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江蘇省生態環境監測條例》,加強對排污單位自動監控設施運行的監管,規范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的執法應用,江蘇省生態環境廳起草了《江蘇省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執法應用規定(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于2020年7月24日前,通過以下兩種方式提出意見:
(二)將紙質版意見寄至:南京市江東北路176號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監測處(郵政編碼:210036),請在信封或快遞單上注明“《江蘇省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執法應用規定》征求意見”字樣。
更多詳情,請登錄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網站查詢。
節選該規定部分內容:
為加強對排污單位自動監控設施運行的監管,規范排污單位 自動監測數據的執法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環境行政處罰辦法》《江蘇省生態環境監測條例》《重點排污 單位名錄管理規定(試行)》《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污 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現場監督檢查辦法》等法律規章,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排污單位自動監控設施,是指在排污單位現場安 裝的用于監控、監測污染物排放的在線監測儀、流量(速)計、 水質自動采樣器、污染治理設施運行記錄儀和數據采集傳輸儀等 儀器、儀表、傳感器等設施,是污染防治設施的組成部分。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江蘇省范圍內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控設施運 行及其自動監測數據應用于環境執法的管理,具體包括:廢氣參 數、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氫、非甲烷 總烴等自動監測數據和廢水流量、pH、化學需氧量、氨氮、總 磷、總氮等自動監測數據。 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排污單位納入重點排污單位清單。
排污單位主體責任
(一)排污單位是自動監控設施建設和運行維護的主體。排 污單位可委托運營單位運行自動監控設施,但不改變排污單位的 主體責任。
(二)排污單位應當依法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安裝 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施,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污染源自 動監控系統聯網,自行組織比對監測,三個月內完成自主驗收, 驗收合格后5個工作日內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
(三)排污單位負責自動監控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保證 自動監控設施及其傳輸系統正常運行,按照《固定污染源煙氣排 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HJ75)、《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運行技 術規范》(HJ 355)等標準規范要求,對自動監控設施開展質量 控制和質量保證工作,及時記錄、報告和處理異常情況,保存原 始監測記錄,確保監測數據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四)排污單位自動監控設施確需拆除或停運的,應當在拆 除或停運三十日前向有管轄權的生態環境部門報告,經同意后方 可實施。自動監控設施發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排污單位應當 在故障發生后 12 小時內向有管轄權的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并及 時維修,保證在 5 個工作日內恢復正常運行;因特殊情況無法在 5個工作日內恢復正常使用的,應提前向生態環境部門申請停運。 停運期間,排污單位或其委托的單位應當采用手工監測方式,對 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加密監測,并向有管轄權的生態環境部門報 送監測數據,廢水數據報送每天不少于 4 次,間隔不得超過 6 小時;廢氣數據報送每天不少于 1 次。
(五)排污單位應當按照自動監測數據標記規則,12 小時 內在省生態環境大數據平臺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企業端,如實標 記工況和自動監測異常情況。自動監測設備發生故障,或者進行 維修、校準的,排污單位應當按照標記規則及時標記;未標記的, 視為數據有效。
其 他
(一)自動監測數據的審核和執法應用由排污單位所在地的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二)排污單位自動監控設施監測數據超標判定依據:廢氣 執行小時均值排放標準的以有效小時均值作為判定依據,執行日 均值排放標準的以有效日均值作為判斷依據;廢水以有效日均值 作為判定依據。
(三)排污單位存在阻撓現場檢查人員進入現場、不配合比 對監測、現場檢查或者不按照要求提供資料等拒絕現場檢查的情 形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 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相關規定處罰。
(四)排污單位自動監控設施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運營單 位參與排污單位監控設施弄虛作假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將有關 線索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相關責任。
(五)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的生產者和銷售者,應當保證生 產和銷售的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由于設施 自身質量問題導致數據明顯失真或數據相關性不符的,由各設區市生態環境部門予以通報,公開生產者名稱及其產品型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機電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JDZJ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