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詳情
近年來,國家大力發展煤礦智能化建設,井下工作無人化、少人化進程不斷推進,煤礦機器人、5G通信系統、無人駕駛車輛、智能控制系統等新設備大量涌現。這些設備對于過程控制的精準度、信息傳輸的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更為嚴格,為了促進煤礦智能化發展,井下電磁干擾對上述設備的不利影響已經到不得不防范和解決的程度,煤礦井下電磁兼容要求是支撐和保障井下設備安全運行的最基本、最急需的安全要求。
國際電工委員會根據工業和民用產品的檢驗和測試要求,制定了IEC61000-3《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EMC)-Part3:Limits》、IEC61000-4《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EMC)-Part4: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等系列通用的方法標準,規定了電磁兼容的限值、試驗和測試技術。1995年,歐盟制定頒布了電磁兼容法律性指令(89/336/EEC),將其作為強制性的安全項目,要求從1996年1月1日起,所有投放市場的電工電子產品均須按照指令的要求進行電磁兼容認證,涉及電子、電機、信息、通信、消防、醫療、核電等領域;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發布醫療設備電磁兼容指南,規定所有制造商必須遵守EMC標準,以確保設備性能并保護公共安全。但在煤礦領域由于歐美主要國家已關停煤礦,對相關標準的研究也停滯在幾十年前,目前國際上煤礦行業無IEC、ISO標準。
EMC檢測項目內容
電源端子騷擾電壓(傳導發射)、信號端口的傳導騷擾限值試驗、電磁輻射騷擾限值試驗、工頻磁場抗擾度、射頻電磁場輻射抗擾度、靜電放電試驗、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浪涌(沖擊)抗擾度、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電壓暫降試驗、電壓中斷試驗、電壓變化試驗等。
電磁兼容抗擾度產品性能判據
A級:受試設備在測試后防爆性能正常,試驗中及測試后電氣性能和功能正常;
B級:受試設備在測試后防爆性能正常,試驗中電氣性能降低或功能喪失,試驗后自行恢復,不需要操作者干預;
C級:受試設備在測試后防爆性能正常,試驗中電氣性能降低或功能喪失,需要操作者干預后恢復;
D級:受試設備在測試后防爆性能異常,或電氣性能因設備硬件、軟件損壞或數據丟失而造成不能恢復的電氣性能降低或功能喪失。
礦用產品的電磁兼容測試綜合參考GB4824-2019《工業科學和醫療(ISM)射頻設備騷擾特性限值和測量方法》、GB/T17626《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系列標準等現行有效的相關標準及規定。
北京第三方檢測機構,專業的EMC電磁兼容測試機構,提供專業誠信服務,助力煤礦井下等產品提供可靠性和電磁兼容性,助力煤礦行業健康有序安全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