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詳情
木材作為用于國民經濟建設的四大原材料之一,以其獨特的性能深受人們的喜愛,被廣泛應用于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隨著國民經濟的飛速發展,我國木材消費需求日益增大,而我國森林資源有限,木材供給能力不足,對外依存度達50%。特別是2014年開始逐步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業性采伐,木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通過進口緩解我國木材供需矛盾成為當下的解決途徑之一。因此,木材貿易已成為影響我國木材工業和林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因素之一。
常見進口木材有:SPF、鐵杉、黃松、桉木、楠木、輻射松、樟子松、花旗松、南方松、雞翅木、紅酸枝、黑酸枝、非洲紫衫、柚木、烏木等等
進口木材流程:
一、簽訂好進口代理合同,進口方提供資料、確認海關編碼、確認是否準入、確認是否辦理非瀕危物種證明;
二、國外林場確認貨物信息以及貨量;
三、訂艙、裝柜、發貨、到港、報關報檢、審批價格、出稅繳稅、查驗、放行、熏蒸、送貨
所需時間:
1、到港換單(0.5日)。 2、申報、商檢、出單(2日)。
3、報關、放行(1日);
4、港內托運、排隊、消毒、檢疫。(2-15日)
所需單證:
1、原產地證;
2、植檢證;
3、熏蒸證;
4、箱單、F票、合同、提單
5、如果是進口紅木還需辦理物種進口許可證;
6、瀕危木材則需辦理瀕危物種相關證明。
注意事項:
1、確認進口的是原木、木方、還是木皮。(稅收不同:原木13%、木方%17、木皮20.5%)
2、貨重必須真實準確,如果過報重要誤差太大會導致改單,從而增加清關時間;
3、帶樹皮的在植檢證書上一定要體現,國外的熏蒸方式,包括藥劑、濃度、時間等信息。不帶樹皮的一定要在質檢證書上體現“不帶樹皮”字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