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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基礎墻砌完后,未經有關人員復查之前,對軸線樁、水平樁或龍門板應注意保護,不得碰撞。
5.2對外露或預埋在基礎內的暖衛、電氣套管及其它預埋件,應注意保護,不得損壞。
5.3抗震構造柱鋼筋和拉結筋應保護,不得踩倒,彎折。
5.4基礎墻回填土,兩側應同時進行,暖氣溝墻未填土的一側應加支撐,防止回填時抗擠歪擠裂。回填土應分層夯實,不允許向槽內灌水取代夯實。
5.5回填土運輸時,先將墻頂保護好,不得在墻上推車,損壞墻頂和碰撞墻體。
6、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6.1砂漿配合比不準:散裝水泥和砂都要車車過磅,計量要準確,攪拌時間要達到規定的要求。
6.2冬期不得使用無水泥配制的砂漿。
6.3基礎墻身位移:大放腳兩側邊收退要均勻,砌到基礎墻身時,要拉線找正墻的軸線和邊線;砌筑時保持墻身垂直。
6.4墻面不平:一磚半墻必須雙面掛線,一磚墻反手掛線;舌頭灰要隨砌隨刮平。
6.5水平灰縫不平:盤角時灰縫要掌握均勻,每層磚都要與皮數桿對平,通線要繃昆穿平。砌筑時要左右照顧,避免接槎處接的高低不平。
6.6皮數桿不平:抄平放線時,要細致認真;釘皮數桿的木樁要牢固,防止碰撞松動。皮數桿立完后,要復驗,確保皮數桿標高一致。
6.7埋入砌體中的拉結筋位置不準;應隨時注意正在砌的皮數,保證按皮數桿標明的位置放拉結筋,其外露部分在施工中不得任意彎折;并保證其長度符合設計要求。
6.8留槎不符合要求:砌體的轉角和交接處應同時砌筑,否則應砌成斜槎。
6.9有高低臺的基礎應先砌低處,并由高處向低處搭接,如設計無要求,其搭接長度不應小于基礎擴大部分的高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