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詳情
本政策涵蓋的便攜式火爐
本政策適用于在開口杯罐中使用醇基燃料產生懸掛式火焰的便攜式裝飾性光源。這類商品一般由一個鍋盆或底座組成,通常以陶瓷或其他耐熱材料制成。也可稱為便攜式火盆、便攜式壁爐、火爐、火碗、庭院火爐、火焰盆、火焰燈或桌上火爐。
由ISO 17025 認可的實驗室出具的檢測報告,證明該商品符合上述法規、標準和要求可證明商品符合警告標簽要求(ASTM F3363-19第6.1節)的檢測報告或商品圖片(如適用)和規定的說明書(ASTM F3363-19第 6.1.9 節)
【商品管控范圍】
1、便攜式火爐(Portable firepot):又稱火爐、便攜式壁爐、火盆、庭院燃燒器、火盆、火燈或桌面火坑,是一種支持明火燃燒的便攜式裝置。它一般由一個鍋或底座(通常由陶瓷或其他耐熱材料制成)、一個盛放酒精燃料的開放式燃料箱(燃燒杯)組成,可能還包括一個熄火工具。便攜式火盆可用于室內或室外。便攜式火盆是非固定和可移動的。
管控商品示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產品):
【資質要求】
警告語要求:產品需帶有符合標準第 6.1 節規定的警告標簽。
說明書要求:產品應配備符合第 6.1.9 節規定的說明書。
1、便攜式火爐應滿足ASTM F3363-19標準;
2、以酒精為燃料的容器應滿足ASTM F3429 / F3429M-20標準;
3、便攜式火爐和以酒精為燃料的容器的包裝和標簽應滿足Canada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Act(CCPSA)和Consumer Chemicals and Containers Regulations, 2001(CCCR, 2001)的要求。
平臺將對未提交和未審核通過相關資質的商品進行加拿大屏蔽。請商家盡快完成商品資質合規和發布類目的規范要求,以保障對貿易市場的平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