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報告:
(1)2016年,全國發電企業平均上網電價為370.97元/千千瓦時,同比下降7.42%。其中,光伏發電最高,為918.12元/千千瓦時,水力發電最低,為265.81元/千千瓦時。
從全國看,2016年燃煤機組平均上網電價為362.08元/千千瓦時,同比下降10.13%。其中廣東最高,為460.87元/千千瓦時,新疆最低,為224.78元/千千瓦時。
(2)2016年,電網企業平均購銷差價(含線損)為219.22元/千千瓦時,同比增長0.74%;扣除線損,電網企業平均購銷差價為197.38元/千千瓦時,同比增長0.81%。從企業看,國家電網公司購銷差價(含線損)最高,為222.78元/千千瓦時,內蒙古電力公司最低,為118.10元/千千瓦時。
(3)2016年,電網企業平均銷售電價為614.83元/千千瓦時,同比下降4.55%。從企業看,南方電網公司平均銷售電價最高,為640.119元/千千瓦時,內蒙古電力公司最低,為381.76元/千千瓦時。
(4)2016年,隨銷售電價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全國平均水平為46.45元/千千瓦時(電網企業省內售電量口徑平均值),同比增長18.43%。
(5)2016年電網企業平均線損率為6.66%,同比增長0.51個百分點。從企業看,南方電網公司線損率最高,為6.77%,內蒙古電力公司最低,為4.04%。
延伸閱讀:價格改革的方向在哪里
11月,國家發改委公布了《關于全面深化價格機制改革的意見》,到2020年以“準許成本+合理收益”為核心的政府定價制度將基本確立。
在能源領域,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規則已經出臺;區域電網輸電價定價辦法、跨省定價辦法,地方電網和增量電網配電價格指導意見即將下發;天然氣長輸、短輸、配氣等環節價格監管制度已實現全覆蓋,這意味著以準許成本+合理收益為核心的壟斷行業價格監管制度已經初步建立。
在壟斷行業公共服務領域,要求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總體思路,進一步深化電力、天然氣等壟斷行業的價格改革,加快推進城市公用事業和公共服務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對政府保留定價的壟斷性環節和基本服務要建立健全以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為核心的科學規范透明靈活的價格監管制度,準確核定成本,科學確定利潤,嚴格進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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