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詳情
浙江齊誠電氣有限公司
本公司生產的本款礦燈KL5LM(B)煤礦,井下,煤塵等性混合物的煤礦井下巷道及硐室。本型礦燈為便攜式照明燈具,具有
使用說明:
1、充電方法
充電時,先將燈頭的電源關閉,將礦燈放在充電架上,把燈頭的充電插孔插入充電架的充電插頭中,順時針旋轉180°,直到固定位置。開啟充電架電源開關,調整充電架輸出電壓為6.0V~8.0V,電流不超過900mA。充足電時,燈頭內充電管理電路會自動停止充電(充電時燈頭內亮紅燈,充滿電時亮綠燈),正常充電時間約8h。
2、預循環充電
礦燈為荷電出廠,出廠時已充電至約40%的容量,新購的礦燈不可直接使用,應先進行放電。放電完后,再在充電架上充電,時間不小于8小時,充足電后在燈房做點燈時間檢查。
3、正常使用方法
1)使用時,將燈頭上的電源開關輕輕按壓時,可分別開啟主、輔光源或關閉光源。使用礦燈主光源可點燈16小時以上;若超出預定工作時間,請及時切換到輔助光源,以維持更長的照明時間。
2)礦燈設有過放電控制電路,在正常使用條件下,電池不會造成過放電。但當電池放電到終止電壓2.90V,過放電控制電路啟動,關斷照明光源。
3)本礦燈設有自動轉燈功能,當礦燈由主燈自動轉換成副燈亮時,副燈點燈時間可維持20min左右,此后自動關燈,使用人員務必按照要求使用,在礦燈熄滅之前上井,以確保安全。
4、充電注意事項
1)充電時應關閉礦燈光源(關燈充電);
2)采用其它充電方式應經本公司認可,否則可能由于充電不匹配,造成產品損壞。
3)正常充電時,燈頭內亮紅燈,充滿電亮綠燈。不亮紅燈說明充電接觸不好,不亮綠燈說明沒充滿期電。
品質保障:
本產品嚴格按照IS9001:2000國際質量管理體系標準進行質量控制,按照新國家防爆標準,設計生產,自購買之日起7年內,產品正常使用下出現任何故障由本公司免費維修(光源電氣質保1年)
產品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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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 目 |
單位 |
數值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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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電池額定電壓 |
V |
3.7 |
|||
|
2 |
電池額定容量 |
Ah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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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效工作時間(主光源) |
h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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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主光源發光強度 |
點燈11小時后 |
cd |
≥1 |
符合MT/T1092要求 |
|
|
5 |
LED光源額定電流 |
主光源 |
mA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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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輔助光源 |
mA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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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蓄電池循環壽命 |
次 |
≥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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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貯存期 |
年 |
半年 |
4個月不用,需充放電維護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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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電池盒部分 外形尺寸 |
高 |
mm |
115 |
||
|
寬 |
mm |
88 |
||||
|
厚 |
mm |
32 |
||||
|
9 |
適應充電架充電電壓 |
V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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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重量 |
g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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