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詳情
化妝品進口備案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一、化妝品進口申請衛生許可批件或備案類產品檢驗
(一)需要提供的資料
1. 化妝品行政許可檢驗申請表一式二份;
2.產品配方(注冊配方)一式二份,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3.產品使用說明書一式二份,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4.其它有助于檢驗的資料。
(二)送檢樣品要求
1、樣品數量按《化妝品行政許可檢驗管理辦法》國食藥監許[2010]82號的有關要求提供。
2、樣品必須為有代表性的同一批號產品;
3、標簽必須標注樣品名稱、規格、批號、生產廠家,進口產品要加貼中文標簽;
4、進口產品應當提供未啟封的市售樣品;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應當提供封樣樣品。
二、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檢驗
根據國食藥監許[2011]181號文件要求,自2011年10月1日起S次投放市場的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應當按照《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備案。
(一)需要提供的資料
1、委托檢驗申請表一式二份;
2、進行限用物質、禁用物質等理化檢驗和毒理試驗時需提供產品配方一份。
3、提供使用說明書一式二份,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4、可能有助于檢驗的其他資料。
(二)送檢樣品要求
1、樣品數量按《化妝品行政許可檢驗管理辦法》國食藥監許[2010]82號的有關要求提供。
2、樣品必須為有代表性的同一批號產品;
3、標簽必須標注樣品名稱、規格、批號、生產廠家;
4、包裝必須是市場銷售包裝,新產品可用臨時包裝,但必須近似市售包裝;
5、特別檢品按有關的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