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范圍
◆大型礦業集團、能源集團形象展示
◆礦業企業、能源企業形象展示
◆綠色礦山建設與生態恢復技術
◆砂石及尾礦設備 ◆采礦技術裝備
◆地質勘探裝備 ◆礦物加工設備
◆煤炭綜采機械設備 ◆選礦技術裝備
◆煤化工裝備 ◆安全技術設備及監控系統
◆礦物冶煉技術裝備 ◆礦山環保節能設備
◆礦山規劃、工程設計及施工
◆礦山安全與防護、防爆、應急救Y設備
◆煤礦開采自動化與儀器儀表技術設備展示
◆配套產品 ◆技術服務
◆其他礦山技術、輔助機械設備及礦業服務機構
◆礦權交易、礦權投融資、金融服務機構
◆政府、工業園區與行業機構等
◆工業園區與行業機構等
1.參展單位須詳細填寫《參展申請表》并加蓋公章,郵寄或傳真至組織方;
2.所有參展單位應對合同金額嚴格保密,未經組織方書面同意不得告知任意第三方,否則,自泄露之時起參與內容失效,已支付的費用不予退還,給組織方造成的損失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展位安排以“先報名、先交款,先安排”為原則,組織方有權對少量展位予以調整;
4.如因某種原因(不可抗拒力因素除外)不能舉行或延期舉行超過30天的,參展單位有權申請順延至下一年或退款。
5.報名后,參展單位須在7日內將相關費用一次性匯入組織方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