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詳情
一、明確刊登目的與類型
在《光明日報》刊登公告或聲明前,需首先明確具體類型。常見形式包括:
遺失聲明:如證件、票據等重要物品的掛失
公告通知:單位更名、清算、合并等重大事項公示
免責聲明:產權糾紛、債權債務等法律相關聲明
二、內容撰寫規范要求
(一)標題格式
采用黑體加粗居中顯示
簡明扼要如"遺失聲明"或"關于XXX的公告"
注明發布主體:單位需寫全稱,個人需身份證姓名
(二)正文內容
要素齊全:
時間精確到日(例:2025年10月22日)
地點具體到市級行政區劃
物品需注明特征(如證件號碼末四位)
法律效力:
公司公告需加蓋公章
個人聲明需附身份證復印件
仲裁公告應注明案號
(三)聯系方式
固定電話需注明區號
地址寫至門牌號或具體科室
電子郵箱建議使用單位域名郵箱
三、刊登流程指南
材料準備
文字稿件(Word文檔)
營業執照/身份證掃描件
單位介紹信(如適用)
提交方式《光明日報》公告部
現場辦理:工作日上午9-11點
審核時效
普通公告:3個工作日內審核
加急公告:24小時處理(需額外費用)
法定節假日順延
四、注意事項
收費標準:按字數/版面計費,基礎版2000元/次
禁止內容:不得含有聯系方式以外的廣告信息
見報時間:通常為提交后3-5個工作日
樣本留存:建議保留含刊號的當日報紙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