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詳情
鍛件
7.1 應按鍛件施工圖紙和GB/T14173第7.2節有關規定進行鍛造。
7.2 鍛件的質量檢查按施工圖紙及GB/T14173規定進行。
7.3 吊具、吊軸、輪軸的缺陷不得補焊。
零部件的加工和裝配按施工圖紙和Q/ZB75、Q/ZB76的規定執行。裝配后應在轉動部位灌注潤滑脂。閘門所有材料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執行。
8、零部件
零部件的加工和裝配按施工圖紙和Q/ZB75、Q/ZB76的規定執行。裝配后應在轉動部位灌注潤滑脂。閘門所有材料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執行。
9.埋件制造
9.1 閘門埋件制造應按施工圖紙及GB/T14173第7.3節的規定執行。
9.2 所有埋件焊接完畢并對變形校正后,才能按施工圖紙的要求對軌面或止水座面進行機加工。
9.3 每套門槽應在制造廠進行預組裝,各項尺寸偏差及接縫錯位應符合施工圖紙和上述規范的有關規定。檢驗合格后,應在組合處打上明顯的標記和編號。
9.4 支鉸關節軸承采用低摩擦系數自潤滑材料,支鉸鑄鋼件制造按一類鑄件要求執行,需經出廠驗收后方可發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