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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門板 2.1.1 門板應整體鑄造,閘孔在400mm及其以上時應設置加強肋。 2.1.2 門板應按*工作水頭設計,其拉伸、壓縮和剪切強度的安全系數不小于5,撓度應不大于構件長度的1/1500。 2.1.3 門板的厚度應在計算厚度上增加2mm的腐蝕裕量。 2.1.4 閘孔尺寸在600mm及其以上時,門板的上端應設置安裝用吊環或吊孔。 2.2 門框 2.2.1 門框應整體鑄造,在*工作水頭下,其拉伸、壓縮和剪切強度的安全系數不小于5。 2.2.2 門框的厚度應在計算厚度上增加2mm的腐蝕裕量。 2.2.3 對于墻管連接式圓閘門,
其門框法蘭的連接尺寸應符合GB 4216. 2的規定,法蘭螺栓孔應在垂直中心線的二側對稱均布。 2.2.4 法蘭螺栓孔d0的軸線相對于法蘭的孔軸線的位置度公差Φt應符合表1的規定。 2.2.5 墻管式閘門與墻管連接之間應設有止水墊片,其墊片應符合GB 4216.9及GB 4216.10規定。 2.2.6 墻式閘門與墻面接合的門框表面,應保持平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