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方核電站位于愛媛縣伊方町,2號機組于1982年首次投入運轉,至今已有36年。由于日本法律規定,核電機組的壽命“原則上以40年為限”,因而四國電力公司一直在磋商是否應就該機組提交申請,要求適用例外條款,將機組使用壽命最多延長20年。
經過多方探討,公司認為機組重新啟動需要實施安全改造,所需費用過于高昂。公司董事會27日召開會議,正式決定對伊方核電站2號機組實施廢堆。
此前,四國電力公司已經決定對伊方核電站的1號機組實施廢堆。去年12月,廣島高等法院又對該核電站做出臨時裁決,要求前年重新啟動的3號機組停止運轉。
至此,福島核電事故發生后,除去福島第一核電站外,日本全國已經有6處核電站的9座機組決定廢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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