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滇中新區管委會,各開發(度假)區、自貿試驗(經濟合作)區管委會,各直屬機構,市屬企業:
《昆明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2020年12月31日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昆明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同時廢止。
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昆明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健全完善昆明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快速、有效處理大面積停電事件,最大限度減少大面積停電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維護公共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電網調度管理條例》、《云南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昆明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昆明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大面積停電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災害、電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區域性電網、省級電網或城市電網大量減供負荷,對公共安全、社會穩定及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影響和威脅的停電事件。
1.4 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堅持統一領導、資源共享、各方配合、全社會參與,必須強調執行力,提高應對效率,共同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工作。
屬地為主、上下聯動。建立健全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管理、條塊結合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及時高效、規范有序處置大面積停電事件。
突出重點、確保穩定。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政府應當重點確保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盡量減少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影響,為搶修電力設施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幫助,盡快恢復電力供應。
1.5 事件分級
依據《云南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按照事件嚴重性和受影響程度,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4級。昆明市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見附錄1。
1.6 預案體系
昆明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本預案與《云南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和《昆明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相銜接。
(2)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與本預案相銜接,由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制定并組織實施,用于防范應對行政區域內大面積停電事件。
(3)有關市級部門、企業預案應與本預案相銜接,明確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時本部門、企業的應對方案。
以上預案共同形成上下一致、相互銜接、部門協同的昆明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體系。
2 組織體系
昆明市大面積停電事件組織體系由市級指揮機構、日常工作機構、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指揮機構、現場指揮機構、電力企業指揮機構等構成。
2.1 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
成立昆明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應急局、昆明供電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市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見附錄2。
市應急指揮部負責昆明市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急處置綜合協調調度工作。各成員單位在按照自身職能主動開展應急處置、加強請示報告的同時,分別參與有關專業組的工作。當云南省成立相應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時,由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應對工作,市應急指揮部要加強請示報告,積極主動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發生跨區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根據需要建立跨區域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合作機制。
市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專家組,成員由電力、氣象、地質、水文等領域專家組成,為市應急指揮部應對大面積停電事件提供技術咨詢和建議;開展事態評估,對事件影響范圍、影響程度、發展趨勢、恢復進度及應對措施進行評估,及時提供有關對策建議。
2.2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分管負責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昆明供電局分管負責同志兼任,成員由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有關處室負責同志組成。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制定、修訂應急預案并監督執行情況;匯總事件各方面信息,向市人民政府報告;落實市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任務;傳達上級指示和批示,執行市應急指揮部下達的應急指令;掌握應急處理和供電恢復情況;按照有關規定發布信息;協調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的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市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 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指揮機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應參照市級成立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域內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要結合本地實際,編制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明確相應組織指揮機構,建立健全應急聯動機制。發生跨區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由市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有關合作事宜。
2.4 現場指揮機構
負責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的事發地政府(管委會)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組織指揮工作。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單位和人員。
2.5 電力企業指揮機構
2.5.1 供電企業職責
昆明供電局負責制定昆明供電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并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備案,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與處置體系,負責電網運行風險分析和預警,及時將大面積停電事件的程度和范圍等情況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匯報;組織電網事故搶修搶險,保障事故情況下的電力供應;為重要用戶保障供電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援。
2.5.2 發電企業職責
(1)昆明市內各發電企業應成立電力應急指揮機構,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與處置體系,制定電網事故和機組事故應急預案;做好物資準備和應急演練等工作;負責突發事故報告和搶修搶險,按電網調度命令調整發電出力和運行方式,與電網調度緊密聯系,保證企業自用電并盡快恢復發電上網。
(2)參與“黑啟動”的電廠負責制定和完善廠內“黑啟動”預案,落實“黑啟動”有關設備和運行措施;“黑啟動”過程中,嚴格執行調度指令,迅速組織廠內機組啟動,盡快恢復局部電網重要負荷供電、網內其他電廠的廠用供電、配網系統非自啟動大機組的供電,保障全電網的逐步恢復供電;配合供電企業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分析工作。
3 風險分析及情景構建
3.1 風險分析
電力企業要建立健全電力系統大面積停電事件風險評估機制,定期組織風險評估,明確大面積停電事件防范和應對措施。
3.1.1 電力系統運行風險
昆明電網是云南電網主網架,是西電東送的主通道,主網風險高、配網基礎弱,風險管控面臨較大壓力。特別是昆明電網主保護、開關及穩控裝置拒動導致電網不穩定的風險長期存在,冬季重過載問題突出,110千伏及以上線路同塔、同溝、同走廊交叉跨越特性明顯,山火、冰凍等自然災害引發停電風險高。
3.1.2 自然災害風險
地質災害:昆明市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多發,可能造成重要電力設施設備損壞,從而引發大面積停電事件。
森林火災:昆明市大部分地區森林覆蓋面積大,森林火災多發,可能導致輸電線路跳閘、變電站失壓,從而引發大面積停電事件。
地震災害:昆明市處于小江地震帶。地震極易造成電力設施設備故障或損毀,從而引發大面積停電事件。
洪澇和雨雪冰凍災害:由于昆明城區“上接三山、下瀕滇池、中納山河”特定的地理、地形及氣候與水文條件,復雜的河流水系,以及人類活動等諸多因素的影響,洪澇災害頻發。受西伯利亞冷空氣影響,昆明市在12月至次年2月氣溫較低,東北部地區氣溫在0℃左右,極易發生雨雪冰凍災害。洪澇災害和雨雪冰凍災害可能導致輸電線路倒桿、斷線,從而引發大面積停電事件。
3.1.3 外力破壞風險
重要電力設施遭人為故意、工程施工意外等外力破壞,可能引發大面積停電事件。
3.2 情景構建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隨著停電時間的延長,可能引發的社會風險一般包括但不限于:
3.2.1 黨政軍群機關、應急指揮機構、涉及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通信指揮受較大制約,行政效率降低;安保系統可能受影響。
3.2.2 社會治安:公眾承受力隨著停電時間的增加快速下降,可能出現哄搶生活必需品等群體性治安事件;可能導致民眾恐慌和聚集,容易引發矛盾和沖突;城市建成區照明系統失效、安保系統受影響,盜竊、搶劫等治安問題可能增多。
3.2.3 通信:通信、網絡受較大影響,有線電話、傳真、互聯網等不能正常使用,信息溝通效率降低,給社會生產生活帶來不便,直接影響應急指揮及處置效率。
3.2.4 供水、供氣:城市供水、供氣系統可能因自備應急電源不滿足要求受到嚴重影響,市民基本生活難以保障,民眾情緒可能出現波動。
3.2.5 排水、排污:城市排水、排污系統可能因自備應急電源不滿足要求導致系統癱瘓,引發城市內澇或環境污染等次生衍生事故。
3.2.6 企業生產:石油、化工、采礦、冶金機械、制造業等需要電力降溫減壓或通風排氣等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可能因自備應急電源不滿足要求引發次生衍生事故。
3.2.7 醫療衛生:醫院可能因自備應急電源不滿足要求導致手術室、重癥監護室、產房、醫院結算系統、醫保系統、售藥系統無法正常使用,病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脅;需要冷藏的藥品、疫苗、生物標本、生物制品等受到影響;因為用電設備器械不能使用、地面交通擁堵等原因,緊急醫療救援工作效率可能降低。
3.2.8 道路交通:城市道路交通監控系統及指示燈停止工作,道路交通可能出現嚴重擁堵;高速公路收費作業受到影響,隧道、橋梁等重要設施的監控、照明、通風、指示等系統停止工作,造成高速公路交通擁堵甚至中斷;應急救災物資運輸受阻,應急救援救護難以及時抵達。
3.2.9 城市軌道交通:調度、通信及車站照明失電,地鐵、電扶梯和垂直電梯驟停,易引發恐慌及傷亡事件;列車停運,大量乘客需要地面應急交通工具疏散,可能加劇道路擁堵。
3.2.10 鐵路交通:鐵路調度中心一旦停電,將導致鐵路運輸大范圍中斷,嚴重影響人員、物資輸送,應急處置人員、物資輸送受阻;隨著停電時間的增加,沿途車站旅客大量滯留,旅客情緒可能出現較大波動,容易引發矛盾糾紛;高鐵運行途中停運,密閉空間內溫度會迅速升高,進而引發乘客不適及情緒波動。若打開車門讓乘客下車,則可能因停車點地理條件惡劣帶來風險。
3.2.11 民航:隨著停電時間的延長,航班大面積延誤,大量旅客滯留機場,旅客情緒可能出現較大波動,容易引發矛盾糾紛;應急處置人員、物資空運效率降低。
3.2.12 供油:成品油銷售系統因停電導致業務中斷;重要電力用戶、電力企業應急電源和各種應急救援車輛用油急需保障。
3.2.13 物資供應:長時間停電導致居民生活必需品供應短缺;商業營運停止,可能出現瓶裝水、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搶購潮;不法分子可能造謠惑眾、囤積居奇、哄抬物價。
3.2.14 消防救援:電梯里可能有大量人員被困;地鐵、大型商場、電影院、大型活動現場等場所可能因停電引發恐慌,甚至引發擠壓踩踏,急需救援。
3.2.15 金融證券: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無法交易結算,信息存儲及其他業務受限;安保系統可能受影響。
3.2.16 教育:教學秩序受到影響,學生安全管理任務繁重;如遇重要考試,可能誘發突發事件。
3.2.17 廣播電視:電視信號傳輸中斷,影響大面積停電事件有關信息發布。
3.2.18 旅游行業:觀光索道停運,可能有大量游客急需救援;旅游熱點地區游客的吃住行出現困難,需要提供相應幫助。
3.2.19 水利工程:自備應急電源不滿足要求,有關監視、閘門、升降系統等不能正常工作,可能造成嚴重次生衍生事故。
3.2.20 特殊地區、特殊時間節點出現大面積停電事件,可能會加劇社會影響,需要特別重視。
4 監測預警
4.1 監測
昆明供電局負責建立電網安全運行監測體系及有關機制,適時掌握電網安全運行狀況,匯總、分析有關監測信息;氣象、民航、鐵路等單位依據自身職責做好信息的監測和傳遞。
電力企業應建立完備的事故監測、研判、預警、報告和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加強與當地地質災害、防汛、森林防火、地震、氣象等自然災害監測機構的信息共享及溝通聯系,建立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共享機制,對重大風險源及時分析研判,落實重大風險信息上報工作。
4.2 預警
4.2.1 預警分級
大面積停電事件預警分為紅色、橙色、黃色、藍色4級,分別對應可能發生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發布紅色預警:省應急指揮部針對昆明電網發布電網大面積停電紅色預警;經市應急指揮部綜合研判,可能發生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發布橙色預警:省應急指揮部針對昆明電網發布電網大面積停電橙色預警;經市應急指揮部綜合研判,可能發生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發布黃色預警:省應急指揮部針對昆明電網發布電網大面積停電黃色預警;經市應急指揮部綜合研判,可能發生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4)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發布藍色預警:省應急指揮部針對昆明電網發布電網大面積停電藍色預警;經市應急指揮部綜合研判,可能發生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
4.2.2 預警發布
昆明供電局研判可能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要及時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并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同時通知可能受停電事件影響的重要電力用戶。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組織研判,并將研判結果報市應急指揮部,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應立即按照指定的范圍和時間,通過廣播、電視、報刊、手機短信、互聯網、電子顯示屏等一切可能的傳播手段,及時向有關部門、單位、重要電力用戶、應急責任人及社會公眾發布大面積停電事件預警信息。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未經授權,不得對外傳播和散布預警信息。
4.2.3 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昆明供電局和發電企業要加強設備巡查檢修和運行監測,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聯合交通等部門組織調撥應急搶修隊伍和應急物資,組織落實易耗物資和設備的供應保障,并視情況動員后備人員提前做好應急支援準備。重要電力用戶要做好自備應急電源啟動準備,儲備必要的應急燃料。受影響區域的地方政府要啟動應急聯動機制,組織公安、交通運輸、電力、通信、供水、供油、供氣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應急聯動準備,維持公共秩序和交通順暢,同時加強輿情監測,主動回應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4.2.4 預警調整與解除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昆明供電局提供的實時預警監測信息,結合事態發展及時調整預警級別和預警范圍。經研判不會導致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時,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預警信息發布機構宣布解除預警,及時終止有關預警行動措施。
5 信息報告
5.1發生或初判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昆明供電局要力爭在15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國家能源局云南監管辦、云南電網公司進行首次報告,信息內容應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停電區域、停電負荷、停電用戶數、重要電力用戶停電情況、事件級別、可能延續停電時間、初步原因、先期處置情況、事態發展趨勢等有關情況。首次報告未上報信息應在30分鐘內進行補充報告。書面報告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
5.2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大面積停電事件信息報告或者監測到有關信息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力爭20分鐘內電話報告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應急廳及市人民政府,并通報市級有關部門;力爭45分鐘內書面報告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應急廳及市人民政府。書面報告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15分鐘。
5.3市人民政府要力爭在25分鐘內向省人民政府總值班室電話報告事件基本情況;力爭50分鐘內向省人民政府提交書面報告。書面報告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30分鐘。
6 應急響應
6.1 響應分級
根據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應急響應由高到低依次分為ⅰ級、ⅱ級和ⅲ級3個等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造成損失情況及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涉及跨州、市行政區域或者需要由省人民政府負責處置的,由市人民政府報請省人民政府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6.2 啟動響應
6.2.1 發生或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時,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市大面積停電事件ⅰ級響應。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依據預案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市應急指揮部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1)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就應急處置中的重大事項向市委、市政府提出處置建議,或根據授權決策。
(2)組織事發地政府(管委會)、有關單位、專家組進行會商,研究分析事態,部署應對工作。
(3)根據需要成立大面積停電事件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4)研究決定事發地、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提出的請求事項。
(5)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6)組織開展事件處置評估。按照有關規定,總結、報告事件處置工作。
(7)超出市級處置能力時,向省人民政府申請支援。
(8)在省人民政府成立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后,市應急指揮部要在省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積極主動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9)當省應急指揮部派出應急工作組時,市應急指揮部要在省應急指揮部應急工作組的指導下,積極主動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6.2.2 發生或初判發生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時,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市大面積停電事件ⅱ級響應。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依據預案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市應急指揮部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1)傳達市人民政府領導指示批示精神,督促事發地政府(管委會)、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貫徹落實。
(2)了解掌握事件基本情況及處置進展情況,加強與省應急指揮部聯系,及時獲取相應的指導或幫助。
(3)指導、協調事發地、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4)協調跨區域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有關事宜。
(5)指導開展事件處置評估。
6.2.3 發生或初判發生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時,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急指揮部,啟動市大面積停電事件ⅲ級響應。由事發地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各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后,啟動本級應急響應并依據預案開展處置。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后,市應急指揮部根據事發地政府(管委會)支援請求向事發地派出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工作組,指導、協調事發地政府(管委會)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市應急指揮部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1)密切跟蹤事件發展態勢,及時向省應急指揮部報告事件進展、獲取有關指示。
(2)指導、協調事發地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協調跨區域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有關事宜。
(4)市應急指揮部可根據社會關注程度、停電影響的范圍、應急資源調配、應急搶險難度等因素調整應急響應級別。
(5)督促做好事件處置評估。
6.2.4 對于尚未達到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標準,但對社會產生較大影響的其他停電事件,事發地可視情況啟動本級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對于同一大面積停電事件,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響應級別一般應高于市級響應級別。
6.3 應急處置
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昆明供電局、發電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要立即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件發展態勢,盡量減少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損失。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啟動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和市級有關部門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屬地為主、上下聯動,突出重點、確保穩定”的原則,根據各自職能職責相互配合、協調聯動,積極主動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6.3.1 電力系統應對措施
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昆明供電局和發電企業要盡快恢復電網運行和電力供應。
(1)昆明供電局應迅速組織力量搶修受損電網設備設施,必要時向本級應急指揮部申請援助;根據本級應急指揮部要求,向重要電力用戶及重要設施提供必要的應急電源。
(2)昆明供電局應科學安排電網運行方式,控制停電范圍;盡快恢復重要輸變電設備、電力主干網架運行;在條件具備時,盡快恢復黨政軍群機關、應急指揮機構、涉及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重要通信機房、醫療衛生機構、自來水廠、排水排污、地鐵、機場、鐵路等重要電力用戶及中心城區的電力供應。
(3)發電企業應迅速組織搶修受損設施設備,保證設備安全,做好發電機組并網運行準備,按照電力調度指令恢復運行。
(4)重要電力用戶應迅速啟動自備應急電源,保障安全負荷用電,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加強本單位重大危險源、重點區域、重大關鍵設施設備隱患排查與監測,及時采取防范措施;預判或出現險情時,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并報市應急指揮部和有關部門,獲取必要援助。
6.3.2 城市生命線系統應對措施
(1)通信:通信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各電信運營商為應急處置提供應急通信保障;必要時向本級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保供電申請。
(2)供排水:供水企業啟動應急供水措施,必要時報請本級應急指揮部協調應急保供電;生態環境保護部門負責環境污染次生衍生事故防范處置工作。
(3)供油:商務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企業保障重要用戶應急用油。
(4)道路交通:交警部門負責交通運行監測,及時發布路網運行信息,并負責道路交通疏導,協助引導參與應急的搶修車、通信車、油料保障車、消防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通行;交通運輸部門負責采取公路應急保障措施,必要時向本級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保供電申請;道路管理、市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力量及時清理路障。
(5)城市軌道交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企業負責確保應急通風及應急照明系統正常啟用,組織旅客轉移疏散,及時發布停運等有關信息;公安部門負責道路交通疏導,維護地鐵出入口秩序;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協調地面交通運力疏散乘客;衛生部門負責調配醫療衛生資源開展緊急救助;電力主管部門負責協調昆明供電局及早恢復供電。
(6)鐵路交通:鐵路部門負責組織旅客轉移疏散,為車站滯留人員協調提供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資,按照規定程序及時發布停運等有關信息;公安部門負責道路交通疏導,維護車站秩序;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協調地面交通運力疏散乘客;衛生部門負責調配醫療衛生資源開展緊急救助;電力主管部門負責協調昆明供電局及早恢復供電。
(7)民航:民航管理部門負責實施應急航空調度,保障民航飛機航行及起降安全。機場管理部門負責及時啟用應急備用電源,保障塔臺等設施設備用電,組織旅客轉移疏散,為機場滯留旅客協調提供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資,及時發布停航等有關信息;公安部門負責道路交通疏導,協助維護機場候機大廳等區域秩序;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協調地面交通運力疏散旅客;衛生健康部門負責調配醫療衛生資源開展緊急救助;電力主管部門負責協調昆明供電局及早恢復供電。
6.3.3 社會民生系統應對措施
(1)公安:公安部門負責加強對涉及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點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基本的公共秩序;交警部門加強交通應急管理,保障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行。
(2)臨時安置: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根據需要設置臨時安置點,對滯留旅客實施臨時安置救助;商務部門負責組織臨時安置點所需食物、水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調撥與供應;衛生部門負責安置點的衛生防疫工作;電力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昆明供電局為臨時安置點提供應急保供電。
(3)物資供應: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查處不正當價格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價格水平監測;公安部門負責配合開展打擊造謠惑眾、哄搶救援物資等違法行為;商務部門負責組織受災群眾所需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資應急供應。
(4)供氣:供氣企業及時啟用燃氣加壓站自備應急電源,保證居民燃氣供應,必要時報請本級應急指揮部協調昆明供電局提供應急保供電。
(5)企業生產:企業嚴格按照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全力防范次生衍生事故,努力減少人員、財產損失;消防部門負責協調、指導危化企業消防工作,并根據需要開展消防救援;必要時報請本級應急指揮部協調昆明供電局提供應急保供電。
(6)金融證券:金融管理部門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組織金融機構防范、處置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金融風險問題;公安部門 根據需要加強金融機構安全保衛,強化金融機構周邊治安巡邏防 控,協助金融機構維護金融場所內部秩序。
(7)醫療衛生:重點醫療衛生機構(急救指揮機構、醫院、供血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及時啟用自備應急電源,確保關鍵科室、關鍵設備的正常運轉;有效開展衛生應急處置,做好緊急醫療衛生救援和傷員的救治工作;必要時報請本級應急指揮部協調有關單位提供應急保供電、供水、供油,保障通信、交通等。
(8)教育:教育部門負責做好學生安撫及疏散工作;學校要組織人員維護校園秩序,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必要時協調糧食和物資儲備、商務部門做好基本生活物資應急供應。
(9)廣播電視:廣播電臺、電視臺及時啟用自備應急電源,做好特殊時期的信息發布和輿情引導工作;必要時報請本級應急指揮部協調昆明供電局提供應急保供電。
(10)應急救援:消防應急救援隊伍、森林消防救援隊伍、武警昆明支隊等負責參與因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3.4 公眾應對措施
(1)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時,公眾要保持冷靜,聽從指揮,有序撤離危險區域;受困時要保持頭腦清醒,不沖動蠻干,注意節約使用手機電源。
(2)養成遇到突發情況收聽應急廣播的習慣,及時通過手機、廣播、互聯網、抖音、微博、微信、qq等渠道了解大面積停電事件最新動態,不散布虛假或未經證實的信息,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3)在室內應關閉燃氣開關和水龍頭,減少外出活動;在電力供應恢復初期,盡量減少大功率電器使用。
(4)在公共場所應打開手機照明工具觀察周邊情況,按照指示指引有序疏散,避免發生擠壓、踩踏事故;主動幫助老、弱、病、殘、孕等需要幫助的群體。
(5)駕駛途中要服從交警指揮,不爭搶道路,自覺為應急救援車輛預留救援通道。
(6)鼓勵具備應急救援能力的公眾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據應急救援需要,有組織地參與應急救援行動。
6.4 信息發布
大面積停電事件信息發布由各級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新聞宣傳組統一負責,按照“及時準確、公開透明、客觀統一”的原則,加強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主動向社會發布停電有關信息和應對工作情況,提示有關注意事項和安保措施。加強輿情收集分析,主動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公眾情緒。
6.5 響應終止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由宣布啟動應急響應單位終止應急響應:
(1)電網主干網架基本恢復正常,電網運行參數保持在穩定限額之內,主要發電廠機組運行穩定。
(2)減供負荷恢復80%以上,受停電影響的重點地區負荷恢復90%以上。
(3)造成大面積停電事件的隱患基本消除。
(4)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處置完畢。
7 后期處置
7.1 處置評估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事發地政府(管委會)要及時組織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并及時報上一級人民政府。重大及以上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評估由省應急指揮部組織。鼓勵開展第三方評估。
7.2 事件調查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查明事件原因、性質、影響范圍、經濟損失等情況,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處理建議。
7.3 善后處置
事發地政府(管委會)要及時組織制定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有關理賠工作,盡快減輕或消除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影響。
7.4 恢復重建
在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需對電網受損設備進行修復或重建的,由市人民政府和事發地政府(管委會)根據實際組織編制恢復重建規劃。昆明供電局、發電企業和事發地政府(管委會)應當按照規劃做好受損電力系統恢復重建工作。
8 保障措施
8.1 應急隊伍建設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和市級有關部門根據需要組織動員其他專業應急隊伍和志愿者等參與大面積停電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故處置工作。
昆明供電局和發電企業應建立健全電力搶修應急專業隊伍,加強設備維護和應急搶修技能方面的人員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重要電力用戶應有專人負責應急電源的維護管理。各企業特別是危化企業應有專門的應急搶險隊伍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處置突發事件能力。
8.2 裝備物資保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和市級有關部門要加強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需要。鼓勵支持社會化儲備。
昆明供電局應配備適量的移動應急電源,建立和完善相應保障體系,必要時為重要電力用戶提供應急電源支援;應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及時開展應急搶修工作。火電企業要強化電煤采購、儲備工作,確保緊急保電時有煤可用。
重要電力用戶要嚴格按照《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技術規范》(gb/t29328—2018)配置符合標準的應急電源,并按照要求購置和存放應急燃油。要加強對應急電源的維護和管理,確保一旦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有關設備能立即投入運行,確保保安負荷正常工作;要主動對接昆明供電局,確保外部電源接口與供電企業應急移動電源接口匹配。
8.3 技術保障
昆明供電局要加強大面積停電事件監測和應對先進技術、裝備研發,制定電力應急技術標準,加強電網、電廠安全應急信息化平臺建設;要加強供電技術研究和供電能力建設,確保發生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時,電力系統能盡快恢復。氣象、自然資源規劃、水務等部門要為電力系統監測預警及電力應急搶險提供必要的服務。
8.4 通信保障
市、縣兩級人民政府及通信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確保應急處置期間的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通信管理部門和企業要建立完善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公用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市應急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之間建立有效的指揮、調度、通信聯絡和信息交換聯絡機制,確保在應急處置大面積停電過程中通信暢通。通信方式以移動電話為主,傳真、電子郵件、微信等為備用,有條件需配備無線短波電臺和海事衛星電話。
8.5 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建立健全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的運輸。全市各級應急指揮部應按照規定配備必要的應急車輛,滿足應急指揮需要。
8.6應急保障
駐昆部隊、公安、消防等要做好應急支援保障工作。
8.7 資金保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和昆明供電局、重要電力用戶要按照規定,對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9 附則
9.1 預案更新
有關法律法規修改、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時,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并上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9.2 演練與培訓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及定期演練,指導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預案編制工作。
9.3 責任與獎懲
對在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予以表揚。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4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9.5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10 附錄
1. 昆明市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
2. 昆明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附錄1
昆明市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
一、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一)云南省電網:電網負荷20000兆瓦以上時,減供負荷30%以上;電網負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時,減供負荷40%以上,并且波及昆明地區。
(二)昆明市城市電網:電網負荷2000兆瓦以上減供負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二、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一)云南省電網:電網負荷20000兆瓦以上時,減供負荷13%以上30%以下;電網負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時,減供負荷16%以上40%以下,并且波及昆明地區。
(二)昆明市城市電網:電網負荷2000兆瓦以上時,減供負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電網負荷2000兆瓦以下時,減供負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三、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一)云南省電網:電網負荷20000兆瓦以上時,減供負荷10%以上13%以下;電網負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時,減供負荷12%以上16%以下。
(二)昆明市城市電網:減供負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三)縣級市電網:負荷150兆瓦以上的減供負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四、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
(一)云南省電網:電網負荷20000兆瓦以上時,減供負荷5%以上10%以下;電網負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時,減供負荷6%以上12%以下。
(二)昆明市城市電網:減供負荷10%以上20%以下,或15%以上3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三)縣級市電網:負荷150兆瓦以上的減供負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負荷150兆瓦以下的減供負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上述分級標準不包括單個特大型負荷失電。
附錄2
昆明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一、市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市應急指揮部由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市委網信辦、市委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教育體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廣電局、市林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滇池管理局、市氣象局、市水文水資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隊、昆明供電局、昆明警備區、武警昆明支隊、中國鐵路昆明局集團有限公司、昆明自來水集團有限公司等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可增加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和有關電力企業。各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單位、企業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信息發布、輿論引導及管控等工作;協調、解決信息發布、媒體報道等有關事項。
市委網信辦:負責網絡信息安全管控。
市委金融辦:負責組織金融機構防范、處置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金融風險問題。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協調發電企業參與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協調電力企業設施修復項目計劃安排,必要時組織做好儲備糧油的調撥供應工作;電力恢復后,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大面積停電事件調查;負責組織市場物資供應價格監控與查處。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履行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有關工作;負責協調電力搶修及電力應急保障工作,及早恢復供電;組織、協調各電信運營商為應急處置提供應急通信保障,必要時調用應急無線電頻率,確保應急無線電通信暢通。
市教育體育局:負責做好學生安撫及疏散工作;組織學校維護好校園秩序,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維護事發地社會治安、交通秩序;依法做好公共信息網絡巡查工作負責交通運行監測,事發地交通管制及周邊道路交通疏導,協調應急特種車輛通行。
市民政局:負責因大面積停電事件導致基本生活困難且符合救助條件群眾的救助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市財政承擔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經費保障。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負責指導和監督有關部門做好威脅電力設施的地質災害的監測和預報,及時提供預警信息。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排查重大污染源環境安全隱患,做好應急水源水環境質量監測及環境污染事件防范處置等工作。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協調燃氣企業做好燃氣安全供應;負責維持和恢復城市應急供氣、滇池流域外的排水及城市排灌站設施等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運力,疏導滯留旅客,優先保障發電燃料、應急救援物資、應急救援人員及必要生活資料等的道路運輸;指導地鐵、公交等城市公共交通的應急處置。
市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城市供水和生活用水應急保障工作;協同市水文水資源局做好事發區域水文監測、預報、預警等工作;負責督促供水企業啟動應急供水措施。
市商務局:負責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市場供給和監測;負責組織協調有關企業保障重要用戶應急用油。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調配醫療衛生資源開展緊急救助,開展衛生防疫、衛生監督、心理干預等工作。
市應急局:根據需要設置臨時安置點,對滯留旅客實施臨時安置救助;負責指導協調事件救援,協助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市場物資供應價格監控與查處,維護市場秩序。
市廣電局:負責督促廣播電臺、電視臺及時啟用自備應急電源,做好特殊時期的信息發布和輿情引導工作。
市林草局:負責做好森林火險預警及風險評估工作;協調電力搶修中林木砍伐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城市道路、橋梁、照明等市政設施的運行管理,組織力量及時清理路障,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監管,違法違規建設的治理。
市滇池管理局:負責滇池流域內城市排水維護和恢復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預警及災害風險評估工作,并及時提供有關氣象信息。
市水文水資源局:負責及時提供事發區域水文監測、預報、預警等有關信息。
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做好應急消防及救援工作。
昆明警備區:負責組織協調駐昆部隊和民兵預備役部隊參與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武警昆明支隊:負責組織協調武警部隊參與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中國鐵路昆明局集團有限公司:負責組織旅客轉移疏散,為火車站滯留人員協調提供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資,按照規定程序及時發布停運等有關信息。
昆明軌道交通集團:負責確保應急通風及應急照明系統正常啟用,組織地鐵站內旅客轉移疏散,及時發布停運等有關信息。
昆明自來水集團有限公司:負責水廠生產及市政泵站二次加壓系統正常運行,按照先生活,后生產的原則保障城市穩定安全供水。
昆明供電局:負責科學安排電網運行方式,控制停電范圍;盡快恢復重要輸變電設備、電力主干網架運行;迅速組織力量搶修受損電網設備設施,優先恢復重要用戶及中心城區電力供應,向重要電力用戶及重要設施提供必要的應急電源。
發電企業:負責迅速組織搶修受損設施設備,保證設備安全,做好發電機組并網運行準備,按照電力調度指令恢復運行。
二、市應急指揮部專業組劃分及職責
市應急指揮部根據處置需要設立各工作組協同開展工作。
(一)電力恢復組: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昆明供電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林草局、市應急局、市防震減災局、市氣象局、市交通運輸局、昆明警備區、武警昆明支隊等參加,視情況增加其他部門和企業。
主要職責:組織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組織電力搶修恢復工作,盡快恢復受影響區域供電工作;做好重要電力用戶、重點區域的應急供電;組織跨區域的電力應急搶修協調工作;協調軍隊、武警有關力量參與應對。
(二)綜合保障組: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應急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文水資源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廣電局、市委金融辦、中國鐵路昆明局集團有限公司、昆明供電局、昆明自來水集團有限公司等參加,視情況增加其他部門和企業。
主要職責:落實應急人員、資金和物資;組織做好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及時組織調運基本生活必需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維護供水、供氣、通信、廣播電視等設施正常運行。維護鐵路、道路、地鐵等基本交通運行;督導受影響地區醫療衛生機構實施自保電應急啟動和臨時應急措施,保障醫療衛生服務有序正常,組織應急救護,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三)新聞宣傳組:由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牽頭,市委網信辦、市廣電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應急局、昆明供電局等參加。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事件進展、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布,加強新聞宣傳報道;收集分析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加強媒體、電信和互聯網管理,正確引導輿論;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四)社會治安維護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體育局、市民政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昆明警備區、武警昆明支隊等部門參與。
主要職責: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單位的警戒;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以及趁機盜竊、搶劫、哄搶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加強對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打擊囤積居奇行為;做好矛盾糾紛化解等工作,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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