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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述: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荊門高新區,漳河新區,屈家嶺管理區,市直相關部門,指揮部各組:受不利氣象下區域性污染影響,自23日19時起,我市持續呈輕度污染。根據《湖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省級會商研判意見,為有效應對污染天氣,經研究,決定于12月24日10時將臨時管控措施升級為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于14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措施。關于將臨時管控措施升級為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并落實ⅲ級應急響應措施的緊急通知
來源:荊門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
日期:2023-12-24 12:28
字體:[大中小]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荊門高新區,漳河新區,屈家嶺管理區,市直相關部門,指揮部各組:受不利氣象下區域性污染影響,自23日19時起,我市持續呈輕度污染。根據《湖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省級會商研判意見,為有效應對污染天氣,經研究,決定于12月24日10時將臨時管控措施升級為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于14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措施。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荊門高新區,漳河新區,屈家嶺管理區,市直相關部門,指揮部各組:
受不利氣象下區域性污染影響,自23日19時起,我市持續呈輕度污染。根據《湖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省級會商研判意見,為有效應對污染天氣,經研究,決定于12月24日10時將臨時管控措施升級為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于14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措施。
一、預警啟動范圍
荊門市域范圍
二、應急響應措施
(一)強制性減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條件下,落實以下措施:
1.工業企業按照《荊門市2023-2024年度工業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落實ⅲ級應急響應措施。(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2.除特殊工藝、應急搶險、民生保障工程外,荊門中心城區及團林鎮、漳河鎮、麻城鎮、子陵鎮、牌樓鎮、石橋驛鎮,鐘祥市胡集鎮、雙河鎮、磷礦鎮、冷水鎮,沙洋縣沈集鎮(以下簡稱“重點管控區”)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土石方作業(包括土石方開挖、回填、轉運、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改造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等作業)、建筑構件破拆、路面銑刨、房屋拆除、打磨切割建材、場地鑿巖打樁、護坡噴漿、現場混凝土攪拌等作業。(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3. 全市所有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場地內每天清掃沖洗作業不得少于3次;工業企業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沒有苫蓋條件的堆場,每天噴淋不得少于6次。(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4. 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加強對重要國道、省道、市道、縣道清掃、掃水降塵作業,重點管控區主次干道及進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樹、綠化帶增加2次灑水、噴霧等降塵作業(非冰凍期),當日22:00至次日6:00沖洗不得少于2次。除道路污染應急處置、重大活動保障等特殊情況外,白天作業時要避開早晚交通高峰時段。(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5. 重點管控區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主城區三環線(含)以內區域、縣(市、區)主城區(各縣(市、區)自定范圍)內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以下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軍隊、警務、消防、急救、搶險、郵政(快遞)、保險勘驗救援、環衛作業車輛、執法車輛、市政設施維護、民生保障、新能源汽車(純電動車輛、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及其他特定車輛。
6. 加強油品儲運銷環節監管和加油加氣站油氣回收系統的使用情況排查、開展油品檢測、抽查機動車銷售企業環保達標情況,以及加強柴油貨車路檢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停放地入戶檢查的頻次和力度等。(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7. 嚴格落實農作物秸稈及雜物禁燒措施,加大餐飲油煙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監管,禁止露天燒烤,按照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公告要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8. 當地政府確定的重點建設項目、民生保障工程、應急搶險施工等根據需要可繼續作業,但應嚴格落實“六個百分之百”(工地周邊百分之百圍擋、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蓋、出入車輛百分之百沖洗、施工現場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拆遷工地百分之百濕法作業、渣土車輛百分之百密閉運輸)要求,裸露場地全部苫蓋,增加灑水降塵頻次。(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二)建議性減排措施
1.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汽車等出行,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倡導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控制污染工序生產,主動減排,可在達標排放基礎上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調整污染工序的生產時間,進一步減少污染物排放。
4.倡導公眾和機關、企事業單位綠色生活,盡量減少能源消耗,冬季設定為18攝氏度以下,空調運行期間保持門窗關閉;減少電腦、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等辦公設備待機能耗;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推廣使用節能照明燈具,盡可能減少照明數量和時間。
5. 有條件的情況下,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三)健康防護指引措施
1.提醒兒童、孕婦、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統、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等易感人群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
2.提醒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如不可避免,建議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3.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4.醫療衛生機構積極開展防止大氣污染對人體健康產生不良影響的知識宣傳與咨詢;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5.組織專家解讀預警信息和采取的應急措施效果,宣傳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和公眾健康防護知識,引導公眾建立合理的心理預期,客觀評價并積極參與到應對工作中。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分管負責人具體負責,要及時安排部署、加密檢查督辦,確保應急響應措施第一時間傳達、第一時間落實。指揮部各組既要對各地各部門管控措施情況進行檢查督辦,又要注重赴現場督促突出問題整改。
(二)及時反饋。各地、各部門、指揮部各組于每日下午5點前向指揮部辦公室報送應急響應管控日報及工作情況調度表(郵箱:1327240453@qq.com或微信工作群)。工業企業應急減排情況要報送具體企業的檢查和應急措施落實情況。
(三)強化監督。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指揮部辦公室適時組織開展巡查督辦,發現未按要求落實應急響應措施的或未按要求報送工作動態的,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社會各界若發現重污染空氣應急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可撥打投訴電話12345反映。
(四)注重評估。應急響應解除后,各地各部門及指揮部各組要在1個工作日內容報送應急響應總結,重點是各項措施落實情況及取得效果。
荊門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
202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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