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自 2018 年 3 月起被正式取消,物業服務行業準入門檻過低,導致行業市場魚龍混雜,主管部門缺乏有力有效的管理抓手。根據《宣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省住建廳等九部門《關于印發<安徽省強化住宅物業管理服務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建房〔2023〕79 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起草本《辦法》。
二、起草過程
2023 年 11 月,我局組織人員起草了《辦法》初稿,并組織物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及部分物業服務企業開展了多輪討論,2023 年 12 月 7 日-12 月 12 日書面征求了各縣(市、區)及市直有關單位意見,12 月 14 日組織物業主管部門、市物業管理協會、部分物業服務企業及業委會、業主代表召開了征求意見座談會,結合征求到的意見建議對文件做了進一步的修改完善,12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 月 5 日通過市住建局官方網站公開征求意見。在吸收有關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經反復修改完善,經合法合規和公平競爭審查,形成《辦法》。
三、工作目標通過信用評價強化物業服務市場的事中、事后監管,倒逼物業服務企業規范日常經營行為,促進物業服務市場有序競爭、優勝劣汰,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四、主要內容
《辦法》共計 6 章。包括:總則、信用信息征集、信用等級評價、信用分級管理、監督管理、附則。
(一)關于總則。在《辦法》中規定了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對依法設立并在本市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獨立法人,以及在本市設立分支機構的外地企業實施物業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物業服務信用評價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
(二)關于信用信息征集。在《辦法》中規定了企業的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基礎信息、良好行為信息和不良行為信息。縣級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將企業符合本辦法規定的良好行為信息及不良行為信息記入信用系統平臺;人民法院、人社、市場監管、公安、消防、發改、城管、應急等相關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居(村)民委員會、行業協會可向各級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企業的良好、不良行為信息。各級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及時核實并在信用系統平臺記錄,對失信企業采取聯合懲戒措施;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記錄企業不良行為信息的,應當通過書面方式告知企業。企業對不良行為信息記錄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通知后一定時限內向作出記入不良行為信息的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異議申請,并提供相應證據。
(三)關于信用等級評價。在《辦法》中規定了企業實行信用等級評價制度。信用等級作為企業日常監督管理的重要參考依據。企業信用評分實行動態管理,定期公布。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實行分級實施,定期評級。企業聘用的項目經理所產生的信用信息分值,記入企業信用信息評分。
(四)關于信用分級管理。在《辦法》中規定了企業信用等級評價結果作為評先評優、日常監管、物業項目招投標等物業管理活動的重要依據。根據企業不同信用等級,實行差異化分類管理,實施守信激勵、失信懲戒。
(五)關于監督管理。在《辦法》中規定了各級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從事信用信息評定管理的工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職責,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濫用職權;企業弄虛作假、偽造信用信息經查實的,限期整改并記入企業不良行為信息;信息提供單位提供不真實信息侵害企業和業主等他人合法權益的,被侵害人可依法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六)關于附則。本辦法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并明確了施行時間。
政策解讀部門:宣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政策咨詢電話:0563-3010999
通訊地址:宣城市宣州區建設科技大廈 7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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