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詳情
均勻性能好完善的體系,的設備保障能力,以及在極板生產、單體裝配和
成品檢測中所增加的均勻化工序,充分出廠電池質量均勻一致。
主要應用領域
浮充使用通信及電力設備 緊急照明器材 警示系統 各種測距儀器 辦公室電腦、微電腦處理機及 OA 設備 UPS/EPS 電源
變、發電站緊急電源系統 醫療器械
循環使用便攜式電源、錄放機、收音機等 電動玩具、割草機、吸塵器等各種電動工具 攝像機 手提式測量器 照明器材
各類信號新系統 太陽能、風能儲能系統
發電廠直流電源;
變電站(所)直流電源。
技術特性
使用和維護
使用參數
使用溫度
電池在-15℃~45℃環境中工作, 使用溫度為 25±5℃的環境。在過高或過低溫度環境中使用,將會減少使用壽命。
使用環境濕度
使用環境相對濕度應該低于 RH92%
海拔高度
產品正常使用地點的海拔高度,應該低于海拔 3000 米;當在超過海拔 3000 米的地點使用本公司產品時,要特別說明,以便我們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容量和影響因素 電池在一定放電條件下所能給出的電量稱為電池的容量,以符號 C 表示。常見單位為安培小時,簡稱安時(Ah)。
容量可以用額定容量或者實際容量來表示。電池的額定容量見規格型號表。實際容量是指電池在一定放電條件下輸出的實際電量,它等
環境溫度對電池的影響
VRLA 電池熱量散失性能較差,當熱量累積時可能引起熱失控。使用時,當電池溫度超過 25℃時,溫度每升高 10℃,電池的壽命將降低
一半。電池使用溫度升高也將加速電池板柵的腐蝕和電池水分的損失,從而的降低電池的壽命。
電池的運行溫度為 25±5℃。如果電池的工作環境溫度達不到上述要求,可按本手冊采用溫度校正法對充電電壓加以校正。6
儲存
1.貯存環境溫度注意不要超過-15℃~45℃范圍。
2.電池貯存前應處于完全充電狀態,貯存地點應清潔、通風、干燥、無腐蝕性和爆炸性氣體,電池要遠離熱源 0.5 米以上存放,并對電
池有防塵、防潮、防碰撞等防護措施,嚴禁將電池置于封閉容器中。
3.由于電池在貯存過程中會發生性能劣化,請盡可能縮短電池的貯存期限,電池長貯存時間不超過 12 個月。
4.電池的摞放層數不超過包裝箱上標示的摞放層數。
5、蓄電池儲存室內,不得進行明火作業。
6、長期貯存時,為彌補電池自放電,請進行補充充電,補充電的方法如下表:
貯存溫度 補充電的間隔 補充電方法(任選一種)
25℃以下 6 個月一次
25~30℃ 4 個月一次
30~35℃ 3 個月一次
35~40℃ 2 個月一次
1.以 0.25C20A 限流、2.275V/單格
的恒壓充電 2~3 天。
2.以 0.25C20A 限流、2.40V/單格
的恒壓充電 10~16 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