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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清關代理: 報關是指貨物、行李和郵遞物品、運輸工具等在進出關境或國境時由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申報,交驗規定的單據、證件,請求海關辦理進出口的有關手續。我國海關規定報關時應交納的單據、證件有:進出口貨物報關單、進出口貨物許可證、商品檢驗證書、動植物檢疫證書、食品衛生檢驗證書以及提貨單、裝貨單、運單、、裝箱單等。 結關是指進口貨物、出口貨物和轉運貨物進入一國海關關境或國境**向海關申報,辦理海關規定的各項手續,履行各項法規規定的義務;只有在履行各項義務,辦理海關申報、查驗、征稅、放行等手續后,貨物才能放行,貨主或申報人才能提貨。同樣,載運進出口貨物的各種運輸工具進出境或轉運,也均需向海關申報,辦理海關手續,得到海關的許可。貨物在結關期間,不論是進口、出口,都是處在海關監管之下,不準自由流通。清關即結關,習慣上又稱通關。 二、進出口清關所需單據: 1、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一般進口貨物應填寫一式二份;需要由海關核銷的貨物,如加工貿易貨物和保稅貨物等,應填寫*報關單一式三份;貨物出口后需國內退稅的,應另填一份退稅*報關單。 2、貨物發。要求份數比報關單少一份,對貨物出口委托國外銷售,結算方式是待貨物銷售后按實銷金額向出口單位結匯的,出口報關時可準予免交。 3、陸運單、空運單和海運進口的提貨單及海運出口的裝貨單。海關在審單和驗貨后,在正本貨運單上簽章放行退還報關貢,憑此提貨或裝運貨物。 4、貨物裝箱單。其份數同發。但是散裝貨物或單一品種且包裝內容一致的件裝貨物可免交。 5、海關認為必要時,還應交驗貿易合同、貨物產地證書等。 6、其它有關單證。包括:(1)經海關批準準予減稅、免稅的貨物,應交海關簽章的減免稅證明,北京地區的外資企業需另交驗海關核發的進口設備清單;(2)已向海關備案的加工貿易合同進出口的貨物,應交驗海關核發的"登記手冊"。 業是一項專業性非常強的行業,我公司憑借多年的*報關經驗,強大的*報關隊伍,良好的海關信譽,能為客戶提供*、到位的報關服務。“準確,*”是我們的基本要求。給我們一次機會,還您一個**,相信我們能為您解決通關的煩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