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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江電力士蓄電池150AH-12Vups電池儲能電源 電力士蓄電池特牌密封鉛酸蓄電池是傳統鉛酸蓄電池的立異.具有先進水平的高功能、高技能產品,它具有不漏夜,不發生酸霧,不需要補酸,補水等特色.由于選用特別資料配方,電池具有內阻低,自放電小,且耐過放電、過充電,循環壽數長, 功能好等長處,適應各種環境下運用.產品規格齊全,有2V,6V,12V等系列,可滿足不同用戶的需求. 烏魯木齊電力士蓄電池38AH-12Vups電池圖片現貨

鎮江電力士蓄電池150AH-12Vups電池儲能電源 電力士蓄電池運用范疇: 計算機不間斷電源(UPS) 通訊電源 應急照明體系 發電廠、變電站操作電源 太陽能、風能發電體系 消防、 監測 電動自行車 變攜式儀器、器械、

鎮江電力士蓄電池150AH-12Vups電池儲能電源 電力士蓄電池特色
保護簡略 本系列電池選用耐腐功能好的特種鉛鈣合金作板柵,選用 細玻璃纖維作隔板,利用陰極吸收技能,完成內部氧的循環復合,因而電池完成了密封,在整個壽數期間無須定期補水或補酸等保護。
安全可靠 安全閥開閉閥功能 ,壽數持久,既能夠放出由于操作失誤或過充電引起的過多氣體,保證了安全,又可防止外部氣體或火星進入電池內部引起自放電或爆裂。
自放電小 因電池選用特種合金作板柵,并對隔板電解液及各生產工序的雜質進行嚴格的控制,所以自放電低。 密封可靠 選用進口樹脂膠,與ABS形成腐蝕性密封,且膠固化后耐性好,因而保證不漏酸。 內阻小 極板、匯流排、極柱等選用優化設計,隔板電阻也 低,因而電池內阻小,大電流放電功能好。
功能好 優質的板柵合金,優良穩定的工藝,獨有配方的電解液添加劑使得電池深放電后只要充沛充電,電池容量根本不下降 功能優良 板柵選用特種合金,嚴格控制隔板、電解液及各工序的雜質,自放電低。 極板、匯流排、極柱等選用優化設計,隔板電阻也低,因而電池內阻小,大電流放電功能好。 電池深放電后只要充沛充電,電池容量根本不下降,恢復功能好。 安全可靠 安全閥開閉閥功能 ,壽數持久;

鎮江電力士蓄電池150AH-12Vups電池儲能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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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士蓄電池關于充電 1、浮充充電時,請用充電電壓2.275V/單格(20℃時的設定值),進行定電壓充電或 0.002CA以下的電流進行定電流充電。溫度有0C以下或40C以上時,有必要對充電電壓進行修改,以20C為起點每改動一度,單格電壓改動-3mv。 2、循環充電時,充電電壓以2.40-2.50V/單格(20℃時的設定值),進行定電壓電壓充電。溫度在5C以下或35℃以上進行充電時,以20℃為起點,每改動一度充電電壓調整-4mv/單格。 充電初期電流操控在0.25CA以下。 充電量設為放電量的100-120%,但環境溫度在5C以下時,設為120-130%。 溫度越低(5C以下)充電完畢時間越長,溫度越高(35C以上)越容易發生過充電,所以特 別是在循環運用時,在5C~30C內進行充電較好。 為防止過充電盡量設備充電計時器,或主動轉換成涓流式充電方法。 充電時電池溫度要操控在-15C~+40C的規劃內。 ![]() 鎮江電力士蓄電池150AH-12Vups電池儲能電源 電力士蓄電池裝置保護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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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池能夠像慣例電池一樣直立裝置運用,也能夠臥式運用 2.電池應離開熱源和易發生火花地方,并應防止陽光直射及置于大量有機溶劑氣體和具有腐蝕性氣體的環境中。其安全間隔應大于0.5m。 3.電池室應具有必要的通風、照明設施,防止裝置在密閉設備中或容器中。電池間距在3CM以上。 4.電池均荷電出廠,在運輸、裝置過程中謹防短路;轉移時不得牽動極柱。 5.電池組的裝置,因組件電壓較高,在轉移、裝置、保護時,應運用絕緣工具,配戴絕緣手套等以防事故 。 6.電池裝置銜接前,先用細絲鋼刷將極柱擊端子刷至出現金屬光澤,并堅持銜接處的清潔。銜接時應上緊螺栓,以防接觸不良引起電池打火。扭矩規定值:50ah以下電池為4.4n.m50ah以上電池為10.9n.m 電池銜接時,銜接電纜應盡或許短,以防發生過多壓降。 7.新舊不同、容量不同、功能不同的蓄電池請勿混用。裝置結尾銜接件和導通電池體系前,仔細查看電池體系的總電壓及正、負極,以保證裝置正確。 8.電池與充電器或負載銜接時,電路開關應位于“斷開”方位,并保證銜接正確,蓄電池的正極與充電器的正極銜接,負極與負極銜接。 9.電池請勿用有機溶劑擦拭。如發生火災,可用四氯貨碳之類滅火器。 10.電池裝置前,在10℃---20℃、干燥、清潔、通風的環境中寄存。寄存期距電池的生產期不能超過6個月,不然應進行補充電。 11.電池可在環境溫度為-20℃---+50℃條件下運用,但環境溫度為10℃---30℃時可獲得較長的運用壽數。 12.不要獨自添加或減少電池中某幾個電池的負載,如:串聯運用時的中心抽頭作其他電源用。 電池運用時,應防止過充電及過放電,不然均會影響電池的運用壽數。 13.電池在裝置完畢后,投入運用前,需進行補充充電或均衡充電。蓄電池放電后,應立即充電。當蓄電池浮充電壓低于2.20V/單格時,應對蓄電池進行均衡充電。充電限流值選用0.1--0.2C10(A) 電池組裝置應考慮其裝置地上、樓板的承載、荷重能力(按建筑圖紙要求) 14.電池的浮充電壓是指在環境溫度為25℃下充電電壓值,當溫差超過10時,有必要批改浮充電壓,不然會損害蓄電池。環境溫度升高1℃,應下降電壓0.003V/單格;相反則升高浮充電壓0.003V/單格 當負載改變范圍為0---100%,充電設備應到達1%的穩壓。 15.至少每年查看電池銜接部位是否有松動現象,并及時予以調整。運行中的蓄電池(組)不得進行拆、裝作業及調整、松動電池連線,以防打火。 16.主張每年對電池進行全負載運行,并做好蓄電池動作記錄。
17.電池運行中,如發現以下反常:浮充電壓反常/裂紋、漏液或變形/溫度反常等,應該及時查找故障原因并立即予以更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