,每年年底前形成評估材料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責任單位:各有關部門、各街鎮)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機電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JDZJ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