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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享供應鏈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進口顧問:鄒鑫芳先生
聯系電話(微信):136-3663-8471
Q Q:326864910 郵箱:matthew@vanhang.cn
服務項目:一般貿易代理、國際貿易結算、進口物流配送、專業進口清關、專業食品倉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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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食物到港后的申報
進口食物進港后,要由進口商或代理人向口岸查驗檢疫組織申報,并供給有關貨運單據、商業單據、清洗材料等。上述材料經審查合格后,為盡快疏港,監督人員將開具“清洗查驗放行告訴單”,貨主憑此單報關、提貨。貨品通關后,應寄存到口岸查驗檢疫組織認可的庫房,監督人員將對貨品進行現場清洗查看和清洗監督,一起隨機抽取有些樣品。監督人員依據中國食物清洗規范和清洗請求,參照輸出國(區域)食物清洗狀況,貨品在運送、貯存中的狀況及現場監督狀況,斷定查驗項目,將樣品送實驗室查驗,在此期間,貨品應封存,不得運用或出售。如經查驗合格,查驗檢疫組織將出具清洗證書,該批食物可以運用或出售;如經查驗不合格,依據國家有關規則,該批貨品將視不相同狀況,給予毀掉、退貨、改做它用或重加工后食用的管理。
出口方需供給的報關文件:
1.出產國原產地證--?需求正本(出具)
2.出產國清洗部證實--?需求正本(出具)
3.出產商商品查驗合格證實--?需求正本
4.出產國商品成份證實--?需求正本,廠商出中英文對照
5.養分成分表--?需求正本,廠商出中英文對照(如在成分證實中表現則只需求成分證實即可)
6.裝箱單及##—需求原廠正本原件,且有發貨方的蓋章及簽名.
7.出產國薰蒸證實書—假如包裝商品的托盤上有標示”IPPC”標識,則不需供給,假如沒有標示,則需求供給原件”?薰蒸證書”
8.國外標簽樣張及其翻譯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