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次又一次的違法行為沒有得到嚴肅處理,造成違法行為人總是存在強烈的人情觀念,總認為他認識某某執法人員或領導并引以為榮,即使他違反規定后也不會受到處理,從而成為在社會上炫耀的資本,喜歡在朋友面前吹噓自己“混得好”或“擱得平”,在以后的生活中也會因為一次次執法不嚴格而遍地違規皆是,有領導打招呼和說人情就不把執法人員放在眼里,逐漸演變成為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歪風。在這樣的風氣下,安全監管就難以正常開展,執法人員外出檢查也就是做做樣子,走走過場,而安全監管機構也形同虛設,所發揮任何實質性的作用與上級領導機關的意圖相違悖。
批評教育是執法者出于“情”與“法”的考慮所作出的人性化處理方式,但是如果運用得過多過濫便失去了意義,因為沒有處罰的他律就不能形成自律,這樣不僅違法行為得不到禁止,也讓人們覺得執法行動沒震懾威力,習以為常便司空見慣,本來遵守規定的人也會加入“違規大軍”行列。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行政執法工作的精髓,也是安全監管執法運用的核心,作為執法機關和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法律,以維護國家法律的權威,所以執法必嚴應當從違法必究做起,凡事必須秉公執法,不殉私情,嚴格謹慎,絕不放過有任何違法行為,監管對象才會安分守紀。
安全,沒有任何人情可言,講一次私情,或許會毀棄一生幸福,而嚴格管理,便多了一層堅實的保障。人民群眾期盼幸福安寧的生活,這便要求執法人員以日常工作中具備不怕得罪人的思想,終結因為害怕有傷朋友感情和熟人面子的“不能再有下一次”的做法,必須是發現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要馬上依法處理,讓安全監管真正落到實處。而因為執法部門的嚴格管理,因為執法人員的工作作風純正,違法者也會感覺到再沒有講私情的空間,便會自覺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安全監管在制度上便得以認真遵守和落實,事故的發生率也會得到有效扼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