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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植土壤修復技術、養分有機質PH值重金屬檢測機構:
目前,我國土壤、地下水和空氣環境污染形勢嚴峻,已直接關系到了人民的日常環境衛生和健康,影響民生。于2016年5月31日發布的綱領性文件《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土十條”)規定了十項工作內容,其中*項便是“開展土壤污染調查,掌握土壤環境質量狀況”。目前,國內大部分省市級行政區已相繼發布各自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動方案,編制相配套的文件,全力付諸行動。2017年初,環境保護部發布了《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將自7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確定了一套便于環保部門操作和管理的嚴格管理流程,從前期的初步調查到詳細調查,到風險評估,再到修復治理和*的驗收,而且建立了污染地塊情況收集、狀況追蹤的大數據系統,便于落實分級分類的管理原則以及開展各項工作。
很多的土壤、地下水檢測中心,在2016年前半年并沒有什么業務,“土十條”頒布之后,從7月、8月份開始,土壤檢測項目明顯增多,直到現在也依舊是熱門檢測業務,很多檢測機構紛紛表示,檢測中心的業務也達到了飽和。z89g88l5ysqw
土壤監測業務的增多,與“土十條”的出臺有直接聯系。“土十條”明確規定,自2017年起,對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企業用地,以及用途擬變更為居住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上述企業用地,由土地使用權人負責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已經收回的,由所在地市、縣級人民負責開展調查評估。
土壤檢測服務范圍
1.土壤、底質分析項目
(1)無機類:
理化指標:pH、水分、干物質、氰化物、導電率、全氮、總磷、有效磷、有機質、氟化物、可交換酸度、氨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硫酸鹽等
重(類)金屬:常規重(類)金屬(銅、鋅、鎳、鉻、六價鉻、汞、砷、鉛、鎘)、硒、鋇、銀、釩、錳、鍶、鉬、鈦、鉍、銻、鈹、鉈、鐵、鈷等。
(2)有機類: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半揮發性有機物(SVOC)、有機磷農藥、有機氯農藥、總石油烴、酚類化合物、揮發性鹵代烴、多環芳烴、烷基汞(甲基汞、乙基汞)、丙烯醛、丙烯腈、乙腈、甲醛、乙醛。
2.農林土壤分析項目
理化指標:pH、水分、陽離子交換量、交換性鹽基、土粒密度、土壤容重、水解性氮、氯離子、氯化物、全氮、全磷、有效磷、有機質、硫酸根離子等。
重(類)金屬:鉀、速效鉀、緩效鉀、鈉、鈣、鎂、汞、砷、硒、有效態鉛和鎘、有效態鋅、錳、鐵、銅、有效硼、交換性鈣、鎂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