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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生活污水大量排放,導致我國水環境總體惡化,水環境污染的加劇,已嚴重地影響到人類的身體健康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限制了工農業及城市的可持續發展。8年以前,大多行業廢水排放標準均遵循《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隨著環境管理要求的提高、力度不斷增加,特別是各行業新產品、新工藝不斷涌現,污染因子不斷增加,原先的綜合排放標準已不能滿足環保要求。為適應環境管理需要,28年針對制漿造紙行業、電鍍行業、制藥行業等18個行業頒布了新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大幅度提高了行業廢水排放的各項指標,新標準的頒布意味著很多企業需要進行現有廢水處理系統的改造升級,即進行廢水深度處理才能達到新的污染物排放標準,而現有大多廢水處理系統均為生化處理,污染物濃度很難被進一步降低,使出水無法滿足新排放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