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屬各單位:
《金華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金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1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金華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金華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機制,提高應對效率,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國家安全和全市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國家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浙江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金華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等,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境內發生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大面積停電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災害、電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金華電網或縣(市、區)電網大量減供負荷,對國家安全、社會穩定以及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影響和威脅的停電事件。
1.4 工作原則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屬地為主、分工負責,保障民生、維護安全,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原則。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應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處置工作。
1.5 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嚴重性和受影響程度,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分級標準見金華市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初判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經市政府同意,成立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時,市應急指揮部配合省應急指揮部做好應對工作。發生較大、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必要時,由市政府按程序報請省政府成立省級工作組,支持地方政府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市發改委負責全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的指導協調及應急管理日常工作。市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協調、電力恢復、新聞宣傳、綜合保障、社會穩定五個工作組。組成及職責見金華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及工作職責。
2.2 縣(市、區)層面組織指揮機構
初判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所在地區縣(市、區)政府應成立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市、區〕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域內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涉及省、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時,接受省、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應對工作。
發生跨行政區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有關縣(市、區)政府應根據需要建立跨區域大面積停電應急合作機制,對需要市級層面協調處置的,由有關縣(市、區)政府向市政府提出請求。
2.3 現場指揮機構
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由市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組織指揮工作。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單位和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2.4 電力企業
市內各電力企業(包括發電企業、電網企業、售電企業等,下同)要成立本企業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在各級政府應急指揮機構領導下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電網調度工作按照《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及相關規程執行。
2.5 專家組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根據需要成立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專家組,成員由相關領域專家組成,對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技術咨詢和建議。
3 風險分析和監測預警
3.1 風險分析
3.1.1 風險源分析
(1)全市供電面積約10942平方公里,受地形地質構造復雜和亞熱帶季風性濕潤氣候的影響,供電區域內暴雨、雷暴、龍卷風、臺風、大雪、大霧、冰雹、凍雨等自然災害發生概率大,可能造成電網輸變電設施設備大范圍損毀,從而導致大面積停電。
(2)金華電網受限于浙江省特高壓交直流互聯運行且單一通道的外來電比重大,電源與負荷的分布匹配不盡合理,網架結構復雜、運行安全控制難度大。若發生多條直流線路同時閉鎖、或交直流線路連鎖等嚴重故障,可能導致大面積停電。
(3)高空飄物、野蠻施工、吊車碰線、偷盜電力設施設備等外力破壞引發的電網設施設備損毀,可能導致大面積停電。
(4)金華市內一次能源(煤、油、氣)依靠市外輸入,因燃料等各種原因造成的發電企業發電能力大規模減少可能導致大面積停電。
(5)重要發、輸、變電設施設備故障可能引發造成重大及以上事故,導致大面積停電。
(6)戰時受敵空襲兵器打擊或敵特(恐怖)分子破壞,引發造成重大及以上事故,可能導致大面積停電。
3.1.2 社會風險分析
大面積停電事件可能導致交通、通信癱瘓,水、氣、煤、油等供應中斷,嚴重影響經濟建設、人民生活,甚至對社會安定、國家安全造成極大威脅,極易引發次生災害。
(1)可能導致政府部門、軍隊、公安、消防等重要機構電力供應中斷,影響其社會職能的正常運轉,不利于社會安定和國家安全;
(2)可能導致大型商場、廣場、影劇院、住宅小區、醫院、學校、大型寫字樓、大型游樂場等高密度人口聚集點基礎設施電力供應中斷,引發群眾恐慌,嚴重影響社會秩序;
(3)可能導致城市交通堵塞甚至癱瘓,電氣化鐵路等電力供應中斷,大批旅客滯留,引發群體性事件;
(4)可能導致化工、冶金、煤礦等高危用戶的電力供應中斷,引發生產運營事故及次生衍生災害;
(5)大面積停電事件在當前新媒體時代極易成為社會輿論的熱點,在公眾不明真相的情況下,若有錯誤輿情,可能造成公眾恐慌情緒,影響社會穩定。
3.2 監測預警
3.2.1 監測
市內電力企業要結合實際,加強對重要電力設施設備運行、發電燃料供應等情況的監測,建立與能源、氣象、水利、地震、公安、交通運輸、自然資源和規劃、經信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及時分析各類情況對電力運行可能造成的影響,預估可能影響的范圍和程度。
3.2.2 預警
3.2.2.1預警分級
依據可能導致的大面積停電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將大面積停電預警分為ⅰ、ⅱ、ⅲ、ⅳ級預警,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ⅰ級為最高級別。
經綜合分析,可能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時,分別對應ⅰ級、ⅱ級、ⅲ級、ⅳ級預警。
3.2.2.2 預警信息發布
各級電網企業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積停電事件時,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當地發改部門和浙江能源監管辦,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并視情通知重要電力用戶。發改部門應及時組織研判,必要時報請當地政府批準后通過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新聞媒體、網站、應急廣播、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等應建立快速發布綠色通道,確保在第一時間多途徑、多手段無償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信息。
3.2.2.3 預警行動
進入預警期后,事發地相關部門和單位視情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
(1)預警信息發布后,電力調度機構要優化調整電網運行方式,做好隔離故障區域準備,必要時可按規定提前采取措施,同時向上級調度機構報送相關信息,爭取上級調度機構電力支持。
(2)電力企業要加強設備運行巡查和運行監測,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準備,并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所需物資、裝備和設備等應急保障準備工作。
(3)重要用戶做好自備應急電源啟用準備。
(4)受影響區域地方政府啟動應急聯動機制,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維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氣、商品供應、交通物流等方面的應急準備;加強相關輿情監測,主動回應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2.2.4 預警解除
根據事態發展,經研判不會再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4 信息報告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相關電力企業應立即向受影響區域發改部門和浙江能源監管辦報告。
事發地發改部門接到大面積停電事件信息報告或者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初判為重大及以上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立即按程序向市發改委和同級政府報告,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市發改委立即按程序向市政府和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報告。初判為較大、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事發地電力運行主管部門要按照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市發改委和同級政府報告,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5 應急響應
5.1 響應分級
根據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其中ⅰ級響應對應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ⅱ級響應對應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ⅲ級響應對應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ⅳ級響應對應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
(1)當浙江電網發生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且對金華電網有重大影響,根據省政府啟動ⅰ級應急響應要求,執行ⅰ級應急響應;初判發生金華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或浙江電網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且對金華電網有重大影響的,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在省應急指揮部指導下,由市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2)初判發生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由市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應對工作。初判發生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區域縣(市、區)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對工作,市應急指揮部需密切跟蹤事態發展,指導督促地方有關部門做好應對工作。發生跨區縣的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必要時由市政府組織指揮應對工作。
(3)對于尚未達到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標準,但對社會產生較大影響的其他停電事件,各縣(市、區)政府可結合實際情況啟動應急響應。
(4)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造成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按照“誰發布、誰調整”的原則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5.2 響應措施
5.2.1 先期處置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應急響應啟動前,各級電力調度控制中心要先行采取必要措施,隔離故障點,控制事故范圍進一步擴大,盡可能保持主網安全和運行電網正常供電。重要電力用戶要立即實施先期處置,積極開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影響,減少損失。
5.2.2 ⅰ級響應
市應急指揮部根據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立即組織各單位成員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動員部署應急處置工作。協調組織設立現場指揮部辦公場所。配合省綜合保障組為現場搶修救援工作人員提供生活后勤保障,安置傷亡人員家屬。
重要電力用戶按照有關技術要求迅速啟動自備應急電源,加強重大危險源、重要目標、重大關鍵基礎設施隱患排查與監測預警,及時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
5.2.3 ⅱ級、ⅲ級響應
(1)市應急指揮部的響應
市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召集應急指揮部成員和專家組進行會商,研究分析事態,部署應對工作;根據需要赴事發現場,或派出市政府工作組赴現場,協調開展應對工作,協調、解決地方政府,縣(市、區)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提出的請求事項;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若超出我市應對能力,可請求省政府根據事件影響派出工作組,指導開展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2)縣(市、區)應急指揮部的響應
大面積停電事件所在地的縣(市、區)應急指揮部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立即組織各單位成員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根據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動員部署應急處置工作。協調組織設立現場指揮部辦公場所。配合市綜合保障組為現場搶修救援工作人員提供生活后勤保障,安置傷亡人員家屬。
(3)重要電力用戶的響應
重要電力用戶按照有關技術要求迅速啟動自備應急電源,加強重大危險源、重要目標、重大關鍵基礎設施隱患排查與監測預警,及時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
5.2.4 ⅳ級響應
(1)縣(市、區)應急指揮機構的響應
大面積停電事所在地縣(市、區)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應急響應,立即組織各單位成員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指揮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必要時,市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事發現場,指導縣(市、區)應急指揮機構開展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2)市政府工作組的響應
傳達上級和市政府領導指示批示精神,督促事件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貫徹落實;根據地方和電力企業請求,協調有關方面派出應急隊伍、調運應急物資和裝備、安排專家和技術人員等,為處置工作提供支援和技術支持;對跨行政區域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進行協調;協調指導大面積停電事件宣傳報道工作;及時向市政府報告相關情況。
5.3 社會動員與參與
(1)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各級應急指揮機構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當地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2)必要時,可通過當地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5.4 信息發布與新聞宣傳
停電情況及事件處置等信息,由各級應急指揮機構審核和發布。
有關新聞稿必須經縣級以上應急指揮機構核實后,按突發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對市內有重大影響的大面積停電事件的發展趨勢、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消息,由市應急指揮部或市政府審核后,按重大突發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
5.5 響應終止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由啟動響應的政府終止應急響應:
(1)電網主干網架基本恢復正常,電網運行參數保持在穩定限額之內,主要發電廠機組運行穩定;
(2)減供負荷恢復80%以上,受停電影響的重點地區、重要城市負荷恢復90%以上;
(3)造成大面積停電事件的隱患基本消除;
(4)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件基本處置完成。
應急響應終止后,相應應急指揮機構隨即撤銷。
6 后期處置
6.1 處置評估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根據事件分類,市應急指揮部要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鼓勵開展第三方評估。
6.2 事件調查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根據有關規定成立調查組,查明事件原因、性質、影響范圍、經濟損失等情況,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處理處置建議,形成調查報告。
6.3 善后處置
大面積停電事件所在地政府要及時組織制訂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對在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中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的人力、物資、財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助或補償。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盡快消除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影響。
6.4 恢復重建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需對電網網架結構和設施設備進行修復或重建的,由各級政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組織編制恢復重建規劃。市內相關電力企業和受影響區域地方政府應當根據規劃做好受損電力系統恢復重建工作。
7 保障措施
7.l 隊伍保障
電力企業應建立健全電力搶修應急專業隊伍,加強設施設備維護和應急搶修技能方面的人員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加強社會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組織動員市內其他專業應急隊伍和志愿者等參與大面積停電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處置工作。動員軍隊、武警部隊、消防救援隊伍等做好應急力量支援保障。
7.2 裝備物資保障
市內電力企業應儲備必要的專業應急裝備及物資,建立和完善相應保障體系。市有關部門和各級政府要加強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需要。鼓勵支持社會化儲備。
7.3 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各級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交通運輸部門要健全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公安部門要加強交通應急管理,保障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行;根據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有關規定,有關單位應配備必要的應急車輛,保障應急救援需要。
7.4 技術保障
各電力企業要加強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制定電力應急技術標準,加強電網、電廠安全應急信息化平臺建設。有關部門要為電力日常監測預警及電力應急搶險提供必要的氣象、地質、水文等服務。有關單位要分析和研究大面積停電事件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和損失,增加技術投入,建立和完善應急技術保障體系。
7.5 應急電源保障
提高電力系統快速恢復能力,加強電網“黑啟動”能力建設。市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應充分考慮電源規劃布局,保障各區域“黑啟動”電源。電力企業應配備適量的應急發電裝備,必要時提供應急電源支援。重要電力用戶應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要求配置應急電源,并加強維護和管理,確保應急狀態下能夠投入運行。
7.6 資金保障
各級政府以及相關電力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對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及演練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8 附則
8.1 預案管理
本預案實施后,市發改委要會同市級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部門職責、應急資源變化情況,以及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縣(市、區)政府要根據本預案制定或修訂本行政區域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8.1.1 宣傳教育
利用各種媒體,加大對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公眾的應急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保護電力設施和打擊破壞電力設施的宣傳力度,增強公眾保護電力設施的意識。
8.1.2 培訓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單位、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應定期組織大面積停電應急業務培訓。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還應加強大面積停電應急處置和救援技能培訓,開展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救援業務知識水平。
8.1.3 演練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每三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聯合演練,建立完善政府有關應急聯動部門單位、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以及社會公眾之間的應急協同聯動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各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應根據生產實際,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本單位的應急演練。
8.2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金華市發改委負責解釋。
8.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金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金華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金政辦發〔2018〕11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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