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動先進制造業強市核心區建設,結合市先進制造業強市建設“4151”計劃專項政策和濱海新區實際,制定如下政策。
一、建強現代產業體系
(一)加快發展生物醫藥產業。全面執行紹興市生物醫藥產業政策,全力培育打造生物醫藥省級特色產業集群核心區。
(二)大力發展集成電路產業。全面執行紹興市集成電路產業政策,大力支持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對當年首次列入國家電子信息百強企業、省電子信息產業百家重點企業的,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對新列入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制造業的企業,給予獎勵5—30萬元。評選數字經濟創新提質“一號發展工程”貢獻獎,對相關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制造業企業、互聯網軟件和信息技術企業,再分別獎勵5萬元、10萬元和20萬元。
(三)培育發展軟件信息產業。對互聯網、軟件和信息技術企業,完成月度“下升上”的,按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升規分別給予30萬元、25萬元、20萬元、1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通過軟件企業評估,且納入省經濟和信息化數據服務平臺的軟件企業,年度軟件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000萬元、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分別獎勵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對軟件企業租賃辦公用房的,補貼單價最高不超過10元/平方米/月,當年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6萬元,補貼以“先交后補”形式兌現。
鼓勵軟件企業標準化建設,軟件企業首次通過軟件能力成熟度評估(csmm)、信息技術服務標準(itss)2級、3級、4級及以上認證的,分別獎勵10萬元、20萬元、30萬元;軟件企業當年列入省級以上產品主數據標準(cpms)優秀創新應用案例的,獎勵15萬元;軟件企業當年參與細分行業產品主數據標準(cpms)制定的,獎勵10萬元。
(四)鼓勵發展未來產業。對符合未來產業發展導向的項目,經認定,當年實際完成設備投資額300萬元以上的,在享受本政策“鼓勵加大制造業投資”條款基礎上,再按設備投資額的6%給予補助,單個項目額外補助不超過500萬元。加快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建設,對專業充電設施經營企業投資當年建成投運的公共充電設施,直流快充樁按額定充電功率150元/千瓦標準進行補助,每把充電槍不超過9000元,交流慢充樁按額定充電功率100元/千瓦標準進行補助。
(五)傳承發展傳統優勢產業。鼓勵現有紡織服裝、智能家居產業以新業態新模式進一步發展壯大。傳承發展黃酒經典產業,對黃酒制造業企業年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且同比增長10%以上的,獎勵50萬元;當年營業收入1—3億元且同比增長12%及以上的,獎勵30萬元;當年營業收入0.5—1億元且同比增長15%及以上的,獎勵20萬元。保護和發展傳統工藝美術,對參加市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及其委托機構組織的工藝美術精品展,按國家級、省級、市級工藝美術大師分別補助100%、80%、60%展位費。當年獲得市級及以上工藝美術精品展評選或技能大賽金、銀、銅獎的,進行分級分類獎補,最高不超過1萬元。
二、建優空間平臺體系
(六)支持園區平臺提檔升級。鼓勵創建“專精特新”產業園,對入選省級試點的,獎勵100萬元。對當年新增認定省級小微企業園獎勵10萬元,獲三星、四星、五星級小微企業園,分別獎勵20萬元、40萬元、60萬元,對當年晉級星級的小微企業園,實施晉級差額獎勵;當年新增認定國家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獎勵園區100萬元。
(七)鼓勵園區特色化發展。當年新增認定為省級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共同體牽頭企業,獎勵50萬元。對當年新增認定為市級特色產業園區的,獎勵20萬元。支持未來產業園建設,對當年通過新區認定的未來產業園,按園區環保處污設施、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設施等建設年度實際投資超過100萬元的,對投資建設主體按實際投入額的30%予以補助,最高限額100萬元。
(八)促進平臺數字基礎建設應用。支持創建數字化示范園區,對當年列入市級年度計劃并完成項目建設的,按軟硬件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每個園區不超過100萬元;對當年新增認定為市級、省級數字化示范園區的,每個分別獎勵20萬元、50萬元,同一園區省、市同年認定的,就高獎勵。
支持大數據產業園區建設發展,對新認定的市級大數據產業園,給予10萬元一次性補助。提升大數據產業支撐,支持公共數據開放利用,對獲得省、市公共數據開放大賽獎項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勵8萬元、6萬元、4萬元以及3萬元、2萬元、1萬元,同一項目省、市同時獲獎的,就高獎勵;在獲獎項目基礎上進行產業孵化,取得積極成效且孵化項目營收超100萬元的,再獎勵5萬元。鼓勵政企合作,對企業主導的大數據領域社會類政企合作(不包括政府投資項目),取得國家級、省級、市級試點或榮譽的,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2萬元。
三、建實有效投資體系
(九)鼓勵加大制造業投資。當年實際完成設備投入3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按實際完成設備投資額的6%予以獎勵;列入市級、省級、國家級各類重點項目計劃的(列入項目計劃后2年內有效),分別加2個、4個和6個百分點。單個項目當年設備投入獎勵不超過1500萬元。制造業內生項目投資政策按照新區《關于進一步促進制造業內生項目建設的實施意見(試行)》執行。列入省示范性重大產業項目的,一次性補助20萬元;列入省引領性重大產業項目的,一次性補助30萬元;列入省特別重大產業項目的,一次性補助50萬元。
(十)鼓勵項目提前開工投產。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的獨立供地重大制造業項目,自土地摘牌之日起90天、30天內開工并統計入庫的給予20萬元、40萬元一次性獎勵;比履約監管合同約定期限提前90天、180天(含)以上建成投產的(建成投產以上規時間為依據),分別獎勵20萬元、40萬元。
四、建精技術創新體系
(十一)強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大力支持“三首”創新應用。對當年新認定為國際、國內、省內首臺(套)整機設備(成套裝備)、新材料首批次產品或首版次軟件的,在享受省級獎勵基礎上,再分別給予獎勵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當年新認定為市級首臺(套)整機設備(成套設備)的,獎勵30萬元。當年新認定為國際、國內、省級、市級首臺(套)關鍵零部件的,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25萬元、10萬元。
(十二)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當年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分別獎勵1000萬元、500萬元;當年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產業創新中心,分別獎勵500萬元、100萬元;當年新增認定為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重點產業技術聯盟依托單位,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分別獎勵10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當年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分別獎勵100萬元、30萬元。
加快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當年新認定為省級優秀工業新產品(新技術)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當年通過評價(驗收)的省重點技術創新項目、省重點高新技術產品開發項目、省級工業新產品(新技術),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2萬元。
(十三)鼓勵發展工業設計。對企業新獲得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省級工業設計研究院)、市級工業設計中心,分別獎勵100萬元、20萬元、5萬元。對當年獲得國內外知名工業設計大賽獎項(紅點獎、if設計獎、中國設計智造獎、紅星獎、國家優秀工業設計獎、g-mark獎,idea、金頂獎、金剪刀獎、國際a級設計大賽獎、臺灣金點設計獎、好設計)的企業(個人),給予獎勵5萬元。
(十四)營造創業創新氛圍。獲得國家、省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以及50萬元、20萬元、10萬元,同一項目國家、省同時獲獎的,就高獎勵;獲得市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打造管理標桿企業,當年認定為省級及以上企業管理標桿企業的,獎勵50萬元,當年認定為五星級、四星級企業管理標桿企業的,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
五、建成企業培育體系
(十五)大力支持龍頭企業。加快一流企業培育,制造業領域當年新增列入“中國企業500強”“中國制造業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制造業500強”的,分別獎勵5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當年新增列入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發布的符合新區主導產業全國行業100強企業名單的,獎勵50萬元。當年新增列入國家級制造業“領航企業”、省級“雄鷹企業”的,分別獎勵200萬元和100萬元。支持“鏈主”企業發展,當年新增列入國家級、省級、市級“鏈主”企業的,分別獎勵200萬元、100萬元、20萬元。
(十六)加快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對當年列入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和產品的,分別獎勵200萬元、150萬元,省級單項冠軍培育企業(產品)的,獎勵20萬元;當年認定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50萬元,復評通過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當年認定為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獎勵10萬元。當年認定為省“隱形冠軍”企業的,獎勵80萬元,復評通過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十七)支持企業規模升級。當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5億元、1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獨立核算單體制造業企業(或以集團匯總統計且在當地的制造業營收占比不低于50%),分別獎勵3萬元、5萬元、10萬元、50萬元、100萬元。激勵企業效益貢獻,對當年經營績效較上一年度提升30%、40%、50%的企業,一次性給予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獎勵。
(十八)扶持小微企業上規升級。對當年規模以下首次升為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按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11月前)升規以及年度升規分別給予40萬元、30萬元、20萬元、15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三年前退出網上直報后重新升為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或當年轉庫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促進規下樣本企業優化提升,對當年度以“非目錄”新增形式進入規下樣本企業庫的企業,當年營業收入達到5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達到2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
六、建好精益管理體系
(十九)加速制造業數字化轉型。推進未來工廠建設,對當年新增認定為省級未來工廠、省級智能工廠、市級智能工廠、省級數字化車間、市級數字化車間的,分別給予500萬元、50萬元、30萬元、15萬元、10萬元獎勵。對當年在信息化軟硬件、5g網絡、“上云”和信息技術開發等投入達到30萬元以上的信息化項目,按其投資總額的25%給予補助,單家企業每年信息化建設補助總額不超過120萬元;被評為區級及以上數字化改造示范企業的,按其投資總額的30%給予補助,單家企業每年信息化建設補助總額不超過150萬元。
推進工業互聯網建設。對當年新增列入工信部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的,給予50萬元獎勵,當年首次列入省級工業互聯網平臺創建名單、認定名單、省級數字工廠認定名單的,給予20萬元、100萬元、100萬元獎勵;列入市級工業互聯網平臺認定名單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當年新列入省級大數據示范企業、省級制造業“云上企業”、省級工業互聯網app優秀解決方案或工業軟件優秀產品的,分別獎勵20萬元;列入省級重點工業信息工程服務機構(省級數字化改造服務商)、省級首席數據官試點企業的,分別獎勵10萬元;當年新增列入市級制造業“云上企業”培育庫的,獎勵5萬元。
鼓勵企業上云用數賦智。對當年新增列入省級5g全連接工廠的企業,執行省級獎勵辦法,對新增列入市級5g全連接工廠的企業,按車間級、工廠級分別獎勵20萬元、30萬元;鼓勵企業提升數據管理能力,通過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國家標準貫標2級、3級、4級及以上認證并獲得市級智能工廠以上榮譽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40萬元、50萬元。
(二十)支持綠色制造創建。當年新列入市級“循環經濟850工程建設計劃”示范項目并驗收通過的,按實際設備投資額的8%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當年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綠色低碳企業(工廠、產品、園區、供應鏈、綠色設計示范等)的,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當年新增認定為省級、市級節水型企業稱號的,分別獎勵10萬元、3萬元;當年被評為省級、市級“無廢工廠”“無廢園區”的,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當年經驗收合格的省級自愿性清潔生產企業,獎勵10萬元。對當年能源利用效率提升明顯,列入能效提升之星的相關企業,每家獎勵20萬元。對獲評省、國家級“能效領跑者”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補貼30萬元和50萬元。當年通過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
(二十一)提升企業畝均效益。常態化實施畝均效益“領跑者”計劃,當年新認定為省級、市級畝均效益“領跑者”企業的,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加快落后產能淘汰,企業通過技術改造升級或核減生產能力淘汰落后設備并列入新區及以上年度淘汰落后產能計劃的,經驗收通過,按淘汰設備資產凈值的8%予以獎勵,不超過300萬元。
(二十二)全面提升品牌質量。當年獲得中國質量獎、省政府質量獎的,分別獎勵150萬元、100萬元;當年獲得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省政府質量管理創新獎的,分別獎勵100萬元、30萬元;當年獲得紹興市質量管理卓越企業(組織)、創新企業(組織)的,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鼓勵企業導入先進管理方法,設立首席質量官制度,當年新認定為五星級質量管理企業的,獎勵10萬元。當年新獲得“浙江制造精品”的企業,獎勵20萬元。鼓勵企業參與中國品牌價值測評,當年新列入中國品牌價值榜的企業,獎勵10萬元。首次取得“浙江制造”認證企業的,獎勵20萬元;首次取得“浙江制造”國際互認證書、綠色產品認證證書、“碳足跡標識”認證證書的企業,獎勵10萬元,每增加1張證書獎勵5萬元,不超過20萬元;通過其他途徑取得“品字標”授權的,每家獎勵5萬元,已取得“浙江制造”認證的除外。對“浙江制造”等高品質認證的企業,按相關規定成功上線“同線同標同質”公共信息服務平臺的,一次性獎勵2萬元。
(二十三)強化先進標準創新引領。當年主導制訂并發布“浙江制造”標準的,每項獎勵30萬元。當年獲得中國標準創新貢獻一、二、三等獎的,在國家獎勵基礎上,分別配套獎勵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獲得省標準創新重大貢獻獎、優秀貢獻獎的,在省獎勵基礎上,分別配套獎勵30萬元、10萬元;獲得市標準創新重大貢獻獎、優秀貢獻獎的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承擔國家級、省級、市級標準化試點項目的,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當年獲評“浙江標準”的,每項獎勵10萬元。首次被認定為標準創新型高級、中級企業的,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當年新評定為國家級、省級企業標準“領跑者”的企業,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
七、建深產業協同體系
(二十四)推動先進制造與現代服務深度融合。當年新列入國家級、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項目、平臺),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當年新增認定為國家級、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分別獎勵30萬元、10萬元。推動行業協會能力建設,經業務主管部門年度考核優秀的市級工業行業協會,獎勵10萬元。
(二十五)加快兩化融合發展。首次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試點),aaa級(含以上)、aa級(單元級),一次性獎勵30萬元、10萬元。當年新列入國家級、省級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項目)的,分別獎勵50萬元、10萬元。當年入選省級新型信息消費示范項目的,獎勵20萬元。
(二十六)加強產業鏈協同。構建緊密型集群協作生態,對整機集成制造企業當年度向無關聯的轄區企業采購配套關鍵零部件或設備超過500萬元的(不含稅,以發票時間、金額為準),按照采購額的2%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二十七)鼓勵深化軍工合作。軍品年銷售5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軍品銷售額給予1%獎勵,不超過300萬元。當年新取得一級、二級保密資格的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新取得一類、二類科研生產許可的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新取得a類、b類承制單位資格的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提升資質等級,按新取得資質獎勵的差額部分給予獎勵;資質到期復評通過的,獎勵10萬元。當年新取得軍選民用裝備承制單位注冊證書、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備案)資質、國家軍用標準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5萬元。當年經認定為省級軍民融合示范企業或入選軍委裝備發展部“慧眼行動”的,獎勵10萬元。
八、附則
(一)本政策中各類獎補的執行期限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原有補貼政策尚未執行完畢的除外),相關實施細則另行制定,具體由新區經濟發展局會同財政局牽頭實施。
(二)本政策適用新區瀝海街道、斗門街道、馬山街道、孫端街道范圍內制造業企業、社會組織和機構(不包括房地產業以及金融、通信、電力、石化、煙草等行業國有企業,本政策條款有明確規定除外),臺資、外資企業享受同等待遇。
(三)上年度畝均效益綜合評價為d類,因逃稅騙稅、惡意欠薪、故意侵犯知識產權或者在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等領域存在違法行為,被有關部門查處并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企業,不予享受政策。
(四)同一企業同一事項符合兩項或兩項以上扶持條款(含市級政策和新區其他政策)的,按新區政策就高執行,不重復享受;同一獎項(認定)在低等次已作獎勵的,晉升到高等次時,只獎勵差額部分。
(五)通過有意隱瞞重要事實、弄虛作假等行為騙取、套取政策資金獎勵的,終止其享受相關待遇,追回已發放的資金,本年度不得再享受新區各類政策獎補。同時,對企業和責任單位進行雙查,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六)本政策由新區辦公室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政策實施部門承擔。其他已發布的各項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已依據原政策啟動獎勵資助程序,但未兌現完畢的,按原政策繼續執行。政策實施過程中如遇上級法律法規和重大政策變化,涉及條款按上級要求執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機電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JDZJ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