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24日16時,昆明某農藥公司調配車間樂果調配工段工段長帶領2名工人,將8桶含量為88%樂果原藥和2桶乳化劑吊入水浴槽,擰開桶蓋,打開蒸汽閥門進行水浴溶化過程中,違規操作,致使整個水浴溶化的時間超過樂果乳油生產工藝規程規定的時間達7個小時。2004年3月25日21時25分,水浴槽內的樂果原藥發生爆炸起火。此次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也沒有嚴重污染周邊環境。
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樂果調配工段工段長違反樂果乳油生產工藝規程,超時水浴溶化樂果原藥,并在下班后無人監控的情況下未關閉水浴槽蒸汽閥,造成樂果原藥過熱發生爆炸引發火災。
2.間接原因
農藥公司雖然制定了各項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但未認真落實,在執行過程中監控不力,疏于現場管理。
責任追究:
1.樂果調配工段工段長違反樂果乳油生產工藝規程,農藥公司根據企業的規章制度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并處罰款200元,扣除其3月份安全生產保證金及安全獎金;
2.農藥公司法定代表人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未認真組織落實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農藥公司根據公司管理制度給予其罰款500元,扣除其3月份安全生產保證金及安全獎金;
3.總經理、分管生產和安全的副總經理疏于現場管理,對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未認真組織落實,農藥公司根據公司管理制度給予總經理罰款200元,解聘副總經理職務,扣除兩人3月份安全生產保證金及安全獎金;
4.對企業其他有關責任人,農藥公司根據公司管理制度分別給予經濟處罰。
防范措施:
1.農藥公司要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修訂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并認真落實;
2.農藥公司要加強勞動紀律和工藝管理,杜絕“三違”現象;
3.建議農藥公司將易燃、易爆類農藥的調配生產另外擇址搬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