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詳情
標準說明:汽車結構用熱連軋鋼板及鋼帶
產品形態:酸洗鋼板及鋼帶
日牌號解釋
Q:可冷成型
St:鋼,stahl
E:工程用鋼,engineering
600:規定的最小屈服強度,MPa
TM:熱機械軋制,thermomechanical rolling
6.2 冶煉方法
鋼板及鋼帶所用的鋼為氧氣轉爐冶煉的鋼。
6.3 交貨狀態
鋼板及鋼帶以熱軋或控軋狀態交貨。
6.4 表面處理方式
6.4.1 鋼板及鋼帶的表面處理方式可采用軋制表面和酸洗表面兩種方式。
6.4.2 酸洗表面的鋼板及鋼帶,可以涂油或不涂油交貨。經涂油后的酸洗鋼板及鋼帶,在正常包裝、運輸、搬運和貯存條件下,供方保證自生產完成之日起三個月內不產生銹蝕,所涂油膜應能用堿水溶液消除掉。如需方要求以不涂油的酸洗鋼板及鋼帶供貨,應在合同中注明。不涂油的酸洗鋼板及鋼帶,在運輸和加工過程中易產生銹蝕和擦傷,供方對此不作保證。
6.5 力學和工藝性能
6.5.1 鋼板及鋼帶的力學和工藝性能應符合相應表4、表5、表6、表7和表8的規定。
6.5.2 彎曲試驗后,試樣的外側面不得有肉眼可見的裂紋。供方如能保證彎曲試驗合格,可不進行試驗。
a 拉伸試驗規定值適用于縱向試樣;拉伸試驗取L0=50mm,b=25mm的試樣,即為GB/T 228中P14試樣。
b 彎曲試驗規定值適用于橫向試樣,彎曲試樣寬度b≥20mm,仲裁試驗時試樣寬度為20mm。
C 屈服現象不明顯時,采用Rp0.2。
d 牌號SAPH310的上屈服強度為參考值,不作為保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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