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述股權轉讓過程中,由公司自有資金向轉讓方中的每一方分三期支付,第一期支付交易對價的40%,即9900.00萬元、第二期支付交易對價的30%,即7425.00萬元、第三期支付對價的30%,即7425.00萬元,轉讓方在取得每筆股權轉讓款之后的6個月內,應通過二級市場或其他方式購買公司股票,購買金額不低于該筆股權轉讓款總額的70%。購買價款自共管賬戶匯出至轉讓方的證券資金賬戶后相應進行股票購買,各方應相互配合辦理。根據前述交易安排并經各方充分協商一致,公司與徐建平、永奧投資、承旺投資及永麒照明于2018年3月27日共同簽署《深圳市名家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徐建平、寧波永奧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寧波梅山保稅港區承旺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關于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之現金購買資產協議書》(以下簡稱“現金購買資產協議”)。
名家匯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成為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企業管理、技術研發、營銷模式、企業文化等方面需要時間磨合,存在一定的整合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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