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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報電話(400--638--9568)在處理涉及《法治日報》刊登清算公告、債權轉讓通知書或登報聲明等法律文書時,需遵循嚴格的法定程序。以下是關鍵步驟和注意事項的清晰指南:
一、清算公告刊登
1. 適用情形
公司解散、破產時,清算組需依法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185條、《企業破產法》第14條。
2. 內容要求
公司名稱、清算原因、清算組聯系方式、債權申報期限(通常≥45日)、申報方式等。
3. 刊登媒體
全國性報紙(如《法治日報》)、地方性報紙或媒體。
二、債權轉讓通知書
1. 法律效力
根據《民法典》第546條,債權轉讓需通知債務人,登報通知可作為有效方式之一。
2. 內容要素
轉讓人/受讓人信息、債權詳情(金額、依據)、債務人履行義務的提示。
3. 操作步驟
聯系《法治日報》廣告部,提交營業執照、債權憑證等證明材料,支付費用后刊登。
三、登報聲明(遺失、注銷等)
1. 常見類型
證件遺失(營業執照、公章等)、公司注銷聲明、免責聲明等。
2. 刊登流程
準備材料:身份證明、遺失證明(如報案回執)。
填寫報社提供的聲明模板,審核后刊登。
四、注意事項
1. 法律咨詢
建議提前咨詢律師或清算人員,確保公告內容合法有效。
2. 材料準備
公司營業執照、裁定書(破產清算時)、授權委托書等。
3. 時效性
清算公告需在成立清算組后60日內刊登,債權申報期限不得少于法定期限。
4. 費用
根據字數、版面位置收費,需向報社詢價并保留刊登憑證。
五、《法治日報》聯系方式
廣告服務”或“公告登報”欄目。
電話:010 (報社公開電話,具體需核實信息)。
提示:不同地區的公告要求可能有所差異,例如地方清算可能需在省級以上報紙刊登。務必核對法規,必要時委托法律服務機構代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