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江門市農業農村局作為統一采購方代表,對2024年-2026年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保養服務進行公開統采,歡迎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報名。
一、“統采分簽”項目名稱
江門市農業農村局2024-2026年度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保養服務“統采分簽”項目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及《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的條件。
(二)具有監管部門批準的營業執照且營業范圍涵蓋該項目。
(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及完成本項目合同的能力。
(四)近三年內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無受到政府采購行政處罰且相關信用懲戒期限未滿情形。
(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轉包、分包。
三、“統采分簽”項目服務內容及要求
(一)服務內容
對江門市農業農村局等采購人公務用車進行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汽車小修、汽車大修、總成修理、汽車專項修理、二十四小時響應拖車和其他有關的汽車維修保養服務等。
(二)服務期限
2024年6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
(三)“統采分簽”服務對象
由江門市農業農村局統一采購,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保養服務“統采分簽”項目合同分簽單位如下:
1.江門市農業農村局
2.江門市農業技術服務中心
3.江門市農作物病蟲測報中心站
4.江門市農業科技創新中心
(四)預算金額
據實結算(含稅)
(五)服務要求
1.投標人須在江門市蓬江區具有固定維修場所,店面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廠區整潔,修理車間布局合理、車間設施良好、修理工位標示明確。汽車維修車間整潔、干凈,汽修維修流程環節清楚、合理、有序,能夠提供文明、舒適的休息環境,修理場所面積應不小于500平方米。
2.維修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須是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的新件,必須有合法的進貨渠道,不得使用假冒偽劣產品或以次充好,以舊代新。經送修人同意,可以采用替代或舊件,但維修企業必須事先告知送修人且保證修理后車輛可正常行駛,且在材料報價及結算清單中加以注明,否則不得采用替代件或舊件;可以修復的部件,不得以換代修。
3.車輛的維修必須符合國家和省、市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的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和執行標準。
4.日常運作(接車、維修、交車、結算、投訴、索賠)要做到規范化、制度化,實行定人定崗,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度。接受委托維修時,維修項目和維修費用都必須由送修單位簽名認可,企業在標價時,應編制維修項目明細表,確保送修單位對維修內容及其細節的知情權。嚴格按照交車時限來安排維修服務,不能在規定時限內交車的,要提前與送修單位聯系,取得送修單位的同意。 檢驗人員必須在現場對車輛進行診斷,初步確定維修項目,并要充分征求送修單位的意見。業務員制作估價單后,應詳細向送修單位說明維修的項目、作業的內容、配件的來源渠道及價格、維修時間和維修費用。
5.中標供應商應優惠報價,維修項目的增加要經采購人同意方可實施,中標供應商需優先對采購人的故障車輛進行維修。
6.中標供應商應對采購人作出服務承諾,并在中標后嚴格執行。
7.中標供應商應具備能建立完整的車輛維修檔案,并每季度向采購人提供維修技術檔案的能力。必須接受、配合采購人開展相關核查工作。
8.中標供應商應將每月的車輛維修服務統計表于下月的5日前向采購人送達。
9.中標供應商所報的材料管理費率,外加工管理費率,工時單價在合同執行期間是固定不變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變更。投標價不是固定價的投標文件將作為非響應性投標而予以拒絕。
10.中標供應商投標報價應為所投項目的最終報價,已經包括中標供應商維修器械及完成該項目所須工具、一切稅費;中標供應商相應自行增加為完成各項服務所必需但競價沒有包含的所有耗材、零部件、物料等一切費用。中標供應商相應自行增加為完成各項服務所必需但競價文件沒有包含的所有耗材、零部件、物料等一切費用。
11.維修費總金額=工時單價×工時+總零配件進貨價格+總附加管理費(總零配件進貨價格×附加管理費收費比率)。中標供應商應當設立結算專戶與代購人維修款進行結算,并提供相關的結算單據。因采購人使用的是財政資金,采購人在本款規定的付款時間為向財政國庫支付部門提出辦理支付申請手續的時間(不含財政國庫支付部門審核的時間),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支付申請手續后即視為采購人已經按期支付。
四、項目成交原則
在符合供應商資格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江門市農業農村局2024-2026年度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保養服務“統采分簽”項目評審辦法”(詳見附件)進行綜合評分,按總評分排名確定1家服務供應商。
五、項目報名材料及方式
(一)報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相關資質證書;
2、代理授權書、法人證書/法人代表授權書等相關資料;
3、從事該項目的主要工作人員相關資格證書復印件;
4、投標產品說明和技術參數。
5、其他證明資料。
以上資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一式一份。
(二)報名方式
有意向的供應商可在截止日期前投報上述各項紙質資料,所有紙質文件資料須用文件資料袋裝密封,封口蓋公章或簽署投標供應商聯系人姓名(凡是紙質投標資料未按要求密封的,視為無效投標資料)。
1.接收投標文件時間:2024年5月22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接收投標文件地點:江門市農業農村局(地址:江門市蓬江區農林橫路1號2樓203)。
3.接收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5月24日下午17:30。
六、 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江門市農業農村局
地 ? 址:江門市蓬江區農林橫路1號
聯 系 人:張生
聯系電話:0750-3887607
附件:江門市農業農村局2024-2026年度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保養服務“統采分簽”項目評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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