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做好2022年技術創新平臺建設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工信局,贛江新區經發局:
根據全年工作總體安排,現將2022年全省工業和信息化系統技術創新平臺建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2年(第25批)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申報
請各地商同級財政 、稅務部門,做好2022年(第25批)江西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推薦工作。
(一)組織并指導申報企業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網站(http://www.jxciit.gov.cn)“網上服務/江西省技術創新信息服務平臺”登錄“江西省技術創新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管理平臺”),注冊并在線填報申報材料。
(二)對企業在線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真實性審核,并按照《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初評辦法》(附件1),進行在線初評。
(三)擇優推薦符合相關條件(詳見《江西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第六、八、十九條)且初評得分不低于65分的企業技術中心。
(四)2022年7月4日前在“管理平臺”完成推薦,并正式行文連同推薦企業申報材料(“管理平臺”中自動生成紙質版1份、電子版1份)、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推薦申報匯總表(附件2)于7月5日-15日的 9:00-17:00(工作日)期間統一送達或寄達省行政中心集中辦事大廳工信窗口。同時,指導企業將申報材料(電子pdf版)上傳智慧工信“一網通辦”(http://111.75.198.202:88/gxt_www/#/index),并于2022年7月15日前完成推薦。
二、2022年省制造業創新中心申報
根據《關于開展江西省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贛制造字〔2016〕2號),指導符合條件的牽頭單位編制《試點建設意向書》,并正式行文連同《試點建設意向書》(pdf格式電子1份,紙質版1份)于8月31日前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處。
三、2022年省產業技術研究院申報
根據《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技術研究院建設指南(試行)》(贛工信科技字〔2018〕376號),指導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編制《建設方案》(要求詳見贛工信科技字〔2018〕376號文),于8月31日前正式行文連同《建設方案》(pdf格式電子1份,紙質版1份)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處。
四、省產業技術研究院驗收
指導屬地2018年培育組建的產業技術研究院,對照《建設方案》,總結三年建設情況,并形成新一輪《三年建設方案(2022-2024年)》,于5月31日前正式行文連同省產業技術研究院驗收材料(附件3,pdf格式電子1份,紙質版1份)一并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處。
五、技術創新平臺快報信息報送
請各地組織屬地技術創新平臺所在單位登錄網上管理平臺,在規定時間節點前在線填報快報信息。
(一)組織屬地市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和制造業創新中心于2022年3月、7月和2023年1月分別登錄“管理平臺”,在線填報《企業技術中心快報》(附件4表1)、《產業技術研究院快報》(附件4表2)、《制造業創新中心快報》(附件4表3)。其中,3月填報2021年度快報,7月填報2022年上半年快報,2023年1月填報2022年度快報。涉密企業和涉密數據不上網填報。
(二)快報信息僅用于監測分析。
(三)是否及時填報將納入相應省級創新平臺考評。
聯系人:熊承皇(業務咨詢) 0791-88916326
何向繁(技術支持) 0791-86510069
洪 軍(集中辦事大廳工信窗口) 0791-88901527
聯系地址:南昌市紅谷灘區臥龍路1000號省行政中心會議中心東樓二樓(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申報,郵編:330036)
南昌市紅谷灘區臥龍路999號省行政中心西三棟419室(其他事項,郵編:330036)
附件:1.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初評辦法
2.2022年(第25批)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推薦申報匯總表
3.省產業技術研究院驗收材料要求
4.省級技術創新平臺快報表
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2年3月8日
附件1
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初評方法
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初評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基礎數據處理
在進行正式評價之前,首先需根據《江西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工作指南(試行)》(贛工信科技字〔2020〕399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南》)明確的各項指標解釋,結合申請報告中的相關附表及證明材料,對企業技術中心提交的“江西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中各項數據值進行逐項核實,對附表信息或證明材料缺失或無效的數據,按量予以核減,以最終的核定數據作為計算每項指標得分的依據。
二、指標數值計算
在獲得各項指標的核定數據后,可獲得《江西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指標體系》(見《工作指南》附件 4 第二部分)中各項指標的數值。其中,有 7 項指標的數值須通過計算獲得。對于引入行業系數進行調節的“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的比重”、“新產品銷售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新產品銷售利潤占利潤總額的比重”3 項指標,在計算獲得原始指標數值后,再乘以本企業所在行業的行業系數(見《工作指南》附件 4第三部分)作為計算相關指標得分的最終依據。
以下是 7 項指標具體的計算方法:
(一)“專職研發人員人均研發經費支出”數值,由“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核定數據除以“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核定數據得到。
(二)“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的比重”數值,由“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核定數據除以“營業收入”核定數據, 再乘以本企業所在行業的行業系數得到。
(三)“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重”數值,由“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核定數據除以“職工總數”核定數據得到。
(四)“基礎和應用研究項目數占全部研發項目數的比重” 數值,由“基礎和應用研究項目數”核定數據除以“全部研發項目數”核定數據得到。
(五)“新產品銷售收入占營業收入的比重”數值,由“新產品銷售收入”核定數據除以“營業收入”核定數據,再乘以本企業所在行業的行業系數得到。
(六)“新產品銷售利潤占利潤總額的比重”數值,由“新產品銷售利潤”核定數據除以“利潤總額”核定數據,再乘以本企業所在行業的行業系數得到。
(七)“利潤率”數值,由“利潤總額”核定數據除以“營業收入”核定數據得到。
三、得分計算方法
獲得《江西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指標體系》中各項指標的數值后,根據基本要求、滿分要求以及相應的計算規則,計算出各項指標的得分,其總和就是該企業的評價得分。
(一)關于各項指標的基本要求和滿分要求
各項指標的基本要求、滿分要求,由已認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歷史數據測算得到,并根據江西省企業技術中心創新發展總體情況進行動態調整。當前基本要求、滿分要求的數值見下表
附表 各項指標基本要求和滿分要求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權重 | 三級指標 | 單位 | 權重 | 基本 要求 | 滿分 要求 |
| 創新投入 | 創新經費 | 20 | 專職研發人員人均研發經費支出 | 萬元 | 8 | ≥5 | 40 |
| 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的比重 | % | 12 | 分檔 | ||||
| 創新人才 | 15 | 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重 | % | 7 | ≥3 | 25 | |
| 技術中心擁有的高級專家和博士人數 | 人 | 4 | ≥1 | 10 | |||
| 來技術中心從事研發工作的外部專家人數 | 人月 | 4 | ≥8 | 40 | |||
| 創新條件 | 技術積累 | 13 | 擁有的全部有效發明專利數 | 項 | 5 | ≥1 | 5 |
| 全部研發項目數項 | 項 | 4 | ≥5 | 20 | |||
| 基礎和應用研究項目數占全部研發項目數的比重 | % | 4 | ≥3 | 10 | |||
| 創新平臺 | 12 | 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 | 萬元 | 6 | ≥300 | 2000 | |
| 市級及以上研發平臺數 | 個 | 3 | 分檔 | ||||
| 通過省級及以上(國際組織)認證的實驗室和檢測機構數 | 個 | 3 | ≥1 | 2 | |||
| 創新績效 | 技術產出 | 15 | 當年被受理的專利申請數 | 項 | 5 | ≥1 | 10 |
| 當年被受理的發明專利申請數 | 項 | 6 | ≥1 | 5 | |||
| 最近三年主持和參加制定的國際、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數 | 項 | 4 | ≥1 | 3 | |||
| 創新效益 | 25 | 新產品銷售收入占營業收入的比重 | % | 10 | ≥16 | 40 | |
| 新產品銷售利潤占利潤總額的比重 | % | 10 | ≥12 | 30 | |||
| 利潤率 | % | 5 | ≥5 | 12 | |||
| 加分 | 加分 | 獲國家和省級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獎和優秀新產品數 | 項 | ≤5 | 分檔 | ||
1. 按照《工作指南》,考慮到不同規模企業在研發投入強度上存在顯著差異,對“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的比重”這一指標的基本要求按照企業規模劃分為5檔,各檔對應的基本要求和滿分要求如下:
(1)營業收入20億元及以上的企業,基本要求為1%,滿分要求為2%。
(2)營業收入10-20億元的企業,基本要求為1.5%,滿分要求為3%。
(3)營業收入5-10億元的企業,基本要求為2.0%,滿分要求為4%。
(4)營業收入2~5億元的企業,基本要求為2.5%,滿分要求為5%。
(5)營業收入2億元以下的企業,基本要求為3.0%,滿分要求為6%。
(6)建筑業企業,基本要求為0.5%,滿分要求為0.8%。
2.市級以上研發平臺數:國家級研發平臺數,每個加3分;省級研發平臺數,每個加2分;市級研發平臺數,每個加1分。
3.新產品銷售利潤占利潤總額的比重:當新產品銷售利潤≤0時,該項得分為0分;當新產品銷售利潤>0且利潤總額≤0時,該項得分為6分;其他情況按照指標得分計算規則評分。
4.利潤率:當利潤總額≤0時,該項得分為0分;其他情況按照指標得分計算規則評分。
5.獲國家和省科技獎勵項目數:企業作為主要完成單位或企業員工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國家級獎勵,加5分;獲省級獎勵一等獎每項加3分,二等獎每項加2分,三等獎每項加1分。
6.知識產權中的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視同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評價;軟件著作權等視同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評價。國家級工法、省級工法視同行業和地方標準評價。
7.部分行業特殊人員或指標數據可酌情視同相應評價指標參與評價。
(二)指標得分計算規則
分段線性插值算法示意圖
1.指標數值大于或等于滿分要求時,指標得分為滿分,即指標得分等于上表中的權重;
2.指標數值等于基本要求時,指標得分為權重的60%;
3.指標數值為0 時,指標得分為0;
4.指標數值處于0 和基本要求之間時,指標得分按線性插值的方法計算,具體計算公式為:
| 指標得分 | = | 指標數值 | × | 權重的60% |
| 基本要求 |
5.指標數值處于基本要求和滿分要求之間時,指標得分按線性插值的方法計算,具體計算公式為:
| 指標得分 | = | 指標數值-基本要求 | × | 權重的40% | + | 權重的60% |
| 滿分要求-基本要求 |
(三)《評價指標體系》行業系數
| 行業名稱 | 國民經濟分類代碼 | 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的比重 | 新產品銷售收入占營業收入的比重 | 新產品銷售利潤占利潤總額的比重 |
| 農業 | 01 | 1.5 | 1.5 | 1.5 |
| 煤炭開采和洗選業 | 06 | 2.0 | 3.0 | 3.0 |
| 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 | 07 | 2.0 | 3.0 | 3.0 |
| 有色金屬礦采選業 | 09 | 2.0 | 3.0 | 3.0 |
| 農副食品加工業 | 13 | 1.5 | 1.5 | 1.0 |
| 食品制造業 | 14 | 1.5 | 1.0 | 1. 0 |
| 酒、飲料和精制茶制造業 | 15 | 1.2 | 1.5 | 1.5 |
| 煙草制品業 | 16 | 3.0 | 1.5 | 2.0 |
| 紡織業 | 17 | 1.2 | 1.0 | 1.0 |
| 紡織服裝、服飾業 | 18 | 1.2 | 1.0 | 1.0 |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業 | 19 | 1.5 | 1.2 | 1.0 |
|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業 | 20 | 1.0 | 1.5 | 1.2 |
| 家具制造業 | 21 | 1.2 | 1.0 | 1.0 |
| 造紙和紙制品業 | 22 | 1.0 | 1.0 | 1.0 |
| 印刷和記錄媒介復制業 | 23 | 1.0 | 1.0 | 1.2 |
| 文教、工美、體育和娛樂用品制造業 | 24 | 1.5 | 1.2 | 1.2 |
| 石油加工、煉焦和核燃料加工業 | 25 | 2.5 | 2.0 | 1.0 |
| 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 | 26 | 1.0 | 1.0 | 1.0 |
| 醫藥制造業 | 27 | 0.8 | 1.0 | 1.0 |
| 化學纖維制造業 | 28 | 1.0 | 1.0 | 1.0 |
| 橡膠和塑料制品業 | 29 | 1.0 | 1.0 | 1.0 |
| 非金屬礦物制品業 | 30 | 1.0 | 1.0 | 1.0 |
| 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 | 31 | 1.2 | 1.2 | 1.5 |
| 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 | 32 | 1.2 | 1.2 | 1.0 |
| 金屬制品業 | 33 | 1.0 | 1.0 | 1.0 |
| 通用設備制造業 | 34 | 1.0 | 1.0 | 1.0 |
| 專用設備制造業 | 35 | 1.0 | 1.0 | 1.0 |
| 汽車制造業 | 36 | 1.0 | 0.8 | 1.0 |
| 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 | 37 | 0.8 | 0.8 | 1.0 |
| 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 | 38 | 0.8 | 0.8 | 1.0 |
| 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 | 39 | 0.8 | 0.8 | 0.8 |
| 儀器儀表制造業 | 40 | 0.8 | 0.8 | 0.8 |
| 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 | 44 | 2.5 | 3.0 | 3.0 |
| 房屋建筑業 | 47 | 2.0 | 1.5 | 1.5 |
| 土木工程建筑業 | 48 | 2.0 | 1.5 | 1.5 |
| 建筑安裝業 | 49 | 2.0 | 1.5 | 1.5 |
| 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65 | 0.6 | 1.0 | 1.0 |
| 專業技術服務業 | 74 | 1.0 | 1.0 | 1.0 |
| 其他 | 81 | 1.5 | 1.5 | 1.0 |
2.行業系數只在評價時使用,企業填報時無需考慮行業系數,按實際數據填報。評價時,根據企業填報的實際數據計算得出上述指標的比重,再乘以行業系數,得出指標的評價值。
3.行業系數表中的“其他”行業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行業。
| 附件2 | ||||||
| 2022年(第25批)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推薦申報匯總表 | ||||||
| 推薦地區(蓋章): | ||||||
| 序號 | 企業名稱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所屬行業 | 主營業務 | 材料 初評分 | 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兩年內,有無嚴重稅收違法行為、嚴重違法失信行為、重大質量事故或安全責任事故 |
備注:1.未開展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的地區推薦數量不超過8家;已開展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的地區不受推薦數量限制。
2.所屬行業與《江西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工作指南(試行)》附件 4“三、行業系數”保持一致。附件3
省產業技術研究院中心驗收材料要求
一、省產業技術研究院三年建設情況自評報告(提綱)
(一)發展目標完成情況。
(二)團隊建設及研究院運營管理情況。
(三)基礎條件建設情況。
(四)技術攻關及項目完成情況。
(五)成果孵化和產業化情況。
(六)公共技術服務情況。
(七)產業戰略研究情況。
(八)結論。整體評價產業技術研究院建設運營情況,分析成效、指出不足,提出未來工作思路和重點方向。
附件:三年建設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對照表
| 序號 | 目標任務 | 完成情況 | 備注 |
二、未來三年建設方案(2022-2024年)提綱
(一)發展目標(結合建設要求,提出三年具體可量化的目標)
(二)技術攻關方向和項目(分三年列)。主要指技術突破方向,包括技術的名稱,技術主要內容及具體突破指標,含對應時間進度。但不能用某一項較成熟的技術簡單應用在不同產品來替代)
(三)運行管理。包括股權結構優化目標、運行管理機制建設目標等,含對應時間進度,具體可量化。
(四)基礎條件建設。包括資金投入、研發條件、研發團隊等,含對應時間進度,具體可量化。
(五)創新成果。包括預期成果、轉化前景和經濟社會效益,含對應時間進度,具體可量化。
(六)公共服務。包括為企業提供技術開發、技術咨詢、分析檢測、技術培訓等服務。
(七)戰略研究。包括為理清產業技術發展路線,編制產業發展規劃,為產業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提供咨詢建議等。
(八)其他
附件4
省技術創新平臺快報表
表1:企業技術中心快報信息表
| 序號 | 指標名稱 | 單位 | 數據值 |
| 1 | 營業收入 | 萬元 | |
| 2 | 利潤總額 | 萬元 | |
| 3 | 上繳稅收 | 萬元 | |
| 4 | 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 | 萬元 | |
| 其中:內部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 | 萬元 | ||
| 5 | 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 | 人 | |
| 6 | 職工總數 | 人 | |
| 7 | 技術中心高級專家人數 | 人 | |
| 8 | 技術中心博士人數 | 人 | |
| 9 | 來技術中心從事研發工作的外部專家人數 | 人月 | |
| 10 | 全部研發項目數 | 項 | |
| 其中:承擔國家省部級以上研發項目 | 項 | ||
| 國內領先水平的項目數 | 項 | ||
| 對外合作項目數 | 項 | ||
| 11 | 國家級研發平臺數 | 個 | |
| 12 | 通過省級以上(國際組織)認證的實驗室和檢測機構數 | 個 | |
| 13 | 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 | 萬元 | |
| 14 | 擁有的全部有效專利數 | 項 | |
| 其中:有效發明專利數 | 項 | ||
| 15 | 當年被受理的專利申請數 | 項 | |
| 其中:被受理的發明專利申請數 | 項 | ||
| 16 | 主持和參加制定的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數 | 項 | |
| 17 | 新產品銷售收入 | 萬元 | |
| 18 | 新產品銷售利潤 | 萬元 | |
| 19 | 獲國家和省級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獎數 | 項 | |
| 20 | 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 萬元 | |
| 21 | 獲得政府性研發經費支持 | 萬元 | |
| 22 | 技術中心在海外設立開發設計機構數 | 個 | |
| 23 | 技術中心與其他組織合辦開發機構數 | 個 | |
| 其中:與大學科研院所合辦的開發機構數 | 個 | ||
| 24 | 企業在雙創活動中實現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項目數 | 項 | |
| 25 | 企業在雙創活動中通過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實現的營業收入 | 萬元 | |
| 26 | 企業技術交易收入 | 萬元 |
表2:產業技術研究院快報信息表
| 序號 | 指標名稱 | 單位 | 數據值 |
| 1 | 營業收入 | 萬元 | |
| 2 | 利潤總額 | 萬元 | |
| 3 | 上繳稅收 | 萬元 | |
| 4 | 職工總數 | 人 | |
| 5 | 研發人員總數 | 人 | |
| 其中:外部研發人員數 | 人 | ||
| 6 | 研發經費支出 | 萬元 | |
| 其中:內部研發經費支出 | 萬元 | ||
| 7 | 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 萬元 | |
| 8 | 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 | 萬元 | |
| 其中:檢測設備總價值 | 萬元 | ||
| 9 | 全部研發項目數 | 個 | |
| 其中:承接企業項目數 | 個 | ||
| 承擔政府項目數 | 個 | ||
| 10 | 關鍵共性技術攻關計劃數 | 個 | |
| 其中:已實施攻關數 | 個 | ||
| 已完成攻關數 | 個 | ||
| 11 | 擁有的全部有效專利數 | 項 | |
| 其中:有效發明專利數 | 項 | ||
| 12 | 當年被受理的專利申請數 | 項 | |
| 其中:發明專利申請數 | 項 | ||
| 13 | 主持和參加制定的國際、國家和行業、團體標準數 | 個 | |
| 14 | 技術交易收入 | 萬元 | |
| 15 | 承辦服務行業/產業情況(論壇/交流會/座談會) | 次 | |
| 16 | 研究產業發展規劃數 | 個 |
表3:制造業創新中心快報信息表
| 序號 | 指標名稱 | 單位 | 數據值 |
| 1 | 職工總數 | 人 | |
| 2 | 研發團隊數 | 個 | |
| 3 | 專職研發人員數 | 人 | |
| 其中:外部研發人員數 | 個 | ||
| 4 | 營業收入 | 萬元 | |
| 5 | 政府性支持經費額 | 萬元 | |
| 6 | 利潤總額 | 萬元 | |
| 7 | 上繳稅收 | 萬元 | |
| 8 | 研發經費支出 | 萬元 | |
| 其中:內部研發經費支出 | 萬元 | ||
| 9 | 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 萬元 | |
| 10 | 全部研發項目數 | 項 | |
| 其中:承擔省部級以上研發項目 | 項 | ||
| 11 | 關鍵共性技術攻關計劃數 | 個 | |
| 其中:已實施攻關數 | 個 | ||
| 已完成攻關數 | 個 | ||
| 12 | 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 | 萬元 | |
| 13 | 通過省級以上(國際組織)認證的實驗室和檢測機構數 | 個 | |
| 14 | 擁有的全部有效專利數 | 項 | |
| 其中:有效發明專利數 | 項 | ||
| 15 | 當年被受理的專利申請數 | 項 | |
| 其中:發明專利申請數 | 項 | ||
| 16 | 主持和參加制定的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數 | 項 | |
| 17 | 技術交易收入 | 萬元 | |
| 18 | 孵化企業數 | 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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