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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紙簡介
一般磚砌體砌筑工藝標準(602-1996).doc
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中磚混、外磚內模及有抗震構造柱的磚墻砌筑工程。
施工準備
2.1 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 磚:品種、強度等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有出廠合格證、試驗單。清水墻的磚應色澤均勻,邊角整齊。
2.1.2 水泥:品種及標號應根據砌體部位及所處環境條件選擇,一般宜采用325號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硅酸鹽水泥。
2.1.3 砂:用中砂,配制M5以下砂漿所用砂的含泥量不超過10%,M5及其以上砂漿的砂含泥量不超過5%,使用前用5mm孔徑的篩子過篩。
2.1.4 摻合料:白灰熟化時間不少于7d,或采用粉煤灰等;
2.1.5 其它材料:墻體拉結筋及預埋件、木磚應刷防腐劑等。
2.1.6 主要機具;應備有大鏟、刨錛、瓦刀、扇子、托線板、線墜、小白線、卷尺、鐵水平尺、皮數桿、小水桶、灰槽、磚夾子、掃帚等。
2.2 作業條件:
2.2.1 完成室外及房心回填土,安裝好溝蓋板。
2.2.2 辦完地基、基礎工程隱檢手續。
2.2.3 按標高抹好水泥砂漿防潮層。
2.2.4 彈好軸線墻身線,根據進場磚的實際規格尺寸,彈出門窗洞口位置線,經驗線符合設計要求,辦完預檢手續。
2.2.5 按設計標高要求立好應數桿,皮數桿的間距以15~20m為宜。
2.2.6 砂漿由試驗室做好試配,準備好砂漿試模(6塊為一組)。
操作工藝
3.1 工藝流程:
砂漿攪拌
↓
作業準備 → 磚澆水 → 砌磚墻 → 驗評
3.2 磚澆水:粘土磚必須在砌筑前一天澆水濕潤,一般以水浸入磚四邊1.5m為宜,含水率為10%~15%,常溫施工不得用干磚上墻;雨季不得使用含水率達飽和狀態的磚砌墻;冬期澆水有困難,必須適當增大砂漿稠度。
3.3 砂漿攪拌:砂漿配合比應采用重量比,計量精度水泥為±2%,砂、灰膏控制在±5%以內。宜用機械攪拌,攪拌時間不少于1.5min。
3.4 砌磚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