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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內容:
1.一般要求
1)安裝工作宜從上至下進行,避免立體交叉作業,防止傷人和損壞設備。
2)凡兩人以上安裝或操作同一設備時,應建立呼喚應答制。
3)設置或就位設備時,不應將腳放在設備的下方,防止壓傷。
4)使用扳手時,不準套上管子。
2.在電壓高于250V的設備上工作應停電作業。停電作業時,必須依順序完成下列措施后方
可在停電的設備上工作。
1)將欲工作的設備與電源完全斷開,并在電源開關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停電作
業牌,必要時將電源開關鎖住。
2)掛好標示牌、設好防護遮攔。
3)檢驗施工設備上有無電壓。
4)驗明無電壓后,立即在工作點的兩端加接好臨時地線。
3.停電工作及送電工作必須指定專人負責進行。送電的操作順序是:先送總的、后送分的;
先合隔離開關、后合負荷開關。
逐級合閘、逐級檢查。停電的操作順序與上述相反。如發生緊急情況時可越級拉負荷開關。
但在任何情況下,不準帶負荷拉隔離開關。斷開變壓器電源時,須先端開二次側。
4.斷電后必須防止突然來電。注意與停電設備有關的變壓器和儀表,防止變壓器二次惻向一
次側倒送電的可能。在有備用電源處所更須仔細檢查。
5.停電作業時,工作人員與附近帶電體的最小安全距離:6KV以下為0.35m;10~35kv為0.6m;
110kV為1.5m。凡工作人員(包括施工機具)與帶電體的距離小于上述最小安全距離時,或可能
偶然觸碰的帶電設備,均應設防護并懸掛標示牌。如不能防止偶然觸碰危險時,則該帶電設備也應停電。
6.驗電工作應在施工的兩端進行。驗電前應先掛好標示牌,設好防護、并發將臨時接地的下端
接到地極上,每次使用的驗電器先在確知帶電的設備上進行試驗。驗電工作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
7.臨時接地線應使用不小于10mm的多股軟銅線,每次使用時應詳細檢查,發現損壞不得使
用。裝接地線應先接好接地端,后接好導電端,撤時相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