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標準的第5.1條為推薦性的,其余為強制性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標準。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原標準GB11513一1989與本標準不一致的,以本標準為準。
在接觸較大量的殺蟲脒的職業活動中,可引起急性殺蟲脒中毒。為保護接觸者身體健康,1989年國家頒布了GBl1513一1989。
十多年來,殺蟲脒中毒臨床研究表明在心血管損害方面有很大進展。本次修訂,在急性殺蟲脒中毒診斷分級中作了相應增補,并根據職業病靶器官損害有同一性的原則,引用《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性心臟病診斷》標準中的有關條文執行,并在附錄中增加與該標準之間關系的說明,使其診斷分級更加明確、合理,便于應用。
本標準的附錄A是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由復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和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勞動衛生教研室負責起草。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負責解釋。
職業性急性殺蟲脒中毒診斷標準
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Acute Chlordimebbbb Poisoning
GBZ46-2002
職業性急性殺蟲脒中毒指在職業活動中短期內接觸較大量殺蟲脒所引起的以意識障礙、高鐵血紅蛋白血癥和出血性膀胱炎等為主要表現的全身性疾病。可有心臟損傷。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職業性急性殺蟲脒中毒的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
本標準適用于在職業活動中由于接觸殺蟲脒所引起的急性中毒。在非職業性活動中接觸殺蟲脒和殺蟲脒的同類化合物單甲脒、雙甲脒等所引起的急性中毒的診斷,也可參照本標準。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Z74 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性心臟病診斷標準
GBZ75 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性血液系統疾病診斷標準
GBZ76 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性神經系統疾病診斷標準
3 診斷原則
根據短期內接觸較大量的殺蟲脒的職業史、典型的臨床表現,血高鐵血紅蛋白飽和度測定結果,并參考尿中殺蟲脒及其代謝產物4-氯鄰甲苯胺含量測定,排除其他病因所致類似疾病,綜合分析,方可診斷。
4 診斷及分級標準
4.1 輕度中毒
有頭昏、頭痛、乏力、胸悶、惡心、嗜睡等癥狀,血高鐵血紅蛋白量占血紅蛋白總量的30%;或化學性膀胱炎,有鏡下血尿者;或有輕度中毒性心臟病,如I度房室傳導阻滯、輕度ST一T改變,頻發過早搏動等。
4.2 中度中毒
a)淺昏迷;
b)血高鐵血紅蛋白占血紅蛋白總量30-50%;
c)中度中毒性心臟病,如心房顫動或撲動、II度房室傳導阻滯、心肌損傷改變等;
d)化學性膀胱炎,有尿頻、尿急、尿痛癥狀,伴血尿。
4.3 重度中毒
除上述癥狀加重外,具有下列情況之一:
a)昏迷;
b)血高鐵血紅蛋白超過血紅蛋白總量50%以上;
c)持續性心率減慢、低血壓,休克;
d)重度中毒性心臟病,如心室顫動或撲動、III度房室傳尋阻滯、心源性休克或充血性心力衰竭,心源性猝死等。
5 處理原則
5.1 治療原則
5.1.1 立即脫離現場,脫去污染衣服,用肥皂水清洗污染部位的皮膚。
5.1.2 維生素C和葡萄糖液靜脈滴注或推注。
5.1.3 明顯紫紺者用美藍(亞甲藍)1-2mg/kg加入50%葡萄糖溶液中,靜脈緩慢推注,必要時可重復半量一次。
5.1.4 出血性膀胱炎患者應用5%碳酸氫鈉靜脈滴注,也可口服碳酸氫鈉。
5.1.5 心血管功能障礙者用兒茶酚胺類強心藥物(如多巴胺、間羥胺等)糾正休克,并給予糾正心率紊亂藥物和心肌營養劑。
5.1.6 昏迷的急救處理同內科。
5.2 其他處理
急性中毒患者治愈后一般可恢復原工作。
6 正確使用本標準的說明
見附錄A(資料性附錄)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正確使用本標準的說明
A.1 中毒診斷分級標準中提到約有關"神經系統、心臟血液系統等"的損害,實際應用標準條文時,分別參見GBZ76、GBZ74與GBZ75。
A.2 高鐵血紅蛋白與血紅蛋白總量百分比與紫紺程度呈明顯正相關。出現嚴重紫紺時,需與缺氧和周圍循環衰竭所致紫鉗鑒別。
A.3 化學性膀恍炎出現時間較意識障礙和紫紺為遲。輕者可無膀胱刺激癥狀,僅有鏡下血尿。中度中毒者則可出現膀胱刺激癥狀伴血尿;重癥患者則伴有明顯肉眼血尿,甚至膀胱內有血塊,可堵塞尿道。
A.4 近年來臨床觀察發現重癥中毒死亡病例中心血管功能障礙明顯。病人可因頑固性心源性休克合并室上性心動過速,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或心室顫動而死亡。
A.5 本類農藥激動中樞兒茶酚胺受體,經負反饋使兒茶酚胺的產生和釋放大量減少,故接觸人群血和尿中兒茶酚胺代謝產物3-甲氧基-4烴基苦杏仁酸(VAM)含量可明顯減少。有條件單位可用血尿VAM含量測定作為接觸效應指標。
A.6 殺蟲脒在體內代謝的主要產物是4-氯鄰甲苯胺。其同類物雙甲脒為二甲基苯胺。測定原藥或其代謝產物含量可作為本類農藥接觸和診斷的參考指標。由于實驗方法操作需要時間較長,未列入診斷指標。
A.7 治療
A.7.1 美藍僅在出現高鐵血紅蛋白血癥時應用。如因缺氧、周圍循環衰竭致紫紺,不宜用美藍。
A.7.2 殺蟲脒化學結構類似利多卡因,中毒患者出現心血管功能障礙時,特別是嚴重心律紊亂時,不宜使用利多卡因糾律;可用異丙基腎上腺素類藥物稀釋液靜脈滴注或心臟起搏治療。
A.7.3 維生素C用量一般2-4g/天,稀釋后靜脈滴注。劑量過大可致溶血性貧血。
A.7.4 口服中毒前應及時徹底洗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