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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架的造價分析_史上最全最標準爬架價格計算_冷水江
一、行業背景
為增強大家對附著升降腳手架的了解和認識,下面將附著升降腳手架在我國的開發應用分為研發期、推廣期、規范期和發展期四個階段,簡要介紹一下附著升降腳手架的發展過程。
(一)附著升降腳手架的開發研制時期(1985-1995年)
八十年代末期,由于改革開放后我國建筑市場迅猛發展,高層、超高層建筑大量涌現,如再搭設沿用傳統的落地式腳手架,不但成本高,勞動強度大,而且存在很大安全隱患。
針對當時高層建筑外架施工工具急需改革的迫切需要,于是,就開始有人研發使用附著升降腳手架。其中,由廣西一位叫曾紹祥的工程師,開發研制了用鋼管扣件搭設的“整體提升腳手架”(即曾式挑梁式爬架);九十年代初期,又有中建六局、北京星河等單位開發生產了“導軌框架式附著升降腳手架”。以后、深圳、上海、西安、重慶、大連等地區相繼出現不少廠家在改進、試制不同結構類型的附著升降腳手架。如:導軌式、主套架式、懸挑式、吊拉式(互爬式)等等。與此同時,建設部把鋼管腳手架和附著升降腳手架列入“九五”十大建筑新產品、新技術進行推廣,這就更加促進了附著升降腳手架的研發與應用。
(二)附著升降腳手架的推廣和規范時期(1996-2005年)
在附著升降腳手架的研發、改進和推廣應用迅速展開之際,1996年10月,建設部在北京密云召開了由有關省市建委主管部門和部分專家參加的“爬升腳手架研討會”,會議一致認為附著升降腳手架是一項有利于提高高層建筑施工效率,又很安全、經濟、適用性強的新事物、新技術,應當受到政府的重視和扶持,同時由于爬架是高空作業存在高風險且已發生過墜落事故,因此還應當加強對附著升降腳手架的管理和指導。經過會議的熱烈討論并形成共識后,會上起草了國內首份《附著升降腳手架(整體提升架、爬架)設計和使用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
1999年10月12日,由建設部在北京首次組織專家,并由時任建設部總工程師姚兵親自擔任專家組主任,對國內當時技術創新、產品生產與施工較具規模的四個附著升降腳手架生產廠家(廣西鷹架、中建國力、北京星河、武漢中建三局)生產的爬架進行了首批技術鑒定。
1999年3月30日,建設部以建標[1999]179號文,頒發了包括附著升降腳手架在內的《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2000年10月16日,建設部結束了四年的調研爭議,以建[2000]230號文,正式頒發了《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管理暫行規定》,該規定第一次統一和規范了爬架的設計、制造、和施工管理規則。
2001年4月18日,建設部發布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87號),又明確地將附著升降腳手架施工列入了建筑業企業專項施工資質進行規范管理。
從此,附著升降腳手架便開始在國內甚至國外建筑工地上迅速推廣開來。并作為建筑行業的專項施工承包方得到了各省市建管部門的認可和支持,當然也受到了追求技術進步的施工總包方的接受和歡迎。
(三)附著升降腳手架進入發展和創新期(2005年-現在)
進入發展和創新期的顯著標志有三條:
一是在國內各省市得到了普遍的推廣和應用;
二是對附著升降腳手架的設計、制造和使用,國家都陸續制定出臺了統一的行業管理標準,各地政府也都加強了監管。
1999年頒布了《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2000年建設部頒發了[2000]230號文《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管理暫行規定》;
2001年7月1日起頒布施行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87號),把列為了建筑業60項專業分包資質中第14項;
2010年9月1日起建設部頒布施行《建筑施工附著式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202-2010)
2012年7月1日實施新的《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
2019年12月1日實施新的《建筑施工用附著式升降作業安全防護平臺》(JG/T 546-2019)等等,表明附著升降腳手架技術和管理已經日趨成熟定形,其管理己經納入了有法可依的軌道。
三是爬架生產廠家的行業自律意識和規范意識日益加強。凡是正規廠家都很重視技術開發、制度建設,規范管理,按規則運作,有的廠家還積極創造條件、準備上市。據統計,截至今年為止,僅建設部鑒定驗收(評估)的就己超出90多家,還附加催生了有配套生產爬架專用電動葫蘆、傳感器、同步裝置以及配件加工等協作廠家。一個集研發、設計、加工、制作和專業施工分包的系統性行業正在形成。
還有各省市政府建管部門把對附著升降腳手架的管理也列入了職能管理范疇甚至成立了專門管理部門,不僅是重視和規范附著升降腳手架安全監管,也是扶持著附著升降腳手架行業的發展。
目前,附著升降腳手架已在國內東到哈爾濱、南到海南島、西到新疆、北到內蒙等30多個省市普遍使用,并且有的廠家還推廣到境外東南亞、南非和港澳等境外國家和地區,市場發展形勢一路看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