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詳情
一、辦理的手續:
1.如果是第一次進口,必須提貨口岸的商檢局做收貨人進口備案。
2.做中文標簽備案,因為食品類進口產品必須要貼中文標簽。
以上兩個步驟可以在貨到港前做好。
3.準備相關清關資料,貨到港開始到海關申報。
4.通關后,憑稅單繳稅。
5.海關放行,入海關監管倉抽樣。
6.檢驗檢疫,合格頒發衛生。
進口前需要提供證明/許可文件:
1.原產地
2.生產國衛生
3.生產商成份列表
4.生產商產品檢驗報告
5.產品在其國家(地區)注冊和批準銷售的證明
6.原包裝標簽樣張一份,中英文標簽樣張三份
7.需要檢疫生產商檢疫
8.貨代公司的服務費及代理費
二、食品進口報關,一般操作時間
1、前期商檢備案——國外發貨;需要10-20個工作日(備案可以提前辦理)
2、碼頭換單——繕制報檢報關資料;需要1-2個工作日
3、商檢出通關單——進口報關;需要3-5工作日(交稅、海關查貨、抽樣)
4、海關放行——商檢抽樣——出衛生——流通銷售;需要15-20個工作日
三、進出口食品標簽申請需要資料:
1、出口企業衛生許可證
2、產品生產商或經銷商營業執照
3、該產品在生產國(地區)的允許銷售的證明或原產地證明
4、商標授權使用書或授權加工書
5、標簽所標注內容的說明材料
6、食品標簽的樣張5套,難以提供樣張的,提供有效照片,或者掃描打印樣張
企業報檢要求:
在報檢時,貨主或其代理人需向口岸檢驗檢疫機構提供:
(一)《入境貨物報檢單》;
(二)貿易合同、裝箱單、提單和貨運(復印件);
(三)產地證明、衛生評價資料復(原件);
(四)對于需辦理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的食用性動植物產品,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和生產國(地區)官方機構安全衛生證明(原件)。
擴展資料: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消費者在選購進口食品時要擦亮眼睛,一般需要注意4點。
一、關注權威機構的公告和媒體頻道,列入問題產品名單或有風險警示的產品請勿購買。
二、查看進口食品包裝上有無合格的中文標簽。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應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中文標簽應同時符合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相關要求,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或原料、凈含量、生產日期、保質期或保存期。
某些食品還應標注儲存方法、食用方法等特殊說明。進口食品包裝上必須標注批準文號和規定的食品標志,中文標簽應加注功效成分及含量,功能、適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等內容。
三、檢查進口食品的包裝是否完整,外觀性狀是否正常。如果包裝有破損或外觀出現可疑的顏色變化、相互黏連、不正常沉淀等異常現象,切勿購買。
四、查看出入境檢驗檢疫衛生。進口食品是法定檢驗商品,進口經營單位必須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報檢,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檢驗合格的進口食品簽發衛生。消費者可向經營單位索取衛生,并核對食品品名、規格、生產日期等與顯示的內容是否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