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詳情
AFG30D-HE113橫河AFG30D-HE113現場控制單元
AFS30D-H4513 AFG30D-H4513
AFS30D-HE513 AFG30D-HE513
AFS30D-H4113 AFG30D-H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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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S30D-H4523 AFG30D-H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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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S30D-H4543 AFG30D-H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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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S30D-H4143 AFG30D-H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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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賣方的供貨范圍和工作范圍
1.2.1 賣方的供貨范圍
1.2.1.1 賣方應提供滿足本規范書要求的DCS全套硬件設備、軟件和各項服務。
1.2.1.2 隨DCS供貨的所有機柜、設備之間的供電、信號、通訊電纜應屬賣方的設計范圍和供貨范圍。
1.2.1.3 本規范書要求的全部外圍及附屬設備。
1.2.2 賣方的工作范圍
1.2.2.1 按照機組運行要求、本規范書的規定和適用的工業標準,配置一套完整的DCS系統,并提供必需的技術支持和技術資料。
1.2.2.2 提供構成DCS所必須的全部軟硬件,并全面負責其供貨范圍內所有設備及其內部之間連線的設計和供貨AFG30D-HE113。
1.2.2.3 達到本規范書規定的全部硬、軟件功能要求;提供完整的DCS硬件和系統支持軟件(包括系統軟件和為本工程組態并經測試后的應用軟件);完成所供設備和系統支持軟件的現場調試;提供軟、硬件產品說明書及編程、組態、調整、維護等手冊;提供全套本工程設計組態資料。定義I/O功能,向買方提供最終I/O清單和工程控制SAMA圖、控制邏輯框圖及組態圖、各系統控制邏輯設計說明、組態說明AFG30D-HE113。
1.2.2.4應在制造廠內,由具有豐富經驗的專家及訓練有素的專職人員,使用仿真和測試設備,接入DCS的輸入輸出信號,進行閉環運行、測試和演示,確認DCS的功能和性能符合本規范書的要求。買方有權在設備驗收期間對DCS的功能及性能進行全面檢查或抽查,出廠前賣方應向買方提供真實有效的全套測試報告。
1.2.2.5賣方應在系統和設備加工制造前提交供買方審查批準的設備布置圖、子系統說明書、控制邏輯圖(邏輯框圖和SAMA圖)、機柜內卡件布置圖及I/O點配置圖,以保證所供系統和設備符合合同規定AFG30D-HE113。
1.2.2.6賣方提交的設備布置圖、設備接地圖、控制邏輯圖、控制接線圖和其它詳圖都應隨設計進程而更新,以便及時反映當前的設計內容,修改版本號應在圖紙的版本欄內用數字表示。
1.2.2.7 按照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按時發運DCS設備。
1.2.2.8根據本規范書的要求,向買方提供施工圖設計、安裝調試、運行維護、系統二次開發所需的全部圖紙、資料,并對系統的安裝進行指導AFG30D-HE113。
1.2.2.9 通電啟動和調試服務,直到所供系統在各種工況下有效地控制機組運行,達到全部性能要求,并保證系統可利用率達到99.9%以上。
1.2.2.10 根據本規范書的要求,向買方提供系統優化運行所必需的系統文件,使買方能掌握組態、編程、維護、修改和調試系統。
1.2.2.11 負責培訓買方的維護和工程技術人員,并使這些培訓人員能得心應手地操作、維護、修改和調試系統。
1.2.2.12 DCS系統總接地應能直接接到電廠電氣接地網上。買方不接受需設單獨接地網的DCS。賣方應提供系統接地方式要求,系統對接地電阻的要求應不小于5Ω。
1.2.4 賣方應在投標書中列出所提供通訊接口的型式,并承諾接口的型式和數量能夠滿足買方對控制系統整體設計方案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