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詳情

木材碳化優點優點如下:
1、耐久性:
炭化木:經過熱蒸汽炭化處理,改變了木材的某些成分,減少了木材腐朽菌的營養物質,從食物
鏈這一環節上抑制菌類在木材中的生長,同時木材在處理過程中發生的復雜化學反應也產生一些
對腐朽菌有害的成分,能夠殺死腐朽菌。因此,炭化處理的木材的耐腐性能和耐候性顯著提高,
具有防腐、防真菌的功效。
2、環保性:
木業是行業率先通過FSC森業管理認證的企業之一,公司在經營中積極關注環境的保護和資源的
節約。木材炭化處理為純物理技術,在木材炭化過程中只涉及到溫度和水蒸汽,不添加任何化學
劑,所以世友炭化木相當環保和安全,是環境友好型材料。另外,炭化處理使一些速生木材具有
了穩定性、防腐和珍貴木材的顏色,這些速生材可替代部分珍貴木材,因此炭化木具有環境保護
意義。
3、穩定性:
木材在高溫環境中進行炭化,由于炭化過程降低了木材組分中羥基的濃度,減少木材的吸濕性和
內應力,使炭化木與外界水分的交換能力顯著下降,從而大大減小了木材在使用中因水分變化引
起的變形、收縮和濕脹。
4、防潮性:
木材經炭化處理,使木材的水吸附機理發生了變化,隨著處理溫度的升高,吸濕性能強的半纖維
素在處理過程中降解,使得木材的吸濕性下降,水分子與木材分子之間的氫鍵減少,從而大大降
低了木材的吸濕性和吸水性,能讓經炭木在濕空氣中保持較低的含水率。
5、顏色
炭化木內外一致顏色,在整個板面也能保證顏色的均勻。炭化木顏色是物理上色,炭化木的顏色
不會隨時間延長而改變,炭化木的裝飾效果始終如一。根據樹種和工藝不同,炭化木的顏色為黃
色至深棕色。對于松木、杉木、楊木之類淺色的速生木材,炭化后可以使這些廉價木材的顏色類
似熱帶的珍貴木材,并具有優越的穩定性。
6、易維護:
炭化木的樹脂及一些內含物在炭化處理過程中被析出,因此,炭化木的表層沒有樹脂等油性成分,
容易涂飾。同時,由于炭化木具有防腐、穩定性好、防潮等優點,所以,炭化木在日常使用中的
維護相當容易。
7、容易保存
炭化木不易吸潮,在保存過程中也不會發霉、生蟲,所以炭化木保存不需要特別的倉庫,也不需
要對倉庫進行溫、濕度控制。但不能讓炭化木被水浸泡、日曬雨淋,要注意不與化學品接觸。

諸城晟睿機械有限公司官網:www.shrijx.com咨詢電話:18053612988
諸城市晟睿機械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木材防護(防腐、改性、染色、漂白)成套設備設計、制造、安裝、修理的專業公司。設計制造的木材防腐設備、木材阻燃設備規格種類齊全,可滿足不同用戶的各種需求。公司資質齊全,設備先進,技術力量雄厚,檢測手段齊全,長期從事一、二類壓力容器的設計研發和生產制造,可根據用戶的需求提供經濟的設備設計、防腐(阻燃)設備廠區設計、設備環保設計和安全設計。是以設計、制造、售后服務、技術支持為一體的現代化新型企業,2011被評為山東省高新技術企業。





主導產品專業木材防腐罐系列:木材防腐設備、木材殺菌設備、木材浸漬罐、木材處理罐、木材阻燃設備、木材改性設備、木材蒸煮設備、木材染色設備;其他設備及配件:真空裝置、加壓裝置、除液罐、攪拌裝置、物料車。公司擁有成熟的技術,先進的設備,嚴格的管理,敬業的員工,強有力的國內外知名合作廠家。
公司擁有高級工程師5人,工程師9人,各類技術人員26人。所有設備均根據客戶產品工藝要求量身設計定做,可滿足不同產品的技術和工藝需求。公司全體員工愿以優秀的產品、過硬的質量、良好的服務,熱忱希望同新老朋友密切合作,攜手奮進、共展宏圖。
高溫深度碳化木工藝流程:
階段1:升溫和高溫干燥階段, 高溫干燥階段所需的時間取決于木材的初始含水率、樹種和木材厚度,被處理的木材若是含水率較高的生材應先入干燥爐干燥。
階段2:熱處理階段, 熱處理階段所需的時間取決于木材的初始含水率、樹種和木材厚度。
階段3:冷卻和水分調解處理階段,熱處理后的木材處于高溫狀態,與外部空氣溫度的巨大溫差容易造成木材開裂。該階段具體處理時間與樹種和處理溫度有關。




木材碳化后的優點:
※完全天然,綠色環保。 深度炭化木采自天然木材,生產過程不添加任何有害化學藥劑,也不產生任何環境污染問題,是真正的綠色建材。
※安全耐久、防腐防蟲。 深度炭化木由于其營養成分被破壞,阻斷了木材腐朽必需的營養鏈,使其具有防腐防蟲功能,可延長木材的使用壽命,符合國家的可持續發展政策;使用后的廢料也沒有任何毒害。
※不翹不裂、尺寸穩定。 深度炭化木由于其半纖維素的吸水/濕官能團被重組,使木材的使用性能有較大的提高,比如吸水性下降/吸濕膨脹性下降/尺寸穩定性提高,這樣炭化木制品幾乎不變形、不開裂、尺寸穩定。
※脫脂利于油漆,改性利于加工。 深度炭化木加工性能好,克服產品表面易起毛的弊病;由于完全脫脂,油漆涂布方便不脫落。
※色澤靚麗,色調可調。 深度炭化木里外顏色一致,泛柔和絹絲般亮澤,紋理變得更清晰,手感溫暖。

質量保證
1、供方保證所供貨物及其集成沒有材料和制造缺陷,沒有因供方的行為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
2、供方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設備完工后實驗留下的痕跡可能存在),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上的全部最新改進。
3、供方保證所供貨物或其他任何組成部分在正常使用和保養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均能夠滿足合同附件規定的性能、可靠性和擴展性。
4、保證期內所產生的損失補救買方應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需方同時向供方提供合理的機會來檢查缺陷。
5、供方不負責免費維修下列原因造成的缺陷或損壞:
(a)買方不恰當操作和維護
(b)正常的磨損
(c)使用了不是供方提供的貨物
(d)需方或第三方對貨物做出的修改,而事先沒有得到供方的確認許可
(e)地震、臺風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設備損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