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jszc-320583-szjw-t2024-0008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水質自動監測站設備采購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5-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更正內容:
原招標文件內容1:
第一章、競爭性談判邀請函
一、項目基本情況:
4、采購內容:
| 序號 | 儀器設備名稱 | 規格及技術參數 | 數量 | 備注 |
| 1 | 氨氮水質自動分析儀 | 見技術要求 | 5 | |
| 2 | 總磷水質自動分析儀 | 見技術要求 | 5 | |
| 3 | 采配水單元 | 見技術要求 | 5 | |
| 4 | 預處理單元 | 見技術要求 | 5 | |
| 5 | 系統控制單元 | 見技術要求 | 5 | |
| 6 | 一體化監測站房 | 見技術要求 | 5 | |
| 7 | 5個站點1年全托管運行維護 | 見技術要求 | 1 |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本項目采用電子化招投標模式,供應商須網上提交投標文件,并可通過遠程開標方式完成開標。
1.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06月04日14:30(北京時間);
2.遠程開標時間:2024年06月04日14:30(北京時間);
變更內容1:
第一章、競爭性談判邀請函
一、項目基本情況:
4、采購內容:
| 序號 | 儀器設備名稱 | 規格及技術參數 | 數量 | 備注 |
| 1 | 氨氮水質自動分析儀 | 見技術要求 | 5 | |
| 2 | 總磷水質自動分析儀 | 見技術要求 | 5 | |
| 3 | 總氮水質自動分析儀 | 見技術要求 | 5 | |
| 4 | 采配水單元 | 見技術要求 | 5 | |
| 5 | 預處理單元 | 見技術要求 | 5 | |
| 6 | 系統控制單元 | 見技術要求 | 5 | |
| 7 | 一體化監測站房 | 見技術要求 | 5 | |
| 8 | 5個站點1年全托管運行維護 | 見技術要求 | 1 |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本項目采用電子化招投標模式,供應商須網上提交投標文件,并可通過遠程開標方式完成開標。
1.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06月07日14:30(北京時間);
2.遠程開標時間:2024年06月07日14:30(北京時間);
原招標文件內容2:
第二章、談判供應商須知
建維咨詢(蘇州)有限公司受昆山市農業農村局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購的水質自動監測站設備采購項目在國內組織競爭性談判采購。歡迎符合談判采購文件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前來參加談判。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jszc-320583-szjw-t2024-0008
2、項目名稱:水質自動監測站設備采購項目
3、預算金額:人民幣壹佰柒拾伍萬元整(¥:1750000.00元)
4、采購內容:
| 序號 | 儀器設備名稱 | 規格及技術參數 | 數量 | 備注 |
| 1 | 氨氮水質自動分析儀 | 見技術要求 | 5 | |
| 2 | 總磷水質自動分析儀 | 見技術要求 | 5 | |
| 3 | 采配水單元 | 見技術要求 | 5 | |
| 4 | 預處理單元 | 見技術要求 | 5 | |
| 5 | 系統控制單元 | 見技術要求 | 5 | |
| 6 | 一體化監測站房 | 見技術要求 | 5 | |
| 7 | 5個站點1年全托管運行維護 | 見技術要求 | 1 |
6、售后服務要求:
(1)產品質保期1年。
(2)質保期內出現故障能夠2小時響應、12小時到達現場服務以及故障應急處理方案,并負責24小時內修復。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水質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
3.1總體要求:
本招標文件中“★”指標為本項目重要的技術要求項,對項目實施效果存在重大影響,投標人須做詳細技術方案或說明確保本項目有效實施,未滿足要求的作無效標處理。
3.2技術總體要求:
投標人必須有較強的系統集成能力,提供優質的售后服務,在業界有良好的信譽和口碑,具有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集成經驗。
中標后必須提供現場儀器設備數據通訊協議、傳輸協議以及開放系統數據庫,便于用戶對數據庫軟件的二次開發和利用。
當業主對系統進行新增參數或更新改造時,中標人須負責將新儀器接入原系統。
投標人應提供所代表品牌廠商原裝、全新的、符合國家及招標人提出的有關質量標準的儀器和設備。需提供儀器的彩頁說明。
本項目選擇儀器要求性能穩定、數據可靠。
儀器供應商提供的儀器須開放通訊協議,提供數據采集源代碼,確保投標人能采集到實時數據、歷史數據,并確保儀器的穩定運行。
所提供的儀器設備的性能應達到或優于參考指標表中所列技術指標。
★投標人應提供原裝、全新的、符合國家及采購方提出的有關質量標準的設備,提供原廠配套的配件,必須具備生產廠商的質量合格證明、保修證明及加蓋公章的技術證明文件。所提供的儀器設備的性能達到或優于本招標文件所列技術指標。
投標文件中提供各監測項目分析方法的詳細資料及其標準代號。
投標文件中提供系統集成完整的設計方案及詳細說明,所有功能的實現須有具體的設計方案。
本項目中標人必須能夠或承諾提供長期技術服務及備品備件供應。
水質自動站需實現必要的系統反控,并對超標及異常值的信息報警發送功能。
中標人必須提供足夠保證本項目按進度實施的技術人員一覽表。
現場和中心端采用雙系統備份,將數據庫定期自動備份,當數據庫破壞時可由中標人設置恢復。同時監測數據可根據招標人要求進行備份及恢復。
中標人必須根據本項目提供詳細的項目組織實施方案,包括儀器采購、人員組織、進度安排等,確保項目能夠如期完成。其中人員需要提供相應的社保證明材料。
★中標人須將水質自動站數據無縫接入昆山農業農村大數據云平臺,并提供配套的數據云平臺手機應用程序(手機app),投標文件中須提供詳細接入方案。
3.3自動監測儀器技術要求:
3.3.1自動監測儀器分析方法:
自動監測儀器的測量原理必須符合中國國家標準分析方法、中國環保行業分析方法或等同的或相近的其他國家的標準分析方法。水質自動監測站監測儀器應使用如下方法(見下表)。
| 序號 | 項目 | 方法 |
| 1 | 氨氮 | 水楊酸分光光度法 |
| 2 | 總磷 | 鉬酸銨分光光度法 |
3.3.2自動監測儀器技術參數要求
基本要求:
(1)氨氮、總磷分析儀具有零點核查、跨度核查(量程核查)、校零校標測試功能
(2)具有異常信息記錄及上傳功能,如零部件故障、超量程報警、超標報警、缺試劑報警等信息。
★(3)投標人為本項目所投儀器(氨氮、總磷)須提供環境保護部環境監測儀器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測報告,加蓋投標人公章并放入投標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作無效標處理。
1、氨氮水質自動分析儀
| 項目 | 技術指標 | 備注 | |
| ★檢測標準 | hj/t101-2019 | ||
| 測定原理 | 水楊酸分光光度法 | ||
| 量程 | 0~2/5/10 mg/l,可調 | ||
| 零點漂移 | ≤0.02 mg/l | 指24h漂移,驗收時實測,后表同。 | |
| 量程漂移 | ≤1.0% | ||
| 示值誤差 | 標液濃度為 2.0 mg/l 時 | ±3.0%(8.0%) | 有證標準物質測試2次均值,后表同。 |
| 標液濃度為 5.0 mg/l 時 | ±3.0%(5.0%) | ||
| 標液濃度為 8.0 mg/l 時 | ±2.0%(3.0%) | ||
| 重復性 | ≤1.0% | ||
| 記憶效應 | 標液濃度為 2.0 mg/l 時 | ± 0.2 mg/l | |
| 標液濃度為 8.0 mg/l 時 | ± 0.2 mg/l | ||
| 檢出限 | ≤0.02mg/l(0.05mg/l) | 標準偏差法驗收,后表 同 | |
| 測量方式 | 采用基于注射泵+多通閥的順序注射分析平臺,無泵管消耗、無泵管堵塞,定量精準(提供省級或以上權威機構檢測報告) | ||
| 數據查詢 | 能在儀器上查詢24小時零點漂移和24小時量程漂移、零點校準、標樣校準、標樣核查等質控數據和水樣測試數據 | ||
| 功能 | 自動進行零點核查、跨度核查、質控樣測試、加標回收率等質控考核,性能達到國家水站質控技術相關要求 | ||
| ph 干擾試驗 | ± 1.0% | ||
| 實際水樣比對試驗 | 水樣濃度<2.0 mg/l | ≤0.2 mg/l | 同五參數備注的驗收方 法。后表同。 |
| 水樣濃度≥2.0 mg/l | ≤10.0% | ||
| 最小維護周期 | ≥720h | ||
2、總磷水質自動分析儀
| 項目 | 技術指標 |
| 測定原理 | 鉬酸銨分光光度法 |
| ★檢測標準 | hj/t103-2003 |
| 量程 | 0~0.5/1/2mg/l,可調 |
| 零點漂移 | ±2%(±5%) |
| 量程漂移 | ±2%(±5%) |
| 直線性 | ±2%(±5%) |
| 重復性 | ±2%(±5%) |
| 實際水樣比對試驗 | ±10% |
| 檢出限 | ≤0.01mg/l |
| mtbf | ≥720h/次 |
| 測量方式 | 采用基于注射泵+多通閥的順序注射分析平臺,無泵管消耗、無泵管堵塞,定量精準(提供省級或以上權威機構檢測報告) |
| 數據查詢 | 能在儀器上查詢24小時零點漂移和24小時量程漂移、零點校準、標樣校準、標樣核查等質控數據和水樣測試數據 |
| 功能 | 自動進行零點核查、跨度核查、質控樣測試、加標回收率等質控考核,性能達到國家水站質控技術相關要求 |
3.4水質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
3.4.1設計規范及標準
1、《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監測技術規范》
2、《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
3、《環境水質監測質量標準》(gb 3838-2002)
5、《氨氮水質自動分析儀技術要求》(hj/t101-2019)
7、《總磷水質自動分析儀技術要求》(hj/t 103-2003)
12、《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站房及采排水技術要求(試行)》蘇環辦2019-114號
13、《江蘇省環境水質(地表水)自動監測站運行維護技術規范》db32/t 4536—2023
14、 《附件3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安裝驗收技術要求(試行)》總站水字〔2019〕649號
15、《地表水自動監測技術規范(試行)(hj 915-2017)》
16、 國家和行業的相關標準、規范
17、《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管理辦法(試行》蘇環2015-175號
18、《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網自動監測站監督檢查管理辦法(試行》
3.4.2系統集成技術要求
| 集成系統要求 | 采水單元 | 采水單元必須根據河流實際水文狀況采用合適的采水方案,中標后一周內中標人由招標人組織進行實地查看并提出方案,經招標人同意后方可實施 | ||
| 須滿足采集水樣的基本條件,采水方案科學可行,確保水樣有代表性。 | ||||
| 采用雙泵/雙管路設計,一用一備,滿足實時不間斷監測的要求;并且當一路出現故障時,能夠自動切換到另一路進行工作,保證整個系統的正常運行。 | ||||
| 采水浮筒要方便人工提升與安裝,以便日常清洗和維護。水泵根據實際情況可采用自吸泵或潛水泵等。水泵應具有來電重啟。 | ||||
| 根據采水點到站房的距離、地形等實際情況,選擇自吸泵或潛水泵,采水管路的大小以保證站房的進口壓力和流速達到整個系統全部儀器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性能,確保采水系統的穩定運行。 | ||||
| 采水管路均要采取保溫措施,采水管路采用可拆洗式,采配水管路應具備反沖洗功能。 | ||||
| 采水系統可采用連續或間歇方式工作,并能夠根據監測要求現場或遠程設置監測頻次。 | ||||
| 配置在線除泥沙等預處理裝置,保證系統管路內部免受泥沙和藻類影響,以保證測量的準確性,比色法儀器進口濁度必須控制在40ntu以下。 | ||||
| 采水系統的構造保障在汛期或枯水期能正常工作而不至被損壞。 | ||||
| 采水點應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漂浮物的堵塞。 | ||||
| 采水系統中的所有部件均要選用優質產品,自吸泵采用知名品牌產品,保證采水系統工作的可靠性和使用壽命。 | ||||
| 水質五參數自動監測儀必須使用原水。 | ||||
| 管路內徑、提水流量、流速應滿足測站內儀器分析需要,并留有余量。 | ||||
| 考慮到不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設計中應不使用對環境產生污染的清洗方法。 | ||||
| 集成系統要求 | 配水及預處理單元要求 | 配水管路設計合理,流向清晰,便于維護;保證儀器分析測試的水樣應能代表斷面水質情況并滿足儀器測試需求 | ||
| 所選管材機械強度及化學穩定性好、使用壽命長、便于安裝維護,不會對水樣水質造成影響;管路內徑、壓力、流量、流速滿足儀器分析需要,并留有余量 | ||||
| 配水單元的所有操作均可通過控制單元實現運行控制,并可以接受平臺端的遠程控制 | ||||
| 能配合系統實現水樣自動分配、自動預處理、故障自動報警、關鍵部件工作狀態的顯示和反控等功能 | ||||
| 配水主管路采用串聯方式,各儀器之間管路采用并聯方式,每臺儀器從各自的取樣杯中取水,任何儀器的配水管路出現故障不能影響其他儀器的測試 | ||||
| 多參數檢測池、預處理裝置單元和配水單元等均具有自動清洗功能 | ||||
| 針對不同分析儀器(氨氮、總磷)分別進行水樣預處理 | ||||
| 配水單元具備自動反清(吹)洗功能,防止菌類和藻類等微生物對樣品污染或對系統工作造成不良影響 | ||||
| 能配合系統實現水樣分配、預處理、故障報警、關鍵部件工作狀態和反控等功能 | ||||
| 針對泥沙較大水體、暴雨期間、泄洪、豐水期變化大等濁度影響較大的情況,系統應針對性的設計預處理旁路系統,并具備自動切換預處理系統工作功能 | ||||
| 集成系統要求 | 控制單元 | 必須支持中文顯示,操作方便 | ||
| 具有斷電保護功能,能夠在斷電時保存系統參數和歷史數據,在來電時自動恢復系統 | ||||
| 具備自動采集數據功能,包括自動采集水質自動分析儀器數據、集成控制數據等,采集的數據應自動添加數據標識,異常監測數據能自動識別,并主動上傳至中心平臺 | ||||
| 實現對單一控制點(閥、泵等)進行調試,對采水單元、配水及預處理單元、分析單元等的控制,并將控制點狀態信息,以及水泵的開關狀態等記錄和顯示 | ||||
| 具備對自動分析儀器的啟停、校時、校準、質控測試等控制功能 | ||||
| 控制器輸入輸出接口余量有且不少于四路,以便以后擴展 | ||||
| 控制器符合抗電磁輻射、電磁感應的相關規定,具備電源隔離和信號隔離措施 | ||||
| 具備參數設置功能,能夠對小數位、單位、儀器測定上下限、報警(超標)上下限等參數進行設置 | ||||
| 具備各儀器監測結果、狀態參數、運行流程、報警信息等顯示的功能 | ||||
| 具有三級權限管理功能 | ||||
| 具有監測數據查詢、導出、自動備份功能,可分類查詢水質周期數據、質控數據(空白測試數據、標樣核查數據等)及其對應的儀器、系統日志流程信息 | ||||
| 具有監測數據查詢功能、數據分類功能,存儲不少于1年的原始數據和運行日志 | ||||
| 采集自動分析儀器的監測數據,并分類保存 | ||||
| 采集自動分析儀器和集成系統各單元的工作狀態量,并以運行日志的形式記錄保存 | ||||
| 采用無線、有線的通訊方式滿足數據傳輸要求 | ||||
| 具備對通信鏈路的自動診斷功能,具備超時補發功能 | ||||
| 工業控制計算機 | cpu | ≥2.0ghz | ||
| 內存 | ≥2gb | |||
| 硬盤容量 | ≥500gb | |||
| 顯示器 | ≥12英寸 | |||
| 通訊接口 | rs232/485 com口,不小于8個 | |||
| 網口,不少于2個 | ||||
| 集成系統要求 | 輔助單元 | 配備廢液自動處理單元或廢液收集單元,滿足兩周以上廢液量的收集 | ||
| 配備ups(總功率≥2kw,斷電后至少能保證儀器完成一個測量周期和數據上傳,且待機不少于1h)、三相穩壓電源功率≥10kw) | ||||
| 配備站房門禁系統,并自動記錄站房出入情況 | ||||
| 為保證系統穩定、可靠運行,必須具有電源、信號等設施的三級防雷措施 | ||||
| 數據接入 | 本項目監控中心數據平臺軟件——昆山農業農村大數據云平臺已經建設完成,水質自動站數據須支持平臺通訊協議,實現與平臺軟件無縫對接,滿足實時數據與設備預警數據上傳并支持平臺軟件對水站的數據自動補發要求及數據預處理要求。 投標文件中需提供詳細的接入上層數據平臺軟件的技術方案。 技術規范和標準參照地表水自動監測儀器通信協議技術要求(試行)、地表水自動監測系統通信協議技術要求(試行)、數字昆山公共智慧底座物聯感知訂閱推送標準規范v1.1。 | |||
| 一體化監測站房 | 一體化監測站房技術要求 | (1)分析小屋由外箱體、內部由槽鋼、方管焊接裝配組成,面積不低于7.5平方米,且留有可擴展空間。 (2)具有密閉性能、防水防沖擊性能,整體防護等級達到ip54以上。 (3)具有耐腐蝕性能:外表面噴塑或噴涂專用防銹漆。 (4)內部進行隔熱保溫處理,夾層采用防火隔熱的巖棉。 (5)預留給、排水口,方便監測水樣和自來水供給及站房廢水排放。 (6)外殼材料采用1.5毫米熱鍍鋅板或者不銹鋼板。 (7)表面處理:熱鍍鋅板需脫脂、除銹、防銹磷化(或鍍鋅)、表面噴涂環保漆或噴塑。 (8)機柜承重不低于600千克。 (9)阻燃: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試驗方法擴散型和預混合型火焰試驗方法》(gb/t 5169.7)實驗a要求。 (10)絕緣電阻:接地裝置與箱體金工件之間的絕緣電阻不小于2×104兆/500伏特(直流電)。 (11)耐電壓:接地裝置與箱體金工件之間的耐電壓不小于3000伏特(直流電)/每分鐘。 (12)機械強度:各表面承受垂直壓力大于980牛頓,門打開后最外端承受垂直壓力大于200牛頓。 (13)配置集成空調,功率不小于1.5p,自動調節內部溫度,滿足系統及儀表對溫度的要求。 (14)現場地基應采用鋼筋混凝土預先澆注,厚度不低于30厘米,地基上設置鋼結構平臺,需要滿足集中箱式站房使用和防洪要求。遇軟弱地基時做相應的地基處理。 (15)站房外設置防護柵欄,設置門鎖和相關警示標志。 (16)站房內需配置試驗臺、水槽等(一般化學分析實驗用) (17)室內照明不少于2個,瓦數不小于40w,每個燈均由單獨開關控制。 (18)配電線路:水站外部配有主供電線路接口,內部線路不少于照明系統、空調系統和監測設備系統3路線路。主供電線路承載負荷不小于10千瓦,主電源線材質為bvr塑銅線(不小于10平方);空調分支線負荷承載不小于3千瓦,供電線為bvr塑銅線(不小于2.5平方);照明分支負荷承載不小于1千瓦,供電線為bvr塑銅線(不小于1.5平方); 監測系統插座(1.50米高處)及分支線由外部穩壓電源,負荷承載不小于6千瓦,供電線為bvr塑銅線(不小于6平方)。供電線路配電時需要兼顧三相平衡,供電線路需要穿管,并按有關電氣行業標準進行安裝和聯接。 (19)電源箱:安裝防漏電保護配電箱,配電箱內設總、分控開關;總電源選用60a漏電保護開關,空調選用20a氣質開關,照明選用10a氣質開關,插座選用30a水質開關。箱內配電度表壹塊。 | ||
投標人應承諾中標后在昆山本地配備專職技術服務人員不少于1人,如已有服務機構請列明機構地址、聯系方式及負責人等信息。
4.1質保期
4.1.1免費質保期為項目最終驗收之日起一年。中標人明確簽署服務承諾。質保期內應免費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包括系統的維修和技術支持。
4.1.2質保期結束后,中標人保證6年內的耗材及備品備件的正常供應。
4.1.3中標人提供系統運行維護手冊,內容詳細,方法簡便。編制運行費用表。(詳細列出每個自動站一年所需的常用備品、備件和耗材清單以及日常維護所需的各種專用工具清單及價格)
4.2服務和技術支持要求
4.2.1在安裝調試、試運行期間和質保期內,投標人應保證提供及時充足的技術服務。系統出現故障時,中標人應在接到通知后能夠2小時響應、12小時到達現場服務以及故障應急處理方案,并負責24小時內修復出現的問題。否則采購人將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產生風險和費用應由投標人承擔。
4.2.2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提供售后服務方案和應急方案,包括售后服務的經費問題。
4.2.3軟件升級及系統擴展方案
中標方必須對提供的軟件知識產權負責,根據采購人的要求和行業技術的發展,免費提供系統監控軟件和通訊軟件的維護和改進工作。如今后對水質自動監測技術規范作出調整,中標人須及時地免費為招標人提供軟件升級服務或調整。
4.2.4要求合同簽訂后規定時間內完成系統所有建設內容。試運行1個月后組織整體驗收,試運行期間保證正常運行。投標人應制訂明確的合同交貨進度表。
4.3培訓要求
中標人應承諾向采購人相關人員進行集中,統一培訓,每季度至少一次,服務期間,采購人可以要求中標人對有培訓要求的人員做點對點的培訓,次數不限,以采購人需求為準,以便對項目實施進行有效管理,同時保證采購人能夠進行系統的應用操作。投標供應商需要提供詳細的培訓方案。
四、運維技術要求
根據工作內容,投標人在報價中應包含下表所列各部分工作的費用:
報價應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各部分工作費用
| 序號 | 服務項目 | 備注 |
| 1 | 各分析儀藥劑費、消耗品費 | 設備常規藥劑、消耗品 |
| 2 | 社會化運行維護費 | 含運行維護過程產生的人工費、差旅費及水電費等 |
| 3 | 設備維修費 | 根據維護經驗,計算設備日常維修費用 |
| 4 | 標準物質等測試質量控制費 | 質量控制工作產生的費用 |
在項目所在地成立服務機構或分公司并設置合適的辦公場地,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如桌椅、文件柜、電腦、電話、維護專用工具、寬帶等,實時監控,以最短的時間保障后續的維護,使項目正常運行。
投標人在距離本項目所在地100公里車程內(以業主單位地址為準)自有、控股或委托(需提供委托協議)用于質量控制的cma實驗室委托,實驗室認證范圍存需包含氨氮、總磷。
5.2備品備件及備機要求
在項目建設時,準備所涉及的各類設備的備件庫,用于快速、高效以更換配件或維修,保證整套設備正常運行。投標方應具備完善的系統配件、儀表配件供應渠道。
投標方須配置充足的水質自動站的分析儀表備用機,在水質自動站儀器儀表發生故障且24小時不能修復時,須用備機替代工作。
5.3數據保密要求
在水質自動站運行維護期間,中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外包合同規定的運行維護任務。不論何時,中標方都須承擔監測數據的保密責任;中標方按照采購方的要求,進行報告和傳輸有關的監測數據;未經招標方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傳遞任何監測數據,否則采購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中標方相關法律責任。不論何時,中標方無權將采購方的任何資產進行對外投資、合作、經濟擔保及資產抵押。
5.4運維方案及管理要求
投標方須提供完整的水質自動站在線監測儀器運行維護實施方案(包括應急事故處理方案等)。明確維護方法、周期、響應時間、內容和技術保障。
在運行維護期間,中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規定,本著為采購方負責的精神,依照規范,科學管理,使各監測監控系統運行達到國家及行業頒布的技術標準和采購方要求的考核指標要求;使水質自動站系統運行真正發揮其效能和作用。
5.4.1、提供配制并定期更換水質自動站儀表所需試劑、氣體和標樣,并承擔相應費用。
5.4.2、提供并定期更換水質自動站系統和儀表所需備品備件,并承擔相應費用。
5.4.3、對水質自動站系統和儀表進行定期檢修、維護保養。
5.4.4、及時排除在線分析儀器出現的故障,要求中標方在2小時內響應。如24小時內無法解決故障,須通過更換備機或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以確保數據的完整性,所需費用由中標方負責。對于一些關鍵維護,包括貴重消耗件的更換,需與采購方溝通確認,所產生的維修費用由中標方承擔。
5.4.5、對水質自動站儀表進行定期校準、核查、比對和性能測試工作,每天至少兩次數據調用監控并進行數據梳理,每周對各水質自動站至少一次現場巡查并進行全面現場維護,每兩周至少一次儀器校準和標準溶液自查測試,每月進行一次質控樣測試及標準曲線校準,每季度自行開展一次實際水樣的實驗室比對測試,每兩年對系統進行一次大修。配合采購方進行水質自動站質量保證和質量質控工作。
5.4.6、切實按照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水字《附件4: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運行維護技術要求(試行)》(總站水字〔2019〕649號)和《江蘇省環境水質(地表水)自動監測站運行維護技術規范》(db32/t 4536—2023)對運營水質自動站進行管理。
5.4.7運行考核
業主組織開展運維管理和質控考核,運維單位運維達不到要求的,扣減相應的運維費或終止運維合同。
(1)扣款要求
按季度對每個站點單獨考核,其中:
單次考核數據有效率在75%(不含)-85%(含),扣除當季度運維費10%,并責令整改。單次考核數據有效率在65%(含)-75%(含),扣除當季度運維費30%,并責令整改。單次考核數據有效率低于65%,扣除當季度運維費。
全年平均數據有效率低于65%,取消運維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運維合同規定,扣除當季運維費,并給予警告。對警告三次仍不改正的,業主有權中止運維合同。
監測數據傳輸中斷,但未及時向業主報告并說明原因的。拒絕或遲報審核數據的。
拖延、阻礙、拒絕質量檢查的。
發現采樣、分析、數據采集和傳輸等過程中,有人為干擾現象,未及時向業主報告的。未按要求開展運行維護,導致水站非正常運行的。
(3)當出現《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中規定的篡改、偽造或者指使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等行為時,業主將中止運維合同,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4)因運維不當導致儀器損毀的,運維單位應依運維合同的約定,承擔相應責任。
(5)其他情況:①派駐運維人員應與投標時申報的人員一致,若因客觀原因必須更換人員的,需提前一個月書面向業主單位報備,取得同意后方可更換;若未經業主單位同意,私自更換人員的,扣除當季50%運維費,直至調換為符合條件的人員并經業主方考察同意后為止。
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水站停運的,運維單位要及時向業主報備,經業主審核同意后,水站停運期間的數據不納入運維數據有效率考核
五、驗收要求
除了按照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編制的安裝驗收技術要求《附件3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安裝驗收技術要求(試行)》總站水字〔2019〕649號和《地表水自動監測技術規范(試行)(hj 915-2017)》等技術規范進行驗收,還需按本招標文件中的測試要求測定儀器符合性(驗收所需標準物質、耗材由中標供應商提供),驗收測試總時間為5天(試運行另計),不允許遠程控制操作,5天未完成測試或測試結果達不到驗收指標要求,終止合同,中標供應商承擔所有責任。
驗收時需提供配套的調試工具和其他專用工具、全套儀器操作說明書、系統使用手冊、數據接口文檔、系統框架圖、硬件設備清單、第三方軟件授權及維保的承諾函。
(一)質量標準
投標人保證提供的貨物或服務質量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標準及相應的技術規范、本次采購相關文件中的全部相關要求及投標人相關貨物或服務標準及相應的技術規范中之較高者。
(二)驗收組織
采購人負責組織驗收工作,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驗收時應當邀請服務對象參與并出具意見,驗收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告。
(三)驗收辦法
除了按照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編制的安裝驗收技術要求進行驗收,還需按本招標文件中的測試要求測定儀器符合性(驗收所需標準物質、耗材由投標人提供),驗收測試總時間為5天(試運行另計)不允許遠程控制操作,5天未完成測試或測試結果達不到驗收指標要求,終止合同,投標人承擔所有責任。
注1:達不到驗收指標要求的驗收指標是指招標文件評分辦法中技術要求的響應程度條款,任意一臺設備的任意一項指標未達到就視為達不到驗收指標要求,其中帶括號參數是指達到括號外參數;比對實驗由雙方共同取樣,送至采購人委托的具有cma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測試;
注2:驗收指標測試必須雙方同時在場,不得聯網,不得遠程操作,否則視為未達到驗收指標要求;所有測試均按標準方法開展一次,重測或多次測試挑選數據均視為未達到驗收指標要求
注3:投標人承擔所有責任指:包括但不限于退回所有已付款項,已提供的設備需免費使用至新購設備到達,在此期間免費按要求運維,同時賠償采購人因此造成的其他損失。
(四)驗收程序
1、 成立驗收小組,驗收人員應由采購人代表和技術專家組成。
2、 驗收前要編制驗收表格。
3、 驗收時雙方要按照驗收表格逐項驗收。
變更內容2:
第二章、談判供應商須知
建維咨詢(蘇州)有限公司受昆山市農業農村局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購的水質自動監測站設備采購項目在國內組織競爭性談判采購。歡迎符合談判采購文件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前來參加談判。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jszc-320583-szjw-t2024-0008
2、項目名稱:水質自動監測站設備采購項目
3、預算金額:人民幣壹佰柒拾伍萬元整(¥:1750000.00元)
4、采購內容:
| 序號 | 儀器設備名稱 | 規格及技術參數 | 數量 | 備注 |
| 1 | 氨氮水質自動分析儀 | 見技術要求 | 5 | |
| 2 | 總磷水質自動分析儀 | 見技術要求 | 5 | |
| 3 | 總氮水質自動分析儀 | 見技術要求 | 5 | |
| 4 | 采配水單元 | 見技術要求 | 5 | |
| 5 | 預處理單元 | 見技術要求 | 5 | |
| 6 | 系統控制單元 | 見技術要求 | 5 | |
| 7 | 一體化監測站房 | 見技術要求 | 5 | |
| 8 | 5個站點1年全托管運行維護 | 見技術要求 | 1 |
6、售后服務要求:
(1)產品質保期1年。
(2)質保期內出現故障能夠2小時響應、12小時到達現場服務以及故障應急處理方案,并負責24小時內修復。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水質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
3.1總體要求:
本招標文件中“★”指標為本項目重要的技術要求項,對項目實施效果存在重大影響,投標人須做詳細技術方案或說明確保本項目有效實施,未滿足要求的作無效標處理。
3.2技術總體要求:
投標人必須有較強的系統集成能力,提供優質的售后服務,在業界有良好的信譽和口碑,具有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集成經驗。
中標后必須提供現場儀器設備數據通訊協議、傳輸協議以及開放系統數據庫。
投標人應提供所代表品牌廠商原裝、全新的、符合國家及招標人提出的有關質量標準的儀器和設備。需提供儀器的彩頁說明。
本項目選擇儀器要求性能穩定、數據可靠。
儀器供應商提供的儀器須開放通訊協議,提供數據采集源代碼,確保投標人能采集到實時數據、歷史數據,并確保儀器的穩定運行。
所提供的儀器設備的性能應達到或優于參考指標表中所列技術指標。
★投標人應提供原裝、全新的、符合國家及采購方提出的有關質量標準的設備,提供原廠配套的配件,必須具備生產廠商的質量合格證明、保修證明及加蓋公章的技術證明文件。所提供的儀器設備的性能達到或優于本招標文件所列技術指標。
投標文件中提供各監測項目分析方法的詳細資料及其標準代號。
投標文件中提供系統集成完整的設計方案及詳細說明,所有功能的實現須有具體的設計方案。
本項目中標人必須能夠或承諾提供長期技術服務及備品備件供應。
水質自動站需實現必要的系統反控,并對超標及異常值的信息報警發送功能。
中標人必須提供足夠保證本項目按進度實施的技術人員一覽表。
現場和中心端采用雙系統備份,將數據庫定期自動備份,當數據庫破壞時可由中標人設置恢復。同時監測數據可根據招標人要求進行備份及恢復。
中標人必須根據本項目提供詳細的項目組織實施方案,包括儀器采購、人員組織、進度安排等,確保項目能夠如期完成。其中人員需要提供相應的社保證明材料。
★中標人須將水質自動站數據無縫接入昆山農業農村大數據云平臺,并提供配套的數據云平臺手機應用程序(手機app),投標文件中須提供詳細接入方案。
3.3自動監測儀器技術要求:
3.3.1自動監測儀器分析方法:
自動監測儀器的測量原理必須符合中國國家標準分析方法、中國環保行業分析方法或等同的或相近的其他國家的標準分析方法。水質自動監測站監測儀器應使用如下方法(見下表)。
| 序號 | 項目 | 方法 |
| 1 | 氨氮 | 水楊酸分光光度法 |
| 2 | 總磷 | 鉬酸銨分光光度法 |
| 3 | 總氮 | 紫外分光光度法 |
3.3.2自動監測儀器技術參數要求
基本要求:
(1)氨氮、總磷、總氮分析儀具有零點核查、跨度核查(量程核查)、校零校標測試功能
(2)具有異常信息記錄及上傳功能,如零部件故障、超量程報警、超標報警、缺試劑報警等信息。
★(3)投標人為本項目所投儀器(氨氮、總磷、總氮)須提供環境保護部環境監測儀器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測報告,加蓋投標人公章并放入投標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作無效標處理。
1、★氨氮水質自動分析儀
| 項目 | 技術指標 | 備注 |
| 檢測標準 | hj/t101-2019 | 全部符合 |
| 測定原理 | 水楊酸分光光度法 |
2、★總磷水質自動分析儀
| 項目 | 技術指標 | 備注 |
| 檢測標準 | hj/t103-2003 | 全部符合 |
| 測定原理 | 鉬酸銨分光光度法 |
3、★總氮水質自動分析儀
| 項目 | 技術指標 | 備注 |
| 檢測標準 | hj/t102-2003 | 全部符合 |
| 測定原理 | 紫外分光光度法 |
3.4水質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
3.4.1設計規范及標準
1、《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監測技術規范》
2、《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
3、《環境水質監測質量標準》(gb 3838-2002)
5、《氨氮水質自動分析儀技術要求》(hj/t101-2019)
7、《總磷水質自動分析儀技術要求》(hj/t 103-2003)
12、《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站房及采排水技術要求(試行)》蘇環辦2019-114號
13、《江蘇省環境水質(地表水)自動監測站運行維護技術規范》db32/t 4536—2023
14、 《附件3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安裝驗收技術要求(試行)》總站水字〔2019〕649號
15、《地表水自動監測技術規范(試行)(hj 915-2017)》
16、 國家和行業的相關標準、規范
17、《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管理辦法(試行》蘇環2015-175號
18、《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網自動監測站監督檢查管理辦法(試行》
3.4.2系統集成技術要求
| 集成系統要求 | 采水單元 | 采水單元必須根據河流實際水文狀況采用合適的采水方案,經招標人同意后方可實施。 | ||
| 須滿足采集水樣的基本條件,采水方案科學可行,確保水樣有代表性。 | ||||
| 采用雙泵/雙管路設計,一用一備,滿足實時不間斷監測的要求;并且當一路出現故障時,能夠自動切換到另一路進行工作,保證整個系統的正常運行。 | ||||
| 采水浮筒要方便人工提升與安裝,以便日常清洗和維護。水泵根據實際情況可采用自吸泵或潛水泵等。水泵應具有來電重啟。 | ||||
| 根據采水點到站房的距離、地形等實際情況,選擇自吸泵或潛水泵,采水管路的大小以保證站房的進口壓力和流速達到整個系統全部儀器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性能,確保采水系統的穩定運行。 | ||||
| 采水管路均要采取保溫措施,采水管路采用可拆洗式,采配水管路應具備反沖洗功能。 | ||||
| 管路內徑、提水流量、流速應滿足測站內儀器分析需要,并留有余量。 | ||||
| 集成系統要求 | 配水及預處理單元要求 | 配水管路設計合理,流向清晰,便于維護;保證儀器分析測試的水樣應能代表斷面水質情況并滿足儀器測試需求 | ||
| 所選管材機械強度及化學穩定性好、使用壽命長、便于安裝維護,不會對水樣水質造成影響;管路內徑、壓力、流量、流速滿足儀器分析需要,并留有余量 | ||||
| 配水單元的所有操作均可通過控制單元實現運行控制,并可以接受平臺端的遠程控制 | ||||
| 能配合系統實現水樣自動分配、自動預處理、故障自動報警、關鍵部件工作狀態的顯示和反控等功能 | ||||
| 配水主管路采用串聯方式,各儀器之間管路采用并聯方式,每臺儀器從各自的取樣杯中取水,任何儀器的配水管路出現故障不能影響其他儀器的測試 | ||||
| 多參數檢測池、預處理裝置單元和配水單元等均具有自動清洗功能 | ||||
| 針對不同分析儀器(氨氮、總磷、總氮)分別進行水樣預處理 | ||||
| 配水單元具備自動反清(吹)洗功能,防止菌類和藻類等微生物對樣品污染或對系統工作造成不良影響 | ||||
| 集成系統要求 | 控制單元 | 必須支持中文顯示,操作方便 | ||
| 具有斷電保護功能,能夠在斷電時保存系統參數和歷史數據,在來電時自動恢復系統 | ||||
| 具備自動采集數據功能,包括自動采集水質自動分析儀器數據、集成控制數據等,采集的數據應自動添加數據標識,異常監測數據能自動識別,并主動上傳至中心平臺 | ||||
| 實現對單一控制點(閥、泵等)進行調試,對采水單元、配水及預處理單元、分析單元等的控制,并將控制點狀態信息,以及水泵的開關狀態等記錄和顯示 | ||||
| 具備對自動分析儀器的啟停、校時、校準、質控測試等控制功能 | ||||
| 控制器輸入輸出接口余量有且不少于四路,以便以后擴展 | ||||
| 控制器符合抗電磁輻射、電磁感應的相關規定,具備電源隔離和信號隔離措施 | ||||
| 具備參數設置功能,能夠對小數位、單位、儀器測定上下限、報警(超標)上下限等參數進行設置 | ||||
| 具備各儀器監測結果、狀態參數、運行流程、報警信息等顯示的功能 | ||||
| 具有三級權限管理功能 | ||||
| 具有監測數據查詢、導出、自動備份功能,可分類查詢水質周期數據、質控數據(空白測試數據、標樣核查數據等)及其對應的儀器、系統日志流程信息 | ||||
| 具有監測數據查詢功能、數據分類功能,存儲不少于1年的原始數據和運行日志 | ||||
| 采集自動分析儀器的監測數據,并分類保存 | ||||
| 采集自動分析儀器和集成系統各單元的工作狀態量,并以運行日志的形式記錄保存 | ||||
| 采用無線、有線的通訊方式滿足數據傳輸要求 | ||||
| 具備對通信鏈路的自動診斷功能,具備超時補發功能 | ||||
| 工業控制計算機 | cpu | ≥2.0ghz | ||
| 內存 | ≥2gb | |||
| 硬盤容量 | ≥500gb | |||
| 顯示器 | ≥12英寸 | |||
| 通訊接口 | rs232/485 com口,不小于8個 | |||
| 網口,不少于2個 | ||||
| 集成系統要求 | 輔助單元 | 配備廢液自動處理單元或廢液收集單元,滿足兩周以上廢液量的收集 | ||
| 配備ups(總功率≥2kw,斷電后至少能保證儀器完成一個測量周期和數據上傳,且待機不少于1h)、三相穩壓電源功率≥10kw) | ||||
| 配備站房門禁系統,并自動記錄站房出入情況 | ||||
| 為保證系統穩定、可靠運行,必須具有電源、信號等設施的三級防雷措施 | ||||
| 數據接入 | 本項目監控中心數據平臺軟件——昆山農業農村大數據云平臺已經建設完成,水質自動站數據須支持平臺通訊協議,實現與平臺軟件無縫對接,滿足實時數據與設備預警數據上傳并支持平臺軟件對水站的數據自動補發要求及數據預處理要求。 技術規范和標準參照地表水自動監測儀器通信協議技術要求(試行)、地表水自動監測系統通信協議技術要求(試行)、數字昆山公共智慧底座物聯感知訂閱推送標準規范v1.1。 | |||
| 一體化監測站房 | 一體化監測站房技術要求 | (1)分析小屋由外箱體、內部由槽鋼、方管焊接裝配組成,面積不低于10平方米。 (2)具有密閉性能、防水防沖擊性能,整體防護等級達到ip54以上。 (3)外殼材料采用1.5毫米熱鍍鋅板或者不銹鋼板。 (4)機柜承重不低于600千克。 (5)阻燃: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試驗方法擴散型和預混合型火焰試驗方法》(gb/t 5169.7)實驗a要求。 (6)配置集成空調,功率不小于1.5p,自動調節內部溫度,滿足系統及儀表對溫度的要求。 (7)現場地基應采用鋼筋混凝土預先澆注,厚度不低于30厘米,地基上設置鋼結構平臺,需要滿足集中箱式站房使用和防洪要求。遇軟弱地基時做相應的地基處理。 (8)站房外設置防護柵欄,設置門鎖和相關警示標志。 (9)站房內需配置試驗臺、水槽等(一般化學分析實驗用) (10)室內照明不少于2個,瓦數不小于40w,每個燈均由單獨開關控制。 (11)配電線路:水站外部配有主供電線路接口,內部線路不少于照明系統、空調系統和監測設備系統3路線路。 | ||
投標人應承諾中標后在昆山本地配備專職技術服務人員不少于1人,如已有服務機構請列明機構地址、聯系方式及負責人等信息。
4.1質保期
4.1.1免費質保期為項目最終驗收之日起一年。中標人明確簽署服務承諾。質保期內應免費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包括系統的維修和技術支持。
4.1.2質保期結束后,中標人保證6年內的耗材及備品備件的正常供應。
4.1.3中標人提供系統運行維護手冊,內容詳細,方法簡便。編制運行費用表。(詳細列出每個自動站一年所需的常用備品、備件和耗材清單以及日常維護所需的各種專用工具清單及價格)
4.2服務和技術支持要求
4.2.1在安裝調試、試運行期間和質保期內,投標人應保證提供及時充足的技術服務。系統出現故障時,中標人應在接到通知后能夠2小時響應、12小時到達現場服務以及故障應急處理方案,并負責24小時內修復出現的問題。否則采購人將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產生風險和費用應由投標人承擔。
4.2.2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提供售后服務方案和應急方案,包括售后服務的經費問題。
4.2.3軟件升級及系統擴展方案
中標方必須對提供的軟件知識產權負責,根據采購人的要求和行業技術的發展,免費提供系統監控軟件和通訊軟件的維護和改進工作。如今后對水質自動監測技術規范作出調整,中標人須及時地免費為招標人提供軟件升級服務或調整。
4.2.4要求合同簽訂后規定時間內完成系統所有建設內容。試運行1個月后組織整體驗收,試運行期間保證正常運行。投標人應制訂明確的合同交貨進度表。
4.3培訓要求
中標人應承諾向采購人相關人員進行集中,統一培訓,每季度至少一次,服務期間,采購人可以要求中標人對有培訓要求的人員做點對點的培訓,次數不限,以采購人需求為準,以便對項目實施進行有效管理,同時保證采購人能夠進行系統的應用操作。投標供應商需要提供詳細的培訓方案。
四、運維技術要求
根據工作內容,投標人在報價中應包含下表所列各部分工作的費用:
報價應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各部分工作費用
| 序號 | 服務項目 | 備注 |
| 1 | 各分析儀藥劑費、消耗品費 | 設備常規藥劑、消耗品 |
| 2 | 社會化運行維護費 | 含運行維護過程產生的人工費、差旅費及水電費等 |
| 3 | 設備維修費 | 根據維護經驗,計算設備日常維修費用 |
| 4 | 標準物質等測試質量控制費 | 質量控制工作產生的費用 |
在項目所在地成立服務機構或分公司并設置合適的辦公場地,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如桌椅、文件柜、電腦、電話、維護專用工具、寬帶等,實時監控,以最短的時間保障后續的維護,使項目正常運行。
投標人在距離本項目所在地100公里車程內(以業主單位地址為準)自有、控股或委托(需提供委托協議)用于質量控制的cma實驗室委托,實驗室認證范圍存需包含氨氮、總磷、總氮。
5.2備品備件及備機要求
在項目建設時,準備所涉及的各類設備的備件庫,用于快速、高效以更換配件或維修,保證整套設備正常運行。投標方應具備完善的系統配件、儀表配件供應渠道。
投標方須配置充足的水質自動站的分析儀表備用機,在水質自動站儀器儀表發生故障且24小時不能修復時,須用備機替代工作。
5.3數據保密要求
在水質自動站運行維護期間,中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外包合同規定的運行維護任務。不論何時,中標方都須承擔監測數據的保密責任;中標方按照采購方的要求,進行報告和傳輸有關的監測數據;未經招標方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傳遞任何監測數據,否則采購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中標方相關法律責任。不論何時,中標方無權將采購方的任何資產進行對外投資、合作、經濟擔保及資產抵押。
5.4運維方案及管理要求
投標方須提供完整的水質自動站在線監測儀器運行維護實施方案(包括應急事故處理方案等)。明確維護方法、周期、響應時間、內容和技術保障。
在運行維護期間,中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規定,本著為采購方負責的精神,依照規范,科學管理,使各監測監控系統運行達到國家及行業頒布的技術標準和采購方要求的考核指標要求;使水質自動站系統運行真正發揮其效能和作用。
5.4.1、提供配制并定期更換水質自動站儀表所需試劑、氣體和標樣,并承擔相應費用。
5.4.2、提供并定期更換水質自動站系統和儀表所需備品備件,并承擔相應費用。
5.4.3、對水質自動站系統和儀表進行定期檢修、維護保養。
5.4.4、及時排除在線分析儀器出現的故障,要求中標方在2小時內響應。如24小時內無法解決故障,須通過更換備機或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以確保數據的完整性,所需費用由中標方負責。對于一些關鍵維護,包括貴重消耗件的更換,需與采購方溝通確認,所產生的維修費用由中標方承擔。
5.4.5、對水質自動站儀表進行定期校準、核查、比對和性能測試工作,每天至少兩次數據調用監控并進行數據梳理,每周對各水質自動站至少一次現場巡查并進行全面現場維護,每兩周至少一次儀器校準和標準溶液自查測試,每月進行一次質控樣測試及標準曲線校準,每季度自行開展一次實際水樣的實驗室比對測試,每兩年對系統進行一次大修。配合采購方進行水質自動站質量保證和質量質控工作。
5.4.6、切實按照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水字《附件4: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運行維護技術要求(試行)》(總站水字〔2019〕649號)和《江蘇省環境水質(地表水)自動監測站運行維護技術規范》(db32/t 4536—2023)對運營水質自動站進行管理。
5.4.7運行考核
業主組織開展運維管理和質控考核,運維單位運維達不到要求的,扣減相應的運維費或終止運維合同。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運維合同規定,扣除當季運維費,并給予警告。對警告三次仍不改正的,業主有權中止運維合同。
監測數據傳輸中斷,但未及時向業主報告并說明原因的。拒絕或遲報審核數據的。
拖延、阻礙、拒絕質量檢查的。
發現采樣、分析、數據采集和傳輸等過程中,有人為干擾現象,未及時向業主報告的。未按要求開展運行維護,導致水站非正常運行的。
(2)當出現《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中規定的篡改、偽造或者指使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等行為時,業主將中止運維合同,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因運維不當導致儀器損毀的,運維單位應依運維合同的約定,承擔相應責任。
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水站停運的,運維單位要及時向業主報備,經業主審核同意后,水站停運期間的數據不納入運維數據有效率考核
五、驗收要求
除了按照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編制的安裝驗收技術要求《附件3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安裝驗收技術要求(試行)》總站水字〔2019〕649號和《地表水自動監測技術規范(試行)(hj 915-2017)》等技術規范進行驗收,還需按本招標文件中的測試要求測定儀器符合性(驗收所需標準物質、耗材由中標供應商提供),驗收測試總時間為5天(試運行另計),不允許遠程控制操作,5天未完成測試或測試結果達不到驗收指標要求,終止合同,中標供應商承擔所有責任。
驗收時需提供配套的調試工具和其他專用工具、全套儀器操作說明書、系統使用手冊、數據接口文檔、系統框架圖、硬件設備清單、第三方軟件授權及維保的承諾函。
(一)質量標準
投標人保證提供的貨物或服務質量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標準及相應的技術規范、本次采購相關文件中的全部相關要求及投標人相關貨物或服務標準及相應的技術規范中之較高者。
(二)驗收組織
采購人負責組織驗收工作,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驗收時應當邀請服務對象參與并出具意見,驗收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告。
(三)驗收辦法
除了按照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編制的安裝驗收技術要求進行驗收,還需按本招標文件中的測試要求測定儀器符合性(驗收所需標準物質、耗材由投標人提供),驗收測試總時間為5天(試運行另計)不允許遠程控制操作,5天未完成測試或測試結果達不到驗收指標要求,終止合同,投標人承擔所有責任。
注1:達不到驗收指標要求的驗收指標是指招標文件評分辦法中技術要求的響應程度條款,任意一臺設備的任意一項指標未達到就視為達不到驗收指標要求,其中帶括號參數是指達到括號外參數;比對實驗由雙方共同取樣,送至采購人委托的具有cma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測試;
注2:驗收指標測試必須雙方同時在場,不得聯網,不得遠程操作,否則視為未達到驗收指標要求;所有測試均按標準方法開展一次,重測或多次測試挑選數據均視為未達到驗收指標要求
注3:投標人承擔所有責任指:包括但不限于退回所有已付款項,已提供的設備需免費使用至新購設備到達,在此期間免費按要求運維,同時賠償采購人因此造成的其他損失。
(四)驗收程序
1、 成立驗收小組,驗收人員應由采購人代表和技術專家組成。
2、 驗收前要編制驗收表格。
3、 驗收時雙方要按照驗收表格逐項驗收。
原招標文件內容3:
第五章 合同主要內容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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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地址:
依據成交結果,決定將采購合同授予乙方。為進一步明確采購人(甲方)和成交人(乙方)采購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之規定及本項目招標文件、乙方的響應文件等相關資料,經甲方雙方充分協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項目名稱:水質自動監測站設備采購項目
2.項目編號: jszc-320583-szjw-t2024-0008
3.項目內容:
第二條 合同總價款
合同總價款:元整(含稅金額),小寫¥。
合同基準價格按此次成交價格執行,包含人工、材料、運雜、保險、稅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各項費用等一切費用。
對于甲方在招標文件中所要求的及乙方在響應文件中所承諾提供的服務,乙方應無條件提供,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已充分考慮了合同履行期間的所有風險,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及項目實施完成后,乙方承諾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增加費用的要求。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簽訂合同后,按財政報賬進度支付。
付款條件成就時,乙方應根據現行稅法開具對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向甲方請求付款,甲方確認發票無誤后安排付款。若乙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最終不能進行進項稅額抵扣的,由乙方承擔損失賠償責任,損失金額以正常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進項稅額為準。在乙方未開具合規發票給甲方前,甲方有權拒絕付款,由此產生的糾紛由乙方承擔相應后果。
乙方收款賬戶明細: 銀行賬戶:
開戶行:
賬戶名稱:
第四條 合同履行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 按甲方要求。
2.合同履行地點:由甲方指定。
3.乙方配合甲方完成項目驗收事宜,按照采購合同、采購單位等要求,做好驗收組織及資料移交。
第五條 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為項目實施提供必要的場地和便利幫助,按時支付合同款項等。
(二)乙方責任
1.按招標文件及響應文件要求按期保質保量完成項目服務工作、售后服務等。
2.乙方在距離本項目所在地100公里車程內(以業主單位地址為準)自有、控股或委托(需提供委托協議)用于質量控制的cma實驗室委托,實驗室認證范圍存需包含氨氮、總磷。
第六條 違約責任及索賠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對方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一約定,經甲方催告后,10天內仍不予履行或更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已支付款項及支付相當于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全部損失的,乙方負責補足。同時乙方承擔甲方為實現權利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包含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擔保費、鑒定費等。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應當補足。
3.甲方不能及時按合同付款,則應當付款逾期第5日起,每日按未支付價款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滯納金,甲方應付費用拖欠60日后,乙方有權終止其在本合同中承擔的任務及責任。
4.如果甲方提出索賠通知后15日內或甲方允許的更長時間內乙方未能予以答復,該索賠應視為已經被乙方接受。甲方將從未付款項中扣除索賠金額,并擁有對賠償不足部分進一步索賠的權利。
5.乙方履約期限超過合同約定的期限,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額的5‰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期履約的理由、延誤的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權決定是否延長合同的履行時間或終止合同,乙方逾期給造成甲方損失的,需另行賠償。逾期超過1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還已支付的 全部費用并按合同總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
6.乙方履約不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若是驗收指標要求的, 終止合同,按驗收辦法注3執行;若不是驗收指標要求的,乙方必須在10日內重新提供符合質量標準的貨物或服務,由此造成的誤期賠償費按照前款約定執行,如乙方在10日內未能提供符合質量標準的貨物 或服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要求乙方退還已支付的全部費用并按合同總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
7.乙方將合同轉包、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要求乙方退還已支付的全部費用并按合同總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
8.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收貨物或服務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9.甲方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由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按規定處理。
第七條 分包
乙方應在響應文件中或以其他書面形式對甲方確認本合同項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項目主體、關鍵性工作不得分包)。但該確認不解除乙方承擔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責任或義務,分包承擔主體應當具備相應資質條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第八條 合同文件及資料的使用
1.乙方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合同、合同中的規定、有關計劃、圖紙、樣本或甲方為上述內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透露給任何第三方。
2.除非執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乙方和甲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責任。因乙方或甲方先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以及其它雙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當事方應在十五日內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并積極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條 爭端的解決
1.甲方和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
2.如果調解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因合同部分履行引發訴訟的,在訴訟期間,除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一條 送達地址
甲方(聯系人/電話/地址):
乙方(聯系人/電話/地址):
上述所列的聯系方式即為可接受相關通知、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甲乙各方送達地址發生變更的,應當在實際發生變更之時前3日通知另一方,否則送達本協議約定的送達地址視為送達對方。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雙方簽約人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代表。
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招標文件、更正公告、乙方成交的響應文件、成交通知書、乙方在采購過程中的澄清和承諾以及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開戶行:
帳戶:
變更內容3:
第五章 合同主要內容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依據成交結果,決定將采購合同授予乙方。為進一步明確采購人(甲方)和成交人(乙方)采購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之規定及本項目招標文件、乙方的響應文件等相關資料,經甲方雙方充分協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項目名稱:水質自動監測站設備采購項目
2.項目編號: jszc-320583-szjw-t2024-0008
3.項目內容:
第二條 合同總價款
合同總價款:元整(含稅金額),小寫¥。
合同基準價格按此次成交價格執行,包含人工、材料、運雜、保險、稅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各項費用等一切費用。
對于甲方在招標文件中所要求的及乙方在響應文件中所承諾提供的服務,乙方應無條件提供,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已充分考慮了合同履行期間的所有風險,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及項目實施完成后,乙方承諾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增加費用的要求。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簽訂合同后支付至合同金額的30%作為預付款,余款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付款條件成就時,乙方應根據現行稅法開具對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向甲方請求付款,甲方確認發票無誤后安排付款。若乙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最終不能進行進項稅額抵扣的,由乙方承擔損失賠償責任,損失金額以正常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進項稅額為準。在乙方未開具合規發票給甲方前,甲方有權拒絕付款,由此產生的糾紛由乙方承擔相應后果。
乙方收款賬戶明細: 銀行賬戶:
開戶行:
賬戶名稱:
第四條 合同履行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 按甲方要求。
2.合同履行地點:由甲方指定。
3.乙方配合甲方完成項目驗收事宜,按照采購合同、采購單位等要求,做好驗收組織及資料移交。
第五條 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為項目實施提供必要的場地和便利幫助,及時支付合同款項等。
(二)乙方責任
1.按招標文件及響應文件要求按期保質保量完成項目服務工作、售后服務等。
2.乙方在距離本項目所在地100公里車程內(以業主單位地址為準)自有、控股或委托(需提供委托協議)用于質量控制的cma實驗室委托,實驗室認證范圍存需包含氨氮、總磷、總氮。
第六條 違約責任及索賠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對方經濟賠償。
2.乙方履約期限超過合同約定的期限,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期履約的理由、延誤的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權決定是否延長合同的履行時間或終止合同,乙方逾期給造成甲方損失的,需另行賠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還已支付的 全部費用并按合同總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
6.乙方履約不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要求乙方退還已支付的全部費用并按合同總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
7.乙方將合同轉包、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要求乙方退還已支付的全部費用并按合同總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
8.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收貨物或服務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9.甲方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由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按規定處理。
第七條 分包
乙方應在響應文件中或以其他書面形式對甲方確認本合同項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項目主體、關鍵性工作不得分包)。但該確認不解除乙方承擔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責任或義務,分包承擔主體應當具備相應資質條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第八條 合同文件及資料的使用
1.乙方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合同、合同中的規定、有關計劃、圖紙、樣本或甲方為上述內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透露給任何第三方。
2.除非執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乙方和甲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責任。因乙方或甲方先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以及其它雙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當事方應在十五日內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并積極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條 爭端的解決
1.甲方和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
2.如果調解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因合同部分履行引發訴訟的,在訴訟期間,除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一條 送達地址
甲方(聯系人/電話/地址):
乙方(聯系人/電話/地址):
上述所列的聯系方式即為可接受相關通知、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甲乙各方送達地址發生變更的,應當在實際發生變更之時前3日通知另一方,否則送達本協議約定的送達地址視為送達對方。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雙方簽約人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代表。
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招標文件、更正公告、乙方成交的響應文件、成交通知書、乙方在采購過程中的澄清和承諾以及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開戶行:
帳戶:
原招標文件內容4:
第六章 附件
附件4:中小企業聲明函
中小企業聲明函(貨物)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鄭重聲明,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的規定,本公司參加(單位名稱)的(項目名稱)采購活動,提供的貨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制造。相關企業(含聯合體中的中小企業、簽訂分包意向協議的中小企業)的具體情況如下:
1.氨氮水質自動分析儀,屬于工業行業;制造商為(企業名稱),從業人員人,營業收入為萬元,資產總額為萬元,屬于(中型企業、小 型企業、微型企業);
2.總磷水質自動分析儀,屬于工業行業;制造商為(企業名稱),從業人員人,營業收入為萬元,資產總額為萬元,屬于(中型企業、小 型企業、微型企業);
3.采配水單元,屬于工業行業;制造商為(企業名稱),從業人員人,營業收入為萬元,資產總額為萬元,屬于(中型企業、小 型企業、微型企業);
4.預處理單元,屬于工業行業;制造商為(企業名稱),從業人員人,營業收入為萬元,資產總額為萬元,屬于(中型企業、小 型企業、微型企業);
5.系統控制單元,屬于工業行業;制造商為(企業名稱),從業人員人,營業收入為萬元,資產總額為萬元,屬于(中型企業、小 型企業、微型企業);
6.一體化監測站房,屬于工業行業;制造商為(企業名稱),從業人員人,營業收入為萬元,資產總額為萬元,屬于(中型企業、小 型企業、微型企業);
7.5個站點1年全托管運行維護,屬于工業行業;制造商為(企業名稱),從業人員人,營業收入為萬元,資產總額為萬元,屬于(中型企業、小 型企業、微型企業);
以上企業,不屬于大企業的分支機構,不存在控股股東為大企業的情形,也不存在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業對上述聲明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注:1、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填報上一年度數據,無上一年度數據的新成立企業可不填報。
2.中小微企業劃型標準請根據《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投標人(蓋章):
日 期:
變更內容4:
第六章 附件
附件4:中小企業聲明函
中小企業聲明函(貨物)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鄭重聲明,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的規定,本公司參加(單位名稱)的(項目名稱)采購活動,提供的貨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制造。相關企業(含聯合體中的中小企業、簽訂分包意向協議的中小企業)的具體情況如下:
1.氨氮水質自動分析儀,屬于工業行業;制造商為(企業名稱),從業人員人,營業收入為萬元,資產總額為萬元,屬于(中型企業、小 型企業、微型企業);
2.總磷水質自動分析儀,屬于工業行業;制造商為(企業名稱),從業人員人,營業收入為萬元,資產總額為萬元,屬于(中型企業、小 型企業、微型企業);
3.總氮水質自動分析儀,屬于工業行業;制造商為(企業名稱),從業人員人,營業收入為萬元,資產總額為萬元,屬于(中型企業、小 型企業、微型企業);
4.采配水單元,屬于工業行業;制造商為(企業名稱),從業人員人,營業收入為萬元,資產總額為萬元,屬于(中型企業、小 型企業、微型企業);
5.預處理單元,屬于工業行業;制造商為(企業名稱),從業人員人,營業收入為萬元,資產總額為萬元,屬于(中型企業、小 型企業、微型企業);
6.系統控制單元,屬于工業行業;制造商為(企業名稱),從業人員人,營業收入為萬元,資產總額為萬元,屬于(中型企業、小 型企業、微型企業);
7.一體化監測站房,屬于工業行業;制造商為(企業名稱),從業人員人,營業收入為萬元,資產總額為萬元,屬于(中型企業、小 型企業、微型企業);
8.5個站點1年全托管運行維護,屬于工業行業;制造商為(企業名稱),從業人員人,營業收入為萬元,資產總額為萬元,屬于(中型企業、小 型企業、微型企業);
以上企業,不屬于大企業的分支機構,不存在控股股東為大企業的情形,也不存在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業對上述聲明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注:1、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填報上一年度數據,無上一年度數據的新成立企業可不填報。
2.中小微企業劃型標準請根據《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投標人(蓋章):
日 期:更正日期:
2024-06-03
三、其他補充事宜
無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采購包1
單位名稱:昆山市農業農村局
單位地址:昆山市玉山鎮前進西路1801號
聯系人:朱培淼
聯系電話:0512-57378531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單位名稱:建維咨詢(蘇州)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昆山市玉山鎮虹橋路79號三樓
聯系人:錢敏
聯系電話:0512-57262817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錢敏
電話:0512-57262817
五、附件(適用于更正中標、成交供應商)
1.中標、成交供應商為中小企業的,應公告其《中小企業聲明函》
2.中標、成交供應商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應公告其《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3.中標、成交供應商為注冊地在國家級貧困縣域內物業公司的,應公告注冊所在縣扶貧部門出具的聘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具體數量的證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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