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粉塵及防止煤塵爆炸的措施
(一)預防粉塵的措施
必須采取綜合防塵措施,防止煤塵的產生、飛揚。
掘進工作面:
1.要有完善的灑水、除塵和滅火用的供水系統,繪制好防塵系統圖,按質量標準化要求設置防塵供水系統。
2.掘進磧頭50m內、安設皮帶機的巷道間隔50m設一個三通閥門及嘴子,其它巷道每100m設一個三通閥門。對煤倉上、下口、轉載點及其它產塵的地點均設噴霧灑水裝置,做到出煤時及時噴霧防塵。
3.定期沖洗積塵,做到巷道每周沖洗不少于一次。對易產生和堆積粉塵的地點及時進行沖洗。
4.實行濕式打眼。搞好放炮噴霧、裝煤矸灑水、凈化通風、沖洗巖幫等防塵工作。維護使用好礦井綜合防塵系統設施及控制裝置。搞好綜掘機外噴霧防塵工作。
回采工作面:
1.煤層注水:在采煤工作面開采之前,預先在煤層中打若干鉆孔,通過鉆孔注入一定壓力的適量的水,使其滲入煤體內部,增加煤體的水分達到均勻濕潤,從而減少煤層開采過程中煤塵 的產生量。
2.在進、回風順槽設置抑塵水幕,在輸送機轉載點、裝煤點,設置水幕噴霧降塵裝置。
(二)瓦斯事故預防措施
1、防治瓦斯積聚
1)加強通風系統管理,保證工作面的供風量
①根據采掘接續變化及時調整優化通風系統,力求通風網絡簡單。
②各采掘工作面、機電硐室應實現獨立通風。消除不符合《規程》的串聯通風、擴散通風、老塘通風,各用風地點風速滿足規定。
③掘進工作面巷道局部通風必須實現“三專兩閉鎖”和“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
④使用局部通風機供風的工作面,無論工作或交接班都不準停風。因檢修、停電、故障等原因停風時,必須將人員全部撤至全風壓進風流處,并切斷電源。并向礦調度室和通風部門匯報。
⑤臨時停工地點不準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并向礦調度室報告,停工區域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3.0%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程規定,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小時內封閉完畢。恢復已封閉的停工區或采掘工作接近這些地點時,必須事先排除其中積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嚴禁在停風或瓦斯超限區域內作業。
2)及時處理積聚瓦斯
①加強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管理。
②恢復通風前,只有在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米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局部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在恢復通風前,必須首先檢查瓦斯,只有停風區中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最高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且符 合《規程》開啟局部通風機的條件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恢復正常通風;停風區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最高瓦斯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3.0%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風流排放瓦斯,嚴禁“一風吹”;停風區中瓦斯濃度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0%時,必須制訂安全排瓦斯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③加強盲巷和冒落空洞的瓦斯管理,采用封閉隔絕、充填等方法及時處理積存的瓦斯。
④瓦斯排入回風時,在排瓦斯巷道出口必須設置柵欄、懸掛警戒牌等,必須保證稀釋后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超限。
3)加強瓦斯檢查和監測
①瓦斯檢查員,嚴格執行井下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請示報告制度,瓦斯檢查員對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濃度每班至少檢查兩次。采掘工作面的二氧化碳濃度每班應檢查兩次,本班未進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應每班至少檢查一次.可能涌出或積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應每班至少檢查一次,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有人員作業的地點都江堰市應納入檢查范圍。嚴格瓦斯檢查員井下交接班制度,炮掘工作面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和瓦斯檢查原始記錄、瓦斯牌板和瓦斯日報表“三對口”制度,嚴禁脫崗、空班、漏檢和假檢。
②完善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定期維護、維修,對各局部通風地點及其回風、普采工作面及其回風、盤區和礦井總回風的瓦斯濃度進行24小時集中連續監測,超限報警。嚴格按照aql029標準裝備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安全監控設備的種類、數量和安設位置符合要求。安全監控設備必須能切斷被監控區域的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并閉鎖。各種傳感器及便攜式儀器必須按規定進行調校,保證正常工作。
③掘進機、裝載機、采煤機安設機載式甲烷斷電儀或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瓦斯超限報警、斷電
④經理、副經理級領導及各科室負責人、采掘隊長、通風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組長、流動電鉗工、流動抽水工、瓦斯檢查工、安全監測工入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氧氣、一氧化碳檢測儀,隨時檢查各地點瓦斯等氣體濃度,發現異常及時匯報礦總工程師采取措施進行處理。井下不允許擅自調校和拆開各種通風儀器儀表。
⑤“一通三防”助理每天審閱模擬量日報表、瓦斯日報,并每天報礦總工程師、礦長審批,發現瓦斯有升高趨勢,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2、防止火源產生
引起瓦斯爆炸的點火源很多,主要分為四類,即明火火焰、熾熱表面和熾熱氣體、機械摩擦和撞擊火花和電火花。
1)嚴禁攜帶煙火入井、使用燈泡取暖、井下拆開、敲打、撞擊礦燈。井口房、主要通風機房20m范圍以內,禁止有明火。
2)入井電器設備必須符合防爆規定,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運電器設備。井下供電要做到? “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
3)在摩擦發熱的部件上安設過熱保護和溫度檢測報警斷電裝置。每班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理摩擦高溫點。避免截割堅硬巖石。為了防止產生摩擦沖擊火花,綜采機、掘進機不得割頂割底。
4)采空區抽放瓦斯時,隨時檢測一氧化碳濃度和氣體溫度等有關參數的變化,發現有自然發火征兆時,應立即采取措施。
5)加強爆破管理,爆破作業必須遵守《規程》有關規定。
3、防止瓦斯事故擴大的措施
優化通風系統,確保通風系統穩定、可靠;各采掘面實行獨立通風;在巷道中設置輔助隔爆設施,盤區和主要通風巷道應設置主要隔爆設施,一旦發生瓦斯爆炸時能有效阻隔爆炸蔓延,防止其繼續傳播發展,減少危害。按照公司要求,綜采、機掘工作面,水泵房,皮帶機頭,變電所等地點均放置了壓縮氧自救器箱,大箱子放置20個自救器,小箱子放置2個自救器,每季度通風進行氣密性檢查及稱重檢查,不合格的立即進行替換。
(三)預防火災事故的措施
一、預防內因火災的措施
1、煤的自燃發火征兆:工作面或巷道內溫度增加,出現煙霧,煤油味,巷道或木棚上出現水珠(掛汗)、人員接近時感到頭痛、悶熱、目弦、惡心、四肢無力、裸露皮膚微痛,精神不振等。發現此征兆要及時撤離,并迅速向調度室及主管礦長匯報。
2、礦井制定的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中必須有防止自燃發火的安全措施。
3、加強采煤工作面的浮煤清理,以防止老塘內的碎煤堆積自燃。
4、推行無煤柱開采技術,采用沿空掘巷,取消區段煤柱。
5、采煤工作面回采結束后,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限期對回采工作面進行全面密閉。
6、采面老塘跨落不好的地段,需要時可強制放頂,以防采空區漏風,造成老塘浮煤自燃。
7、保證老巷衛生,防止積水聚熱,誘發煤層自燃。
8、保證礦井在用巷道的衛生,發現因巷道片幫、運輸等出現的浮煤時及時清理。
9、加強通風管理,保證礦井各巷道、工作面的風流暢通,做到通風穩定、可靠。
必須采取綜合防塵措施,防止煤塵的產生、飛揚。
掘進工作面:
1.要有完善的灑水、除塵和滅火用的供水系統,繪制好防塵系統圖,按質量標準化要求設置防塵供水系統。
2.掘進磧頭50m內、安設皮帶機的巷道間隔50m設一個三通閥門及嘴子,其它巷道每100m設一個三通閥門。對煤倉上、下口、轉載點及其它產塵的地點均設噴霧灑水裝置,做到出煤時及時噴霧防塵。
3.定期沖洗積塵,做到巷道每周沖洗不少于一次。對易產生和堆積粉塵的地點及時進行沖洗。
4.實行濕式打眼。搞好放炮噴霧、裝煤矸灑水、凈化通風、沖洗巖幫等防塵工作。維護使用好礦井綜合防塵系統設施及控制裝置。搞好綜掘機外噴霧防塵工作。
回采工作面:
1.煤層注水:在采煤工作面開采之前,預先在煤層中打若干鉆孔,通過鉆孔注入一定壓力的適量的水,使其滲入煤體內部,增加煤體的水分達到均勻濕潤,從而減少煤層開采過程中煤塵 的產生量。
2.在進、回風順槽設置抑塵水幕,在輸送機轉載點、裝煤點,設置水幕噴霧降塵裝置。
(二)瓦斯事故預防措施
1、防治瓦斯積聚
1)加強通風系統管理,保證工作面的供風量
①根據采掘接續變化及時調整優化通風系統,力求通風網絡簡單。
②各采掘工作面、機電硐室應實現獨立通風。消除不符合《規程》的串聯通風、擴散通風、老塘通風,各用風地點風速滿足規定。
③掘進工作面巷道局部通風必須實現“三專兩閉鎖”和“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
④使用局部通風機供風的工作面,無論工作或交接班都不準停風。因檢修、停電、故障等原因停風時,必須將人員全部撤至全風壓進風流處,并切斷電源。并向礦調度室和通風部門匯報。
⑤臨時停工地點不準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并向礦調度室報告,停工區域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3.0%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程規定,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小時內封閉完畢。恢復已封閉的停工區或采掘工作接近這些地點時,必須事先排除其中積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嚴禁在停風或瓦斯超限區域內作業。
2)及時處理積聚瓦斯
①加強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管理。
②恢復通風前,只有在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米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局部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在恢復通風前,必須首先檢查瓦斯,只有停風區中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最高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且符 合《規程》開啟局部通風機的條件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恢復正常通風;停風區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最高瓦斯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3.0%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風流排放瓦斯,嚴禁“一風吹”;停風區中瓦斯濃度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0%時,必須制訂安全排瓦斯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③加強盲巷和冒落空洞的瓦斯管理,采用封閉隔絕、充填等方法及時處理積存的瓦斯。
④瓦斯排入回風時,在排瓦斯巷道出口必須設置柵欄、懸掛警戒牌等,必須保證稀釋后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超限。
3)加強瓦斯檢查和監測
①瓦斯檢查員,嚴格執行井下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請示報告制度,瓦斯檢查員對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濃度每班至少檢查兩次。采掘工作面的二氧化碳濃度每班應檢查兩次,本班未進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應每班至少檢查一次.可能涌出或積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應每班至少檢查一次,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有人員作業的地點都江堰市應納入檢查范圍。嚴格瓦斯檢查員井下交接班制度,炮掘工作面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和瓦斯檢查原始記錄、瓦斯牌板和瓦斯日報表“三對口”制度,嚴禁脫崗、空班、漏檢和假檢。
②完善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定期維護、維修,對各局部通風地點及其回風、普采工作面及其回風、盤區和礦井總回風的瓦斯濃度進行24小時集中連續監測,超限報警。嚴格按照aql029標準裝備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安全監控設備的種類、數量和安設位置符合要求。安全監控設備必須能切斷被監控區域的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并閉鎖。各種傳感器及便攜式儀器必須按規定進行調校,保證正常工作。
④經理、副經理級領導及各科室負責人、采掘隊長、通風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組長、流動電鉗工、流動抽水工、瓦斯檢查工、安全監測工入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氧氣、一氧化碳檢測儀,隨時檢查各地點瓦斯等氣體濃度,發現異常及時匯報礦總工程師采取措施進行處理。井下不允許擅自調校和拆開各種通風儀器儀表。
⑤“一通三防”助理每天審閱模擬量日報表、瓦斯日報,并每天報礦總工程師、礦長審批,發現瓦斯有升高趨勢,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2、防止火源產生
引起瓦斯爆炸的點火源很多,主要分為四類,即明火火焰、熾熱表面和熾熱氣體、機械摩擦和撞擊火花和電火花。
1)嚴禁攜帶煙火入井、使用燈泡取暖、井下拆開、敲打、撞擊礦燈。井口房、主要通風機房20m范圍以內,禁止有明火。
2)入井電器設備必須符合防爆規定,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運電器設備。井下供電要做到? “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
3)在摩擦發熱的部件上安設過熱保護和溫度檢測報警斷電裝置。每班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理摩擦高溫點。避免截割堅硬巖石。為了防止產生摩擦沖擊火花,綜采機、掘進機不得割頂割底。
4)采空區抽放瓦斯時,隨時檢測一氧化碳濃度和氣體溫度等有關參數的變化,發現有自然發火征兆時,應立即采取措施。
5)加強爆破管理,爆破作業必須遵守《規程》有關規定。
3、防止瓦斯事故擴大的措施
優化通風系統,確保通風系統穩定、可靠;各采掘面實行獨立通風;在巷道中設置輔助隔爆設施,盤區和主要通風巷道應設置主要隔爆設施,一旦發生瓦斯爆炸時能有效阻隔爆炸蔓延,防止其繼續傳播發展,減少危害。按照公司要求,綜采、機掘工作面,水泵房,皮帶機頭,變電所等地點均放置了壓縮氧自救器箱,大箱子放置20個自救器,小箱子放置2個自救器,每季度通風進行氣密性檢查及稱重檢查,不合格的立即進行替換。
(三)預防火災事故的措施
一、預防內因火災的措施
1、煤的自燃發火征兆:工作面或巷道內溫度增加,出現煙霧,煤油味,巷道或木棚上出現水珠(掛汗)、人員接近時感到頭痛、悶熱、目弦、惡心、四肢無力、裸露皮膚微痛,精神不振等。發現此征兆要及時撤離,并迅速向調度室及主管礦長匯報。
2、礦井制定的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中必須有防止自燃發火的安全措施。
3、加強采煤工作面的浮煤清理,以防止老塘內的碎煤堆積自燃。
4、推行無煤柱開采技術,采用沿空掘巷,取消區段煤柱。
5、采煤工作面回采結束后,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限期對回采工作面進行全面密閉。
6、采面老塘跨落不好的地段,需要時可強制放頂,以防采空區漏風,造成老塘浮煤自燃。
7、保證老巷衛生,防止積水聚熱,誘發煤層自燃。
8、保證礦井在用巷道的衛生,發現因巷道片幫、運輸等出現的浮煤時及時清理。
9、加強通風管理,保證礦井各巷道、工作面的風流暢通,做到通風穩定、可靠。
本文標簽:預防粉塵及防止煤塵爆炸的措施
* 由于無法獲得聯系方式等原因,本網使用的文字及圖片的作品報酬未能及時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請《預防粉塵及防止煤塵爆炸的措施》相關權利人與機電之家網取得聯系。










