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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車到非洲 出口海運訂艙 許可證申請
新能源汽車到非洲 出口海運訂艙 許可證申請
一、新能源汽車信息描述:
聯合國危險貨物編號UN No.:3171
聯合國正確運輸名稱(中文):電池供電車輛或電池供電設備
聯合國正確運輸名稱(英文):BATTERY-POWERED VEHICLE or BATTERY-POWERED EQUIPMENT
包裝類別:不適用
主要危險類別:9
EmS No.:F-A,S-I
海洋污染物:無
新能源汽車是一種由鋰電池驅動的車輛設備,因此在海運出口時需要滿足資質要求。如果使用滾裝船進行運輸,則被視為普通貨物,而如果使用集裝箱船運輸,則被視為危險品,歸屬于第九類危險品,需要遵守相關的海運規定。
以下是資質要求的詳細說明:
提供中英文版的MSDS(材料安全數據表),其中應包含鋰電池的相關安全信息。具備UN38.3測試報告,以確認鋰電池在各種條件下的安全。
二、 新能源汽車海運出口海事備案;
油電混合或者是純電新能源汽車這種是含有電池的,在國際海運危規中屬于第九類危險品UN3171,海運訂艙需要訂危險品柜出口。其出口操作流程與鋰電池電動車、滑板車和平衡車等貨物相似。不過,不同于鋰電池電動車等產品,新能源汽車由于外包裝較大,無法辦理危包證。因此,新能源汽車出口海事備案需按照以下步驟行:
1、準備正本蓋章的備案申請報告及情況說明,用于申請海事備案。
2、準備中文MSDS和鋰電池UN38.3報告,以證明鋰電池的安全。
3、準備委托備案的委托書,授權第三方代理備案手續。
三、新能源汽車出口運輸方式:
常用的包括集裝箱運輸和滾裝船運輸。這兩種方式各有優缺點,適用于不同的情況。以下是兩種運輸方式的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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