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改造、維修、檢驗檢測等環節的安全管理,都與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密切相關。從近年來我國特種設備事故發生情況以及國外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經驗來看,保障特種設備的安全,不僅要抓好其生產(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過程的監管,更重要的是抓好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去年頒布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專章形式對特種設備的使用環節作出了規定,明確了使用單位的義務,確定了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的責任。使用單位違反上述規定,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非常廣泛,包括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組織,自然人等,其中企業使用數量較為集中,如何確保安全使用特種設備,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建立健全特種設備使用安全制度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第五條一款)。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有關規章和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結合所使用設備的特性和本單位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以建立安全體系和安全責任制,從制度上保障設備的安全使用。 二、使用合法的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核對其是否附有《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相關文件(第二十四條)。按照《條例》和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特種設備出廠均附有必須的設計、制造等文件資料,設備在安裝后,也有相關的安裝質量監督檢驗證明文件。使用單位在購置、安裝特種設備時,必須購置符合上述規定的設備,并在投入使用前,認真核對相關資料,為正確、安全地使用設備打下基礎。 三、使用登記 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第二十五條)。使用登記是一種行政許可行為,未經登記許可,任何單位不得使用特種設備。實施使用登記的目的是為了將設備納入安全監察的視野,確保使用單位使用合法的設備,提示使用者加強安全管理和按章操作,同時也警示乘用者注意相關安全事項。使用登記標志是證明該設備合法使用的證明,應當置于顯著位置,如鍋爐使用登記證可以置于鍋爐房內墻上,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可以置于本體銘牌附近,電梯使用登記證可以置于轎廂內等等。 四、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第二十六條)。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需要修理、維護、定期檢驗,必須以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原始文件資料作為依據。因此,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包括設備本身技術文件和使用管理中產生的記錄等文件。建立完善的設備檔案并保持完整,是設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反映了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管理水平。目前,特種設備檔案的管理和保存十分薄弱的,特別是一些小型企業,管理人員流動性大,檔案流失情況相當嚴重,容易引起事故隱患。 五、維護保養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作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應當及時處理。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第二十七條)。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內在原因、外界因素等影響,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通過經常性的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查可以使一些問題及時發現、及時處理,保證設備的安全運行,提高設備的使用壽命。如,鍋爐需要經常的清理水垢、清理爐膽,電梯等需要經常上油、調整、檢查等。同時,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相關的調控裝置和儀器,也能起到安全保護的作用,如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上的安全閥,電梯的安全鉗、起重機械的超載限制器、客運索道的制動裝置、游樂設施的制動裝置等;有的附件是觀察特種設備是否正常使用的“眼睛”,如鍋爐的溫度計、水位表等。因此,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是十分重要的。 六、申報定期檢驗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第二十八條)。做好在用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工作,是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一項重要制度,是確保安全使用的必要手段。特種設備在運行中會因腐蝕、疲勞、磨損等原因產生缺陷、隱患,通過定期檢驗可以及時發現這些缺陷,以便采取處理措施,保證特種設備能夠運行下一個周期。有關檢驗檢測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了特種設備的檢驗周期,如鍋爐一般為二年、壓力容器為四至六年,電梯為一年等。《條例》規定使用單位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強調了企業負責的原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